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如何保护孕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9:20:46 171 人看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一、女人怀孕了特别想加班怎么办

怀孕期间公司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加班,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二、公司给哺乳期女性安排工作量大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工作期间怀孕公司要求我辞职合法吗

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给予了一系列特殊保护,比如孕期不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劳动密集型工作。根据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劳动。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上夜班。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止的劳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孕妇在劳动法中如何享受保胎假?
    劳动法未规定保胎假,其中产假158天包含产前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158天包括节假日。因为产假的天数计算的自然日,并不是工作日,所以,自然包括节假日。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怀孕妇女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
    2023-08-14
    276人看过
  • 孕妇在新劳动法下的保护措施是否得到加强?
    孕妇保护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规定:1、劳动合同关系的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2、工作内容的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3、薪酬待遇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劳动保护的内容包括:1、劳动安全,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防止中毒、车祸、触电、塌陷、爆炸、火灾、坠落、机械外伤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2、劳动卫生,是指对劳动过程中的不良劳动条件和各种有毒有害物质的防范,或者是防范职业病的发生。2020年新劳动法对病假规定2020年新劳动法对病假规定:1、工龄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为3个月,在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病假时间6个月;2、工龄10年以上的,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病假时间为6个月;在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的,病假时
    2023-06-30
    229人看过
  • 孕妇在最新劳动法中的保障规定
    劳动法有规定,对于怀孕的女职工不可以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如果怀孕超过7个月,就不可以安排加班,也不可以安排夜班。孕妇生完孩子后产假不可以少于3个月,而且要有1年的哺乳假,哺乳期的时候也不可以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不可以安排加班和夜班。新劳动法中对劳动合同有哪些新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
    2023-07-01
    150人看过
  • 关于孕妇的劳动法如何规定
    关于孕妇劳动法的规定有:1、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2、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3、享受产假,要求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4、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一岁以下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5、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包括什么新女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内容包括: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劳动;2、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3、孕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对于怀孕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
    2023-04-11
    67人看过
  • 劳动法孕妇保护的内容主要有什么
    1、《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
    2023-04-16
    411人看过
  • 孕妇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一、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
    2023-03-17
    8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对孕妇的保护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孕妇的保护有哪些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为止。劳动内容特别保护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怀孕期间禁止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性员工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或夜班。《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关于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属于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通知女职工。禁止女职工从事的工作范围在本规定附件中列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合适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不得安排
    2023-05-07
    340人看过
  • 劳动法孕妇福利
    继续履行
    一、劳动法孕妇用工补偿导读: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员工是违法的,被辞退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其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孕妇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1990年7月18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
    2023-03-26
    78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规定解雇孕妇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根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不得解除妇女在孕期、哺乳期的劳动关系。怀孕,分娩,哺乳"三期"届满前,,劳动合同延期1.非法终止劳动关系报酬:相当于经济报酬的两倍计算方法:工作年限×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2倍(详见,请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和87条)2.怀孕、分娩和哺乳的“三阶段”工资,我们可以理解,公司单方面解雇怀孕员工是违法的。被解雇的孕妇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支付报酬。假设员工在公司工作三年,但不足三年半,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的两倍经济补偿,即:,7个月工资报酬相关知识:解雇与解雇的区别解雇是指雇主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最严厉
    2023-05-07
    322人看过
  • 劳动法中一些保护怀孕妇女权益的规定
    一、关于孕妇的聘用保护的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第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见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中华人
    2023-06-06
    428人看过
  • 劳动法单位新装修对孕妇政策
    怀孕头三个月正是胎儿成型的过程,这个时候可不能呆在刚装修过的房间里,那些挥发出来的化学品对胎儿很不利,如果你们单位那么不通人情,你就去医院,让大夫给你开个诊断,就说有流产先兆,需卧床休息,一般你把情况和大夫一说,大夫就能给你开这个诊断公司装修孕妇在符合休病假的前提下,可以凭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申请休病假。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院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2023-03-19
    309人看过
  • 孕妇保护询问
    合同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2023-06-18
    284人看过
  • 孕妇保护条例
    合同期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4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2023-06-18
    346人看过
  • 法律法规保护孕妇权益
    打孕妇一耳光属于轻微伤害他人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此种行为的应处15日以下拘留还有200元以下罚款或者是警告。要是核实后属于家庭暴力的,孕妇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会受理。关于打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2023-07-06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孕妇劳动保护法有哪些待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04
      对于孕期妇女的特别待遇如下: 1)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注意,需要医疗机构证明) 2)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但没有规定具体的休息时间) 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关于劳动法对孕妇保护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怀孕期间,劳动法有哪些保护孕妇的法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劳动保护法孕妇保护的内容主要有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6
      劳动保护法,孕妇保护的内容主要有: 1、《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妇女劳动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
    • 《劳动法》对孕妇具有怎样的法律保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