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志勋闹合约纠纷
2004年12月,韩星金志勋突然告知经纪公司SM娱乐解除专属合约。2005年9月21日,他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强硬提出要求确认专属合约解除合同的债务不存在的诉讼。SM娱乐方面对此声明:我们决定透过努力对金志勋突发性的行动用对话协商来圆满解决,劝说他立刻恢复活动,但金志勋不断提出无理要求,完全没有想要解决问题的态度。
2006年7月,金志勋的经纪公司SM娱乐表示:尽管法院判决专属合约有效,金志勋还是参加了MBC电视剧《是有多好》的演出,擅自继续任意性的活动。金志勋的这种行动是有悖信义的,他只追求金钱的利益,他的行为是错误的。
韩惠珍遭经纪公司
索赔九千万
2006年9月,出演电视剧《朱蒙》的演员韩惠珍卷入到与前所属经纪公司的法律纠纷中。
韩惠珍前所属公司STARPOWER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认为韩惠珍出演电视剧《朱蒙》时还与该公司处在签约状态,所以韩惠珍要付给公司出演费9700万韩元。
韩惠珍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之间的合约已经结束,韩惠珍没有义务把电视剧出演费分配给前所属公司。
尹恩惠3.2亿片酬领不到
2008年3月,韩剧《咖啡王子1号店》大热,女主角尹恩惠却与经纪公司EightPeaks陷入合约纠纷。8月10日,她再度向公司提出解约要求,可惜仍是无功而还。
尹恩惠与EightPeaks经纪公司闹不和,没想到也连带影响她拍《咖啡王子1号店》的3.2亿韩元(约人民币260万元)酬劳也拿不到。MBC电视台夹在尹恩惠与EightPeaks中间左右为难,不知该将酬劳拿给谁。
据悉,尹恩惠自从演了野蛮王妃走红,其所属经纪公司就开始克扣她的工资,就连她的助手的月薪都暂时由她代付。
尹恩惠除了电视剧酬劳外,据说代言保养品的7亿韩元酬劳抽成分配也有问题。
安在旭追讨3.5亿韩元
2008年9月12日,韩星安在旭因前经纪公司没有支付他相应的劳务费,向韩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他3.5亿韩元。
安在旭现任经纪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安在旭在之前的经纪公司里很好地履行了所有合约条款,但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他相应的酬劳。尤其是在2007年5月起这家公司引起了经营权纷争,疏忽了对艺人的管理,就连公司职员及其它费用也没有按时发放。在今年初该公司曾3次书面约定要支付未支付的酬劳,但最终还是没有履行。因为合同期已过3个月,但这家公司迟迟没有表明要支付的立场,所以在无奈之下才提出了诉讼。
安在旭没有从之前的经纪公司得到的酬劳共达3.5亿韩元。安在旭与前经纪公司的合同期是从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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