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25岁男子商厦砍人、龙口56岁老人公交纵火、广州男子当街追砍街坊上周,多地爆出无差别杀人案件。据统计,今年已发生至少10起类似案件。
无差别杀人,通俗而言,即在公共场合无特定对象随意杀伤无辜,作案者多出于报复某个人、某个群体或社会的动机而实施犯罪。
无差别杀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也被称为一个人的恐怖主义。此类犯罪的实施者有何特征?媒体整理、分析了2004年以来的57起典型案件,试图勾勒出无差别杀人者的群体画像。
贫病交加多名作案者身体伤残或者患有疾病
据媒体报道,广州7·15公交纵火案嫌犯欧XX患上腰间盘突出且久治不愈后,性格变得更加孤僻、易怒。
统计57起典型案例可以发现,与欧XX一样,多名作案者在身体上具有伤残或患有疾病。
7月24日,昆明AA公园西门前发生驾车冲撞行人案件,9人受伤,嫌犯刘某某因久病治疗未愈,产生厌世情绪,报复社会。此前的杭州7路公交车纵火案件,嫌犯包某某也患有肺结核。
再往前看,2005年福州公交车爆炸案,作案者为42岁农民黄某某,肺癌晚期。2013年厦门公交车纵火者陈某某,邻居称其一声接一声咳嗽,仿佛要把肺咳出来。2012年山东荣成镇政府爆炸案,作案者曲华强因工伤致残,高位截瘫。成都公交纵火案实施者张某某,是痛风病患者,据说脸色蜡黄,没有血色。今年宜宾公交纵火案实施者余跃海,体重一度200多斤,患糖尿病后瘦到110多斤。
疾病会吞噬大量钱财。作案人因病致贫,进而与家庭、政府发生冲突的情况比较常见。且病痛带来的身心压力,极易让作案人产生悲观和厌世心理。
心理障碍心理有极端性,但未被认定有精神病
在警方对无差别杀人者的描述中,冲动、厌世、封闭、孤僻等成为高频词汇。
分析57起案件可以发现,作案者在心理特征上具有一定共性,主要表现为偏执、冲动、报复性强、内心封闭、社会交往能力差、责任感和感情肤浅、社会适应性差、自我调适能力弱等特点,即心理状态具有极端性。
有分析认为,在这种极端心理状态下,亲情、家庭、伦理、道德、法律等犯罪抑制因素对作案者已完全不起作用,杀不及妇孺、命不伤无辜这些观念在作案者心中已荡然无存。
值得注意的是,有多名作案者被怀疑患有精神病。8月21日广州天河当街砍人案嫌犯,据说就有精神病史。延吉商厦砍人案嫌犯也有抑郁症。
因此,有些案件在判定是精神病人杀人还是无差别杀人上争论不一,甚至引起司法鉴定制度的论战,比如邱兴华的精神病悬疑。
南平郑某某案发生三个小时后曾传出精神鉴定一说,但被官方否定。广西平南杀童案作案者据称有精神病史,随后也被官方澄清。57起案件中,目前没有一名作案者被法庭认定有精神病。但多起质疑精神病杀人案也从侧面拷问着现行司法鉴定制度。
身份职业多单身外来者,学历多比较低
包某某是一名来自甘肃的农民工,欧XX也是在广州的外地打工者。统计发现,57起案例中,所有作案人均为男性,至少20起案件由外地人员实施,其中多数为单身或无妻儿陪伴。心理落差、遭受歧视以及人生地不熟的孤独感极易对作案人产生消极作用并促发极端心理。
从身份上来看,57起案例中,至少23名作案人为农民或者农民工,且多数人不具有固定工作。从职业上来看,有至少6名作案人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从文化水平来看,57起案例中,只有1名作案人具有大学学历(台北地铁随机砍人事件嫌犯为21岁大学生),高中学历者也寥寥无几,初中和小学学历者最多。
另外,有至少5名作案者具有上访经历,比如陈水总,以及江西抚州爆炸案作案者钱某某等。
8月20日发生的龙口公交纵火案,嫌犯徐某及其妻子曾因回迁房多次上访。
统计还发现,至少5名作案者曾有犯罪前科或被治安处罚。
中年危机
超6成作案人年龄在30岁至50岁
57起案件中,作案者年龄最大的是广西南宁的80岁老人蒋某,因不满被家人忽略,将汽油泼向无辜群众。年龄超过50岁的,除了龙口公交纵火案嫌犯徐某,还有长沙公交车爆炸案实施者阳进泉和62岁的成都公交车放火案实施者张某某等。年龄在30岁以下的有河南安阳公交车持刀杀人案实施者周某某,以及21岁的台北地铁持刀杀人案实施者郑某等。
更多作案者处于30-50岁这一年龄阶段,57起中有36起,超过63%。这一高峰年龄段不同于当前我国整体犯罪人的多发年龄段。根据网上公开资料显示,当前我国犯罪人尤其是暴力犯罪人的高峰年龄集中在18—25之间,即从事一般暴力犯罪的多为年轻人。
有专家将无差别杀人案件的发生称为中年危机效应,即这一人生阶段可能正经历事业、健康、家庭、婚姻等各种关卡,容易遭遇各种危机,如挫折、精神压力等。这些危机一旦处理不好或不能自我调节,就容易发生精神或心理问题,进而容易发生自杀、暴力犯罪等各种现象。
超2成作案人当场身亡或事后自杀
57起案件中,有10起使用爆炸物、8起纵火。这两种方式实施时间短、杀伤大,但在伤及他人的同时,也较易伤及自身。
值得注意的是,57起案件中,有29名作案者在行凶或行凶前后有自杀自伤行为,占比超过50%。其中12人当场身亡或事后自杀,占比超20%。
有专家认为,无差别杀人犯罪可以从法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的反常自杀理论去认识。
迪尔凯姆认为,反常自杀是一种比较现代化的容易和杀人相结合的自杀。反常实际上产生一种激怒和厌烦的状态,这种状态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转而针对自己或针对他人:在前一种情况下会引起自杀,在后一种情况下会引起杀人。
从这角度上说,无差别杀人是一种反常自杀体现。根据迪尔凯姆的理论,导致这种反常自杀的罪因,除了个人,还有社会控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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