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人是共有么?使用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7:22:44 89 人看过

一、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

(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

(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福利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人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注销提交的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人可以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
    2023-05-27
    399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哪些,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哪些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四旁绿化用地;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即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
    2023-05-05
    45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有: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有: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
    2023-05-15
    313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有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有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如下义务: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应当将士地返还给所有权人,原则上应恢复土地的原状。因此,如果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以取回地上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及附着物为恢复原状的手段时,则取回不但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如下特征: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的权利。这里的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
    2023-06-30
    434人看过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征:(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城镇居民不得购置宅基地,除非其依法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个人住宅包括住房以及与村民居住生活有关的附属设施,如厨房、院墙等。(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
    2023-03-04
    110人看过
  •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所有权还是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权利是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特定,使用主体是集体
    2024-01-29
    399人看过
  • 继承人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一、继承人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为了避免农村房地资源的流失,不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不得通过遗赠的方式取得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不可以继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需要满足“一人一户”的资格,即不能拥有俩处宅基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二、继承遗产需要平分吗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
    2023-06-15
    148人看过
  • 无宅基地使用证却用地多年,是否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案例)陈某原是甲地人,1971年来乙地经商,因无处居住,与乙地农村七组达成协议,由乙地农村七组给陈某解决一处宅基地,陈某以青苗赔偿费支付给乙地农村七组3千元。乙地农村七组划给陈某的宅基地属于可耕地,陈某在该处宅基建房居住,并在此做生意,但一直未取得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证。1994年12月,乙地农村七组为收回该处宅基地,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下,乙地农村村民驾驶拖拉机,把陈某居住的房屋全部拆除。1995年1月,陈某向乙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维护自己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并要求被告赔偿全部损失。法院认为:陈某所诉宅基地使用权,因未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此问题应由行政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陈某的该项请求只有待宅基地使用权确定后另案处理。法院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陈某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诉称:我使用该处宅基地已20余年,被上诉人组织众人拆毁房屋,严重侵犯我家的合法财产权益。原审法院驳回我的起诉,对违
    2023-06-10
    424人看过
  • 农民对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实际权利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具有以下权利:1、占有。占有是其他使用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其依法取得的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实际支配、控制的权利。为了实现其支配、控制等目的,使用权人必须对其宅基地实际占有,唯有如此才能继续行驶其他使用权。2、使用使用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按照宅基地的自然属性、约定用途等在宅基地上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由于我国设立宅基地的目的系为了保障农户的居住条件,因此宅基地的使用还是应当以实现居住目的为主,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及搭建厕所、猪圈等配套设施、种植少量蔬菜等,这些都是允许的。3、收益收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通过利用宅基地而获取新增价值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收益包括两方面:一是农民在宅基地上种植果树、养殖家禽而获取的天然孳息;二是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由于城市发展,若干年后,房屋本身价值的提升。4、处置处置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基于转让、继
    2023-02-09
    456人看过
  • 有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一)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二)受让人主体资格应受限制宅基地分配制度的福利性必然产生权利主体的身份特定性与权利取得的受限性,使用权主体应是
    2023-02-26
    283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宅基地使用权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住房以供组织成员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受让人需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然后转让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而且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必须与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转让,最后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一、兄弟2人如何确权一处宅基地兄弟2人可以通过土地仲裁机构确权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在现行规则之下,宅
    2023-03-19
    139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的特征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农村宅基地的特征农村宅基地的特征: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2.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3.以户为单位配置依
    2023-06-30
    484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申请宅地基使用权有什么条件
    一、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方式:1.通过审批取得新增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村民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才能申请宅基地。2.通过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转让以及继承获得的宅基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的,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二、申请宅地基使用权有什么条件申请宅地基使用权需要的条件:1.必须具备村民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2.申请人提出申请。村民首先向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将申请提交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如果占用农用土地作为宅基地,则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农用土地转用批准手续
    2023-06-28
    148人看过
  •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有义务人么?
    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转让者。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在中国境内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对于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企业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企业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意思?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而且土地可以进行转让、出租以及使用。但是并没有允许倒卖或者永远使用。土地所有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土地进行改造
    2023-08-18
    27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使用权有哪些权利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16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 宅基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使用人死后宅基地使用人有权继承使用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年限,《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应当认为是没有年限的限制。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但是农村建房不仅涉及到宅基地还有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审批,分别要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据我了解,后两证都是有具体的有效期的,同时也分别可以申请延期。
    •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包括哪些方面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1-23
      宅基地所有权的义务如下: 1. 按照审批文件中确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 2. 按照审批文件中确定的面积建造房屋; 3. 遵守规划要求; 4. 在行使宅基地使用权时,不得侵犯相邻土地或建筑物的合法权益。
    •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的宅基地共同使用人是否有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5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过分割。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建筑用地使用权人有什么权利义务?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1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表现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享有的权利与负担的义务。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一)土地利用权;(二)权利的收益和处分权;(三)建造并取得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四)续期权;(五)请求交付约定地块的权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义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负有严格的义务,当事人违反此种义务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其义务主要包括:(一)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