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海南缴纳时需要签署协议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8 23:58:42 93 人看过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海南缴纳时需要签署协议吗?

城镇土地使用税海南缴纳时需要签署协议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贫困县土地使用税减免范围是什么?

1、纳土地使用税人因为停产、停业、休业、办理注销进而导致房产或者土地闲置,而造成纳税的确有困难的;

2、受到市场的因素影响,纳土地使用税人难以继续维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出现较大亏损的,或者支付于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统计部门所公布出来的上年在岗的职工平均工资,并且纳税人当期的货币资金正扣除应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3、纳税人是因为政策性的亏损,而造成纳税有困难的;

4、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的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出现了重大损失,并且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的影响,而造成纳税有困难的;

5、符合国家政策所要求可扶持的产业纳税人,纳税确实有困难的;

6、其他的经过了省地方税务局的批准的纳税有困难的纳税人。

三、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需要哪些资料?

1、加盖企业公章的减免的税申请报告;

2、已加盖公章的《某某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需一式四份;

3、一份《减免税调查表》;

4、营业执照还有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企业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6、扶持企业需要提供市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所确定扶持的项目证明文件;

7、税务机关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土地使用税缴纳协议书中需要写明双方的具体信息以及土地转让的内容。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公司如何缴纳
    一般房产公司占用国家土地面积是非常大的,所以换一种角度来说,房地产公司实际上为国家的土地使用税也贡献了非常大的力量。本身各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不一样的,但是涉及到房产公司的话,整体下来土地使用税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我们以上海市为例,来了解一下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公司如何缴纳?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公司如何缴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
    2024-01-24
    315人看过
  • 邯郸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缴纳之前一定要纳税申报吗
    一、邯郸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缴纳之前一定需要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吗?邯郸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缴纳之前一定需要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土地使用税对于我国的土地使用者来说尤为重要,主要是这类税收是国家土地主管部门进行征收的税收。我国的相应土地使用者应积极的配合。(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
    2023-02-25
    426人看过
  • 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房产税的缴纳时间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二、土地使用
    2023-05-04
    405人看过
  • 纳税人每年都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吗
    纳税人每年都要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吗?每年只有应税土地需要按时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三条土地使用税按照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照规定的税额计征。第八条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只有应税土地才需要缴纳年度土地使用税。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九条,新征用的耕地,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被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缴纳土地使用税;(2)被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征用后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2023-05-02
    143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哪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在申报时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进行申报缴纳。2.注意免税土地面积和扣除时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配套建设的交政府或业主使用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物业用房以及在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符合免税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小区外的社会公用绿化用地、道路用地以及小区内尚未利用的荒山、林地、湖泊、水塘等所
    2023-04-30
    280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是在哪里
    城镇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由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关于土地使用税的相关问题解释1、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2、关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如何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
    2023-03-16
    70人看过
  • 城镇土地出租土地使用税吗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
    2023-03-29
    129人看过
  • 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便于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公告》内容,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征地的情形所做的规定。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规范,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土地,经过前期开发,然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人。因此,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耕地后,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缴纳,作为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的一部分,体现在招拍挂的价格当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缴纳期限为多长?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关于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的确定征用的耕地与非耕地,以土地管理机关批准征地的文件为依据确定。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
    2023-06-26
    397人看过
  • 城市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
    事实上,税率调整的政策信号是在9月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通知》公布时发出的。通知明确提出“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缴纳标准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有必要提高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税率。王立军说,按照目前的标准,有些地方每平方米只收几分钱,这还不足以起到政策调整的作用。据悉,这一举措将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正在制定的土地税费制度改革方案的过渡。”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过渡性措施可能会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出台,因为目前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文件是《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新政策出台后必须修改或废止。目前,新的土地税费制度已在北京、宁夏、辽宁等6个地区开始模拟试运行。据财政部研究人员介绍,新制度调整了以往以流转为主的税费制度,大大提高了土地占用税和保留税在整个土地税费制度中的权重。其中,明确将现行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合并为房产税。”主要方向是房地产(不动产税)
    2023-05-08
    445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缴纳
    1、自治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2)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3)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4)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矿区。2、在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条例》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除外。土地使用权尚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该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土地使用税。3、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1)大城市为人民币1元至5元;(2)中等城市为人民币0.80元至4元;(3)小城市为人民币0.60元至3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人民币0.40元至2元;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市政建设、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规定相应的税额标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4、对《条例》规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名
    2023-04-02
    136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多久交一次,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1、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3、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
    2023-03-20
    257人看过
  • 如何缴纳湖南土地使用税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具体标准为:土地使用税,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0.6元至12元,工矿区。三。大、中、小城市按照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按照公安部门登记的非农业正式户籍数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的是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的是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的是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一级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2)50万以上大城市1.5~30;(3)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4)20万以下小城市0.9~18(5)县、镇,工矿区0.6~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繁荣情况,在规定的纳税范围内,确定本辖区的适用税额范围。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率,但不得超过上述最低税率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率,但须报
    2023-05-08
    180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要缴纳吗?
    一、土地使用税闲置土地要缴纳吗?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能以土地未使用或未盈利作为不申报的理由。《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
    2024-02-07
    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居民居住用地需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土地使用税通常指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针对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言的,因此征税对象的范围也比较广,各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协会、组织、个人、个体工商户等,只要是使用了国有土地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都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税法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
    • 买房必须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消费者购买房屋后是不需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交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及缴纳纳税地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9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例如,北京市规定:纳税人全年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为两次缴纳,纳税期限分别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 新征收的耕地,应当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收
    • 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不是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5
      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我们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 承租他人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由谁缴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6
      承租他人土地,是由承租人承担还是由出租人承担,这个问题应区分不同情况,实际上税法已经将此问题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合法纳税主体。该法条并没有直接定义什么叫使用土地,而根据法理的理解,出租行为是让渡财产使用权的行为,即它是对土地使用权力的让渡行为,而非直接对土地的使用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承租方才是真正的使用土地、占有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