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意外溺亡算工伤吗,赔偿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1 02:02:23 312 人看过

如果职工不存在其他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那其意外身亡,应被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应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也明确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工伤亡补助具体参照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

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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