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里有竞业条款会离职吗
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是会离职的,但离职后要遵守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
二、竞业限制的定义是什么
竞业限制(也叫: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关键岗位、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通过一定方式约定在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的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一种限制,而用人单位为此要付出一定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对于竞业限制条款适用的主体、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做了详尽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
(1)竞业限制主体,《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主体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明确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而在日常工作中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人,不适用该条款,也不需要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另外,我国《公司法》149条第五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在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对于一些技术性比较高的工作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里面一般都是会设有这个竞业限制条款的。但是也并不是说设有这个竞业条款就不能辞职了,只不过是在辞职之后还是得遵守条款的内容,一旦违背了,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
违反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58人看过
-
以竞业限制离职,有合同吗
110人看过
-
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公司还会有竞业限制吗
411人看过
-
合同里有竞业协议离职时怎么和领导谈
322人看过
-
违反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如何起诉?
54人看过
-
职员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260人看过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更多>
-
离职条款有竞业限制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2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受竞业条款限制,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按竞业禁止协议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竞业限制条款是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1、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
-
以竞业限制离职,有合同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3员工退休可以约定竞争限制,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使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条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在竞争限制期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工人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协议在劳动合同里有什么作用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22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
竞业条款条件可以离职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原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受竞业条款限制,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