民事诉讼开庭可以提交证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31 15:24:22 164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开庭可以提交证据吗

民事诉讼开庭时是可以提交证据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二、证据分类和证据种类的区别

证据种类与证据分类是不同的概念。

证据种类是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对证据所进行的分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七种证据,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而证据分类是对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各法定证据种类,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标准,在理论上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型。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诉讼证据进行的类型化划分,都属于证据划分方法,但两者的立法原意不同,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2)划分的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研究目的等划分依据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类型。

二、刑诉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

1.

突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除了非法言词证据,还有非法实物证据。现有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有原则规定,非法实物证据情况复杂,难以作出一概禁止的一般性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主要是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作出了规范。

2.是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对于程序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践中一般均应补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证据的分类及种类介绍是怎样的

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n(一)当事人的陈述;\n(二)书证;\n(三)物证;\n(四)视听资料;\n(五)电子数据;\n(六)证人证言;\n(七)鉴定意见;\n(八)勘验笔录。\n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在开庭时再提交仲裁证据吗
    一、可以在开庭时再提交仲裁证据吗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要提交申请书一并提交证据的,所以证据一般是申请仲裁时提供,如果开庭后有新证据的,可以在庭审中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没有证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对证据材料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
    2023-06-06
    400人看过
  • 休庭以后开庭还可以提供证据吗
    一、休庭以后开庭还可以提供证据吗休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证据排除规则是什么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证据并非就是非法证据。对非
    2023-04-06
    3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二审没有新证据开庭吗
    一、民事诉讼中二审没有新证据开庭吗二审中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二、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请求增加的条件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可见,上诉的审理对象针对的是一审判决,二审法院可以对一审判决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
    2023-06-06
    2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要求书面证据之后,当庭提交什么证据
    证据可以在法庭上提交,但是否有效取决于证据是否符合下列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详细说明了这一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发现的新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在延长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一审结束后发现的新证据;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未经许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按照当事人申请取得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
    2023-08-07
    2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时提供的证据应该怎样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第二款规定:“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把案件的所有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而是把关键证据材料在法院审理时出示,就会使对方当事人措手不及,同时也会使诉讼程度复杂化,拖延诉讼,产生不必要的费用,也使法官无从准备。2、对该证据的采信恰恰是不公平的。如果法官认为一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时提出的证据是关键证据,但该证据又不属于《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法官却仍然将该证据组织质证,甚至予以采信,这样就恰恰导致了程序上的不公正,对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另一方当事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2023-08-05
    4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一、民事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吗民事诉讼开庭前一天可以撤诉,原告可以在开庭之前将要撤诉的想法上告法官即可。除此之外,如有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用、原告中途退庭等这些行为的存在,法院一般会默认为案件自动撤销。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二、民事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吗民事诉讼撤诉后只要不属于重复起诉的情形,就还可以再起诉。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准许原告撤诉的,原告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则不予受理。三、民事诉讼撤诉诉讼
    2023-07-03
    380人看过
  • 提交一般民事诉讼开庭多久时间?
    提交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对于民事诉讼,根据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不同,开庭审理时间有所不同:1、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左右开庭审理。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理结案,一般在受理案件后二个月左右开庭审理,涉及公告送达的传票等情形有,需要等公开期限届满后,再开庭审理。所以这个开庭时间,需要等法官的通知,法官下达开庭通知书之后,一般都会在开庭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特殊情形涉外诉讼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分别作相应规定;还有的国家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对
    2023-06-17
    22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当事人的证据应该在开庭前就提交给法院,需要提交的证据有:证明自己主张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一、怎么收集婚外情证据?婚外情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1、一方签订的保证书、悔过书;2、嫖娼的的话,警方的笔录;3、双方往来的书信、短信、微信、微博等;4、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二、非法行医需要立案的证据有什么非法行医需要立案的证据有以下八点:1、物证;2、书证;3、证人证言;4、被害人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6、鉴定意见;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
    2023-06-22
    4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是否需要给予证据
    民事诉讼开庭时需要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一、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一、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外,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
    2023-06-27
    1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需要提交几份
    需要根据对方当事人人数多少准备多少份证据,然后再准备一份给法院,也就是n1份。当事人提交书证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不了原件,那么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一、向法院提交证据需要写证据目录吗?怎么写证据目录?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时候,最好提交一份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包括序号、证据名称、数量、证据来源、证明目标、原件还是复印件和页数等。证据目录有利于当事人阐述,有关联证据的集中呈现,展示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整理证据目录时候,可以按照争议焦点整理,又可以按照时间的顺序整理,又可以按照证据规则进行整理。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法院是否出具收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出具民事诉讼证据材料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以及收到时间等,由法院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后,法院是否出具收据,主要看当地法院的做法,法律规定的是应当出
    2023-06-22
    1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材料提交期限
    一、民事诉讼证据材料提交期限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由当事人承担的,因此就要负责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在一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不少于30天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经法院认可,这个期限叫做举证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二、民事诉讼举证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章规定1、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2、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
    2023-06-06
    4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吗?
    一、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可以吗?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前变更诉讼请求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民诉证据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同级别的法规,时间在后的效力优先。《民诉证据规则》的效力优先,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满前提出。但另一方面,《民诉证据规则》在实践中适用备受争议,法院也使用也较松动,因此,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也是可以的。另外,关于新证据,依据民事诉讼证据的司法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新修改后
    2023-04-14
    3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庭后举证吗?
    在庭前而非庭后举证。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2、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证据证明标准较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举证,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对于常识性、生活经验法则可推导的事实无需举
    2023-04-19
    36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庭后质证证据有效吗?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逾期提交证据应该是在举证期限后开庭审理前这段时间内提交证据才算是逾期。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存在客
    2023-06-23
    1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诉讼需要提前提交证据吗,可以开庭时提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开庭前15日内是举证期!提交证据。但是有个别法院也可以当庭提交。
    • 民事诉讼二审当事人无新证据提出新证据是否可以要求开庭或者开庭?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可以要求开庭审理,但是否需要开庭审理应由合议庭来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合议庭在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
    • 证据在开庭前可以提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可以的,只要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满前向法院提交就行。r你看一下法院给你的举证通知书,上面对举证期限有规定的,一般是30日,也可能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举证期限是15天。r《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r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 民事诉讼要提供证据吗?开庭有没有必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9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 当庭提交的证据与原告证据不一致, 是否可以再提交一次民事诉讼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1
      1.原被告的举证期都是一样的,只是起算时间可能不一致,一次在己方举证期已满后,是不能继续举证的,除非属于法律规格的新证据。 2.被告当庭提交的证据,如果已过举证期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证据,你方是可以不予质证的。如果此时你的举证期已满,你是不能再提交证据的。二审时除非是法律规定的新证据,否则也是不能提交的(或者不能作为法院采纳的依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