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应交材料和审批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9:22:59 389 人看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外,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要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要报经审批的,还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至50个);

(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三)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四)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50万元;

(五)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

(六)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

(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

(八)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九)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4)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占用耕地的,并履行开垦新耕地的义务;(5)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和开垦耕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集体土地使用并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乡镇企业使用国有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使用国有土地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2023-06-10
    372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
    一、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程序1、项目立项——用地单位到区、县发改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2、规划审批——用地单位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办理项目规划批准文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规划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3、签订用地协议——用地单位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签订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协议,或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书面同意;4、用地申请——用地单位携相关材料,向所在区、县的国土资源分(县)局提出用地申请;5、勘测定界——分(县)局开具勘测定界联系单,并根据规划批准用地范围勘测定界;6、审核报批——分(县)局对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7、核发证书——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分(县)局核发用地批准通知书,用地单位凭用地批准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登记,办理《集体建设
    2023-04-24
    146人看过
  • 合肥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
    报省政府批准“批次建设用地”应准备的材料目录1、用地单位应准备的材料(1)新增建设用地申请表;(2)立项批复;(3)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选址红线图;(4)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5)涉及国有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补偿协议。2、市国土局应准备的材料(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2)征收土地情况调查确认表(用地单位配合);(3)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附听证笔录;未要求听证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用地单位配合)。
    2023-05-10
    390人看过
  • 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能不能被强征
    会被强制征收。如被征收人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被征收人交出土地,拒不交出的,土地主管机关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集体土地征收下的补偿安置责任主体是谁?市、县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作为安置补偿主体,对被征收人依法进行补偿安置。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结合该法律条款,国家依法实施了土地征收、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目前全国各地的征收并不完全依据法定程序,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是五花八门,有村委会,有乡镇一级政府,有征收补偿办公室等,甚至还有动迁指挥部、拆迁指挥部等这些临时成立的机构。但即便如此,市、县一级人民政府仍是法律规定的应当承
    2023-06-21
    370人看过
  • 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程序
    一、用地户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记表国土资源所出具初审意见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提请国土资源局相关股、室实地踏勘并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审核报批审批,出具批准书。二、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需提交以下材料:住宅建设用地申请书;住宅建设用地审批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户口簿。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如何办理:1.由集体土地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到乡国土所申请登记,并提交用地审批单及有关用地来源资料。2.由乡国土所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后,进行地籍调查,填写好审批表、登记卡、土地证书,并交国土资源局地籍股。3.由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对所移交上来的资料进行审核。
    2023-04-21
    492人看过
  • 国家怎么审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国家通过土地产权来审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土地登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推进土地市场建设,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当时条件限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整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这与中央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求不相适应。一、建设用地的占用程序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
    2023-03-20
    122人看过
  • 呼和浩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征收流程(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办理要件:A、报国务院批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报件数量8套)1旗县区人民政府用地请示文件;2、旗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审查意见;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四方案”;4、征(使)用土地情况汇总表;5、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6、项目建设用地申请表及建设单位有关资质证明;7、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文件;8、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9、初步设计批复文件;10、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基本农田的专家论证意见;1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及表格;12、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同意压覆矿产资源的文件;13、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关于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有关材料和备案表;14、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15、委托补充耕地的协议;16、建设单位缴纳耕地开垦费凭据的复印件(占耕地需附);17、征地告知书;18、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19、听证会纪要;20、公路建设用地审查表(公路项目需附);2
    2023-05-29
    158人看过
  • 国家征用土地安置费和建设安置补偿费的区别
    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萍乡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2023-08-05
    342人看过
  • 农民集体土地成为国有土地所需的程序、程序和材料
    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程序、程序和材料。永久性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市、村、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规划分批实施,由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按照国务院规定批准。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将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务院授权的中央政府管理。第四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有必要的,可以依法征收:(一)军事、外交用地;(二)能源、交通运输用地,(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
    2023-05-08
    244人看过
  • 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土地征用审批程序如下: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上;其他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新增征用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审批权限内,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另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农村土地征用与补偿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
    2023-07-01
    390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材料和程序
    申请事项:外商独资企业设立1.承诺书、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设立申请表(投资方签字)3.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文字及经济部分,由投资方签字盖章)4.(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5.房屋、场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6.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市工商局办理)7.董事会人员组成名单复印件(包括姓名、职务、委派方、任期、国籍、身
    2023-06-13
    325人看过
  • 土地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区别
    1、使用领域不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是用于在土地上建设建筑,土地证是用于证明土地的所有权。2、代表含义不同:建设用地批准书表明土地所有人可以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土地证是表明所有人可以对自身财产的使用权。3、权利不同: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执行自己的财产使用权,土地证是财产拥有权。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区别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所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房产证,是房屋的产权证明。这是与土地证的最大区
    2023-07-22
    310人看过
  • 上海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费包干使用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改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国家建设在本市范围征用土地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第三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在上海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土地局)组织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实行征地费包干使用。第四条申请征用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应向市土地局征地事务部(以下简称市征地事务部)办理征地包干手续。市征地事务部应通知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所征用土地的面积、地上地下附着物等有关情况资料,经用地单位核实后,由县土地管理部门与用地单位协商、签订征地费用包干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征地费金额、支付期限、交地时间和违约责任等。征地费用包干协议必须经市征地事务部审核盖章并监督执行。用地单位不得直接与
    2023-04-22
    479人看过
  • 政府征地补偿建设用地能否买卖,征收土地的程序
    一、政府征地补偿建设用地能否买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作出征地公告后,会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冻结,土地是不能转让、不能交易的,过了冻结期才能转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征收土地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
    2023-04-18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市政和管线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期限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办理范围(一)市政和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规定;2、符合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及其它规划要求;3、符合相关相关部门的要求。(二)施工图规划复核阶段1、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含附图),其他的应取得《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2、符合《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函》及其附图的要求;3、通过“招、拍、挂”方
    • 土地征收的审批程序土地征收的供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行了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市或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用土地方案,然后分批次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征用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耕地和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2、上述三个方案经批准后,各省对土地管理还有更加细化的规定,如按《江苏省土地
    • 市区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以及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4
      市区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一)石家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程序 1、拟定市区年度转用、征用建设用地计划每年11月前,规划处会同耕保处、建设用地服务中心根据省厅下达我市的年度用地指标和市投资规模,与市计委协商,确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年度转用、征用土地计划,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定。 2、确定批次征地范围、地块、规模、数量建设用
    • 征收土地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征收土地批准的报批材料主要有: 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供地方案; 2、补充耕地证明;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颁布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程序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1
      ■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使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审批程序是:全文●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审批程序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全文●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审批程序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提出,经乡(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