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醉驾的判刑标准
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当下现行有效的《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醉驾酒精度判刑标准
酒驾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量刑的标准。其中酒后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20mg/100ml;醉酒驾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大于等于80mg/100ml。大于80mg/100ml也就是醉酒驾驶量刑1至6标准。
具体量刑的时候,还需要结合酒精测试的度数和犯罪情节的具体情况去判定。一般来说,酒精度数每增加60度,就会增加一个月刑期。例如:
1、80-140mg/100ml判刑的基准为拘役一个月;
2、140-200
mg/100ml基准刑为2个月;
3、200
mg/100ml以上基准刑为3个月。
三、酒驾与醉驾的区别
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而从危害程度来看,醉酒驾车的危害性要远比饮酒驾车的危害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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