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禁止“啃老”引网友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43:03 64 人看过

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因为这些条款,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禁止啃老条款更是引起社会热议。

据了解,旧版《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经实施15年,近日对其进行大修,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一特别禁止成年子女啃老的条款,把这部条例的大修工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人认为,父母对于是否继续资助成年子女本身就有决定权,立法实在没有必要;有人认为,针对啃老立法有助于弥补法律空白,对啃老族起到警示作用。

据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为了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目前,省法制办正在整理社会各界意见,加快调整修订草案的。

碰撞——各位网友、市民及学者发出的声音

可以引导正确价值观

山东拟立法解决日益严重的啃老现象,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值得肯定。也许立法禁止啃老和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一样,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至少警示啃老族,父母生活不易,生活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创造。

子女不赡养更应禁止

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如果继续接受父母的资助,这种行为属于赠予,取决于父母意愿,通过立法来禁止实在没有必要。相比而言,子女不赡养父母,才应通过立法来约束。

起到完善法规的作用

我国的法律对于子女18岁之后,父母是否还有继续赞助、扶助的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条例明确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从完善法律法规的角度讲是有必要的。从法理学上来说,法律不但具有规范作用,还具有指引、预测、评价、教育等社会作用。

加强社会保障更重要

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用立法的方式来解决啃老缺乏现实操作性。禁止啃老入法不如入心,相关部门更应该从社会保障机制和关心关怀上下功夫,营造良好的赡养老人的社会氛围。同时,扶持和引导那些暂时不能够自力更生的成年子女,让他们能尽快摆脱啃老状态。

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的夕阳生活过的充满关爱与欢乐,是子女、社会、政府需要共同努力的方向。完善法律只是从一个角度去保障,我们应当提倡多角度丰富和保障老年人生活。同时,也要不断完善就业机制及社会保障制度,防止啃老现象的出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江苏拟立法禁止子女“啃老”买房求援父母不算
    江苏版老年法昨二审,有关人士称子女常回家看看为倡导性规定已经成年,却还成天赖在家中,啃老爸老妈的老本,这样的人被称为啃老族,被啃的父母即便有怨言,通常也无可奈何。今后,法律将为这些被啃父母撑腰,对啃老的子女说不。昨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记者发现,跟一审的草案相比,修改稿增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物业或者其他理由,骗取、克扣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变化老人有权对啃老的子女说不对比去年10月中旬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记者发现,昨日二审的修改稿,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增加了对啃老现象的规定。修改稿第十五条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
    2023-04-22
    82人看过
  • “立法禁啃老”怎能让政府背“黑锅”
    近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这一禁止成年子女啃老的条款,把这部条例的大修工作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禁止啃老的立法一出台,就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政府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些人是找不到工作,有些人则是眼界高,不愿接受一些低薪的工作,主动放弃了就业机会。他们有谋生能力,却仍未断奶,靠父母供养,社会学家称这些年轻人为新失业群体。青年人本应是有朝气、奋斗、上进的群体,但现在却看到相反的状况。面对职业、婚姻等方面的竞争和压力,不少人宁肯不当事业和家庭的中流砥柱,而心甘情愿地将自己归入下流社会的行列。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困境,啃老、傍老成为很多年轻人不得已的选择。所以,面对啃老问题,我们不能只谴责青年们的不作为,也要考虑一下其所能作为的空间和
    2023-04-23
    482人看过
  • 立法禁啃老法律是应该多管“家务事”
    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因为这些条款,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禁止啃老条款更是引起社会热议。在很多人看来,子女啃老似乎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尤其是在房价高攀不下的情况下,年轻人要圆自己的安居梦那不啃老几乎是不可能,甚至有的还啃到了爷爷辈的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山东省法制办对《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进行修改,其中有特别禁止成年子女啃老的条款,这引起了热议。按照国人的固有认知,老人在子女困难的时候拉一把,这已经成了天经地义,尤其在独生子女的家庭更是突出。然而容易被忽略的是,老人并没有被啃老的义务,他们也有说不的权利。即使有说不的权利,但却没有被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存在。在中国这个讲究人情世故的国度中,父母和子女已经形成了天生的利益输送带。子女也是,父母也如此。子女因为买房买车
    2023-04-23
    295人看过
  • 山东拟立法禁止用人单位性别歧视
    在当前的用人市场上,女性经常会遭受用人单位的高门槛等性别歧视。已经提请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出,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修订草案提出,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与女职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当前,有些女职工一旦怀孕、生育,就会被用人单位辞退或降薪。针对这种现象,修订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直接或者变相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相应的情
    2023-06-06
    2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引发的争议
    劳动合同的终止事由主要是:期限届满;约定终止条件成立;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死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消灭;合同解除。劳动法中是狭义的终止,不包括解除情形。依据:劳动法第23条,《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2003修订第29、30条,《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2003,《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第二十九条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第三十条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另外,伤
    2023-04-22
    393人看过
  • 七部委“禁私自收养弃婴”引争议
    据调查发现,收养者与弃婴之间感情深不愿分离,官民合办存困难;袁某某称遇弃婴还会伸手日前,民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社会力量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联办。这一消息迅速引发了各方热议,赞同者有之,但争议的声音也不少。七部门的通知对于规范民间收养、打击非法买卖显得很有必要。但从当前许多地区政府救助能力建设滞后的现实来看,一纸禁令的效果如何,也存在不少疑问。民办机构难达收养标准今年初,河南兰考县一民办收养所火灾,造成7名弃婴死亡。这把大火也烧出了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一方面是官方救助的缺失,另一方面是收养弃婴的爱心妈妈袁某某的收养行为不合法。按照七部门的通知,已收留弃婴的民办机构,要么与民政部门合办,要么与民政部门签订代养协议,前提是应达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配置儿童成长必需的抚养、
    2023-04-23
    48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啃老族”争议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贾女士和胡先生1993年结婚。为了解决住房问题,双方在延庆县大浮沱村购买了一处房屋,其中包括北房五间、东房简易棚一间、西房简易棚三间及其他附属设施。2005年12月两人协议离婚,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部分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了协议。在协议书上“婚前财产的处理”一栏标明无婚前财产。两人离婚后,孩子一直随胡先生生活,胡先生对房屋进行了部分装修。但是,贾女士在年初诉至延庆法院,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诉讼中,法
    • 禁止不正当竞争协议书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反不正当竞争协议内容应该包括:双方基于公平公正自愿前提下达成的协议(开头的一段文字)、订立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违约处理办法、违约责任承担、协议生效和终止期限、其他事项(作为兜底条款)、双方代表人亲笔签字或公司公章盖章。
    • 股东间竞业禁止协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3
      股东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享有者,能够了解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但股东因出资的多寡从公司获取的利益有所差异,当股东了解的经营信息能够获得远远超出其出资获得的收益时,约束股东对经营信息的滥用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司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为员工设定行为规范,公司法对董事和经理规定了基本义务,但股东行为的限定,只能通过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包括设立协议约定和股东制定的公司章程来完成,实践中通常通过
    • 竞业禁止协议订立多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1
      竞业禁止协议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具体的期限则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也不得自行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去从事同类业务。
    • 竞业禁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3
      竞业禁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与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一种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