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目前,施工现场的分包商也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否则分包合同无效。承包商没有业主的资格。他不能与下列民工签订合同。在法律意义上,农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建筑公司需要承担工伤和其他事件的责任。如果公司为农民工购买保险,建议与农民工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集体劳动合同。这样,对于社会保险的支付,您可以直接同意以公司工资的形式支付农民工,而无需单独支付
如何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大多数劳动合同都是由雇主提供的所谓格式合同。只要你简单地填写员工姓名等基本信息,合同就会形成,这样可以省事、省力,但它是由雇主制定的。因此,这或多或少对雇主是有利的,甚至是不公平的。作为乙方,乙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文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阅读:
1。雇佣时间、职位、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这些内容必须清晰明确
2。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4。合同的中止和终止,即合同的有效性
存在太多的合同陷阱和太多的不平等条款。建议仔细阅读
建筑业雇佣关系的分类和差异
目前,建筑业雇佣关系基本上分为两类,即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支付劳动报酬为目的的劳动权利和义务;雇佣关系是指劳动者为服务方提供特定劳动服务与服务方根据本协议支付报酬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和就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性质,可以统称为劳资关系;然而,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这两种行为做出了不同的规范。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由民法调整。可以理解,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独特类型,它是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专门规制。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首先,劳动关系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债务要素外,还包括身份和社会要素,例如工人成为雇主的成员,雇主为工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雇佣关系是一种简单的债务关系,不具备身份和社会要素
第二,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稳定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的特点,劳动者不能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第三,在劳动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社会关系,主体不平等,经常受到国家干预,;在劳动关系中,虽然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意愿,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派工作,但一般来说,双方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主要以合同自由为基础,而且国家一般不会特别干预
-
企业雇佣的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323人看过
-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法的空白合同是否合规?
316人看过
-
员工是否应该主动与企业签订合同
97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390人看过
-
女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362人看过
-
施工合同签订后多少天必须开工
444人看过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订,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更多>
-
小店雇佣工人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签订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7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只要是属于劳动关系,就必须要和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公司是否必须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这些合同必须签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公司必须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当然也可以不签订:《劳动法》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保险福利等事项;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法律并未规定公司成立了工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只是规定了可以签订,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签定集体合同、休息休假、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 企业是否必须与其全日制员工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7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
-
-
是否必须与其职工签订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0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1994年3月1日施行)第七条规定:企业招用职工三十日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补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造成职工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广东省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