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可以侵占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7:11:44 146 人看过

不可以。小区里面的业主是不能够私自侵占小区里面的配套设施的,如果侵占小区配套设施,那么物业管理公司是可以进行管理的,如果不听劝就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一、小区里车库改门市违法吗

小区里车库改门市算违法行为。小区里办托管不合法,无论是业主还是使用人,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居住的住宅不能经商,如果要改变住宅房屋居住性质的,需要经过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另外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二、只有租凭合同的车位能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是必须经过车位所有权人的同意才有效。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小区的车位是列入公摊面积计算的,即不归任何单独个人所有,而是归小区里所有业主共有。

小区的地上车位及地下车位只可以出租,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如果是新车位,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租凭协议。

三、物业只收钱不办事怎么办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具体的解决办法有下列几项:

1、物业收物业费,不为业主服务,或者物业有主要工作缺欠,业主要取证,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或者少缴物业费;

2、要是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此事;

3、乡镇还有市县都有物业办公室,可以去那里反映此事;

4、业主们可以组织起来签字,统计有多少户对物业不作为不满意,要是达到三分之二,可以联手辞退小区物业公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区物业相关文章
  • 小区配套设施有没有产权
    一、小区配套设施有没有产权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行使。因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是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目前物业部分在公用设施、公用部位的权属问题,还涉及维修和费用的承担问题。比如,哪些部位、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哪些属于部分业主共同共有;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只能户主和物业协商着来。二、小区配套设施有什么1、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居民们基本的满足需求;2、和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三、配套
    2023-06-16
    163人看过
  • 买房莫忽视小区物业配套
    对配套的理解,有助于理解产品的性价比,即是否买得值,划算,还涉及到对价格内容的理解,以明确开发商的营销方针,尤其是促销做法。科学地说,配套,应包括楼宇自身配套、项目市政配套与规划中的配套成熟程度、居住使用相关的现实配套,其中,真正有意义的,能够对买房者有真正帮助的就是第三种,即与你日后居住相关的现实配套,而开发商计价内容的配套却包括了第一种即开发商所称的特色配套,第二种即市政现实与远景,相关的第三种反而没有计入考虑范围,由此让消费者对价格无法准确理解,进而支付了不该支付的部分,并且由于人们的消费重心放在户型的考究上,开发商规划审计的重心也放在容积水平最优状态下的户型均好性,最终受损的是买房人。第一种意义的配套――楼宇特色配套:指开发商在规划之初做为特色卖点并在规划中有所落实的,为单个项目所独有的个性化配套服务设施,大约市场中出现过的如管家服务,如高档会所,如康体设施,如拓展训练场所,如特殊
    2023-06-05
    398人看过
  • 教你考察小区的配套设施
    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性关系到生活的舒适度!无论你的家有多大、小区环境有多么理想,没有完善的配套实施你的生活依旧不会很完美。一个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否完善也是我们在购房时最容易忽略的一个指标。既然小区的配套设施那么重要,在购房时就不能忽略了,考察一个小区的配套设施主要看以下几点:1、会所:如今大多数新建小区都会有自己的小区会所,我们应该在购房时就详细地询问日后会所将为业主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一个好的会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多——餐饮、健身、美容、儿童活动中心、游泳池、棋牌室等经常被设置在会所里,一些高档会所甚至可以提供待客中心及小型会议服务。我们可以通过对会所的服务周全度来考察小区的整体服务水平。2、学校:如今的学校实行就近分配了,小区所在地没有心仪的学校是让很多家长苦恼的一件大事。如果随便让孩子上一个小学(或中学)很多家长不甘心,而跨区域择校不但麻烦而且即使愿意缴纳高额的赞助费也未必可以进入。所以,一
    2023-06-10
    328人看过
  • 小区的配套设施多成摆设
    编者按:从来没开放过的球场、停摆了的喷泉、一片干涸的游泳池有配套,但没用,对业主而言,这些难道只是当年开发商卖房的噱头?园林水景、小桥流水、健身设施,开发商曾经许诺的背后,都有极大的隐忧。记者日前走访渝中、南岸、九龙坡、渝北、北部新区等地多个小区调查发现,不少曾经是销售亮点的小区配套设施,现在却都不同程度被闲置或浪费。位于石桥铺电脑城旁边的某小区,一期二期住宅项目均已建好多年,超过20万平方米的住宅内,居住着上千户居民,两座由铁丝网围拢的网球场,曾经是开发商卖房时反复提及的亮点。记者来到该小区网球场看到,两座球场大门都上着锁,从锁的锈迹程度看,球场关闭已有很长时间了。球场四周围栏连同照明灯杆锈迹斑斑,部分围栏已经裂开。2005年建好至今,网球场一直关闭着,太浪费了。该小区居民颜静丽的疑问是,开发商花了大价钱建好了网球场,为什么不能好好发挥它的作用,难道只是摆设?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姓林
    2023-06-05
    109人看过
  • 小区配套幼儿园能否买卖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能否买卖(一)、小区配套幼儿园,需要看具体项目,如果该小区在规划报建的时候,已经规定作为公立幼儿园,归属政府的话,是不可以出售。(二)、如果产权还是归开发商,只是政府规定要求作幼儿园,只要证件齐全,那可以正常出售,但出售后还是要租给幼儿园方(毕竟是政府规定要求)(三)、如果非政府性要求的,是属于私人幼儿园,那当正常商铺交易就可以了;(四)、办了个人不动产权,产权就属于你的个人,正常是不会回收;如果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看你的建筑物是否达到安全指标,如安全,则只需要补当时的地价就可以了,如不安全,那就只能拆迁了。二、转让的形式有哪些转让:将原属于某人的产权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至其他人处,称为转让。转让的形式一般为:买卖、继承、赠与。交易:属于商业行为。在房产领域,表现形式为:转让、租赁、抵押。买卖:一样商品,按照某种议定的价格,出价转让。没有出价的转让就不是买
    2023-04-20
    495人看过
  • 小区停车场用套牌可以吗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汽车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扣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
    2023-06-19
    225人看过
  • 小区可以私自占用业主区域吗
    不能。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一、业主拒交物业费怎么办业主拒交物业费,如果其享受了物业服务,那么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业主委员会缴款后,起诉该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用么物
    2023-04-04
    448人看过
  • 广州二手房学位被占用还能读小区配套幼儿园吗?
    市民黄先生:今年年初我购买了一套天河区的二手房,但购买时上一个业主的小孩还在读小区配套公办园,我的小孩还能被视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优先考虑的小区业主子女吗天河区教育局:学位已被占用则不能视为优先考虑的对象。黄先生的小孩如果要进小区配套园只能等优先对象报名录取结束后,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天河区户籍小孩派位招生时,再参加电脑派位的报名。另外,需要提醒购买二手房的业主,如果小学学位被占用,也是同样不能作为地段生进行录取的,只能进行学位统筹。被占用的学位只有等上一个业主的小孩毕业后,学位才能恢复。
    2023-05-10
    221人看过
  • 小区配套房该不该付物业费
    配套房应缴纳物业费这些非居房大多数是盈利性质的,也有的属于公益性质的。一直以来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不少物业企业由于小区入伙时,碍于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原因,从未收取物业服务费,导致本该收取的费用流失,同时也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但也有不少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开始向非居配套房业主或使用人提出交涉,解决长期来存在的疑难问题。位于某区的一个商品房小区配套建设了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配套房,权属归街道所有,街道将楼上作为有关部门的办公房,沿街底楼出租经营。长期以来该房从未交过物业服务费,理由是,这些配套房与小区毫无相干,既不从小区出入,也不享受物业的相关服务,更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双方之间没有权利义务关系。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小区物业公司以原告的身份将业主某街道办事处告上人民法院,出具了该小区的公用房屋设施设备相关文件,小区规划图,政府认定的小区四至范围,小区维修资金的清册
    2023-04-22
    299人看过
  • 小区配套设施应该归谁所有?
    小区配套设施的权属应该依照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不明,法院应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配套设施所有权的归属;或者,可考虑以立法要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各类配套设施的权属,并且以适当措施加以保障执行(比如,规定约定不明确的不予登记备案,或者以之作为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审核内容,等等)。重要的问题是,法律不宜强制性地限制房地产买卖的具体交易方式。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属于商品房价格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国家《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格成本,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的建设费。又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中第6条规定:“在新建住宅区内,由新建住宅单位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摊入建房成本的,室外配电设施产权属于居民共有。”其次,公共配套设施是住宅总体的一部分。没有住宅,也就谈不上公共配套设施,它与楼道等一样属不同所有人共有
    2023-06-18
    389人看过
  • 车辆停在小区可以用套牌吗?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如何查驾驶证真假,办理假驾驶证有什么后果只有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才有权利查询别人的驾照,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利。网上没有人能查到某个人的驾照真假情况。如果是本人驾照的话,可以本人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到当地交警队车管所咨询。也可以直接在微信上查询。首先进入微信钱包页面,选择城市服务,在车辆服务栏中选择驾驶证业务查办,选择驾驶证状态查询,进入驾驶证查询页面,输入个人驾驶证号码及驾照档案号,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驾照信息及扣分
    2023-06-26
    112人看过
  •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侵占转让
    1、不可以随意侵占转让小产权房。如果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就可构成侵占罪,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一、小产权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流程1、买卖双方首先需要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等等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023-02-22
    57人看过
  • 小区绿色侵占纠纷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一楼花园属小区公共部位,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擅自赠送一楼花园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底层住房的花园和地上车库属于露天的一种物业,它基本上会计算入公摊面积,如果计算入公摊面积,就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一个共有财产。只有通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开发商才有权转让或者使用。也就是说,花园、车库的接受人对其商品房附带的花园或车库享有独立的使用权,其实是来自非购买顶层及首层的其他购房人的权利“出让”,但事实上,接受人仅仅得到了开发商的允许,并没有取得其他购房人的同意,而开发商实际上不具备这样的权力。
    2023-05-05
    166人看过
  • 什么是小区的公用配套设施所有权
    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从民法典理论来看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问题的范畴,小区公用设施的归属主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小区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是构成住宅小区整体不可缺少的,这些公用配套设施与整个住宅小区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产权的意义。事实上,这类公共配套设施的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中。对于此类公用配套设施,无论购房合同对其归属作出如何约定,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二)小区的停车场、会所、户外广告位等。这类公用配套设施也与小区业主的生活有重大关系,但相比以上其他的公用配套设施,该类公用配套设施还不足以重大到对业主的日常生活具有决定意义,离开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小区业主也不至于无从使用自己的房屋。更为重要的是,这类公用配套设施并不作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当中。因此,对于这类公用配套
    2023-05-04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区物业是指物业公司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环境、安全等事项,为小区业主或住户提供各种服务。 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物业的维修和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消防、园林绿化、房屋征收等。小区物业的职责包括确保小区内的各种设施正常运... 更多>

    #小区物业
    相关咨询
    • 小区配套设施可以改做宾馆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依据《合同法》和《最高法关于建筑业区分所有权的司法解释》,只要利害关系人同意,是可以该作宾馆的。
    • 住宅小区配套设置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
      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住宅信报箱应当按照住宅套数设置,每套住宅设置一个信报箱格口。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进行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以及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参加验收。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小区、住宅楼房未设置信报箱的,由产权人按照标准设置。
    • 归谁的小区配套设施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5
      公共辅助设施的建设是商社价格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国家《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商品房的价钱成本费包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小区非经营性配套公共建筑建设费。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新建住宅供电设施费用和管理的意见》第六条,《新建住宅区内,新建住宅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外配电设施,其投资又分摊住宅成本,室外配电设施产权由居民共享。其次,公共辅助设施是整个住宅的一部分。没有住宅,就不能说公共辅助设施。和走廊
    • 小区配套设施有什么要求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1
      一般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用具、锅炉、供热线路、燃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渠道、池塘、井、非经营车场车库、公益体育设施、共用设施设备等。
    • 小产权房可以侵占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3-05
      不可以侵占。就算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子,那么也是会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如果会受到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