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务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6:32:14 117 人看过

范围有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一、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共益债务包括下列内容: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按份之债的效力有哪些?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三、债务为共同利益债务有哪些

下列债务为共同利益债务:

1、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

3、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债务人继续经营时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造成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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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4日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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