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否适用劳动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0:20:20 276 人看过

一、董事是否适用劳动法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章程规定的其他人。所以我们通常所称的董监局就包括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

董事(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属于劳动者,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秘属于劳动者。

二、什么是董事

董事,是企业的一种职位名。根据相关规定,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上市公司还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董事需要的资格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我国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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