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1:30:57 274 人看过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我国《劳动法》第五章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的原则,主要根据本地区低收入职工收支状况、物价水平、职工赡养系数、平均工资、劳动力供求状况、劳动生产率、地区综合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另外,还要考虑对外开放的国际竞争需要及企业的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当上述因素发生变化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除西藏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进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制止部分企业过分压低职工工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发布程序是:拟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先报劳动保障部征求意见,报出25日内未接到变更意见,或接到变更意见进行修改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同时抄送劳动保障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04: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最低工资相关文章
  • 青岛市平度市工资最低保障标准
    青岛是山东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级市,该市也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明星城市,与省会济南一样,由于经济水平发展不均衡,青岛也执行着两套最低工资标准,在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和城阳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小时工资为17.1元/小时;而青岛下辖的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由于经济相对落后,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则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5元/小时。该标准的执行文件为2016年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全文如下: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各市最低工
    2023-03-05
    181人看过
  • 什么是最低工资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该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报国务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二、工伤的工资待遇是什么工伤的工资待遇是按照工伤职工的原待遇来计算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2024-01-05
    254人看过
  • 最低工资制度是什么?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的制度。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多少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22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24元/小时。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伙食补补贴等。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二、武汉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武汉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
    2023-04-05
    158人看过
  • 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北京劳动法律师浅谈: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什么?北京时开劳动法律师解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同时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不管其是否重新就业,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
    2022-11-19
    261人看过
  • 简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023-08-09
    219人看过
  • 最低工资制度有待完善
    前不久,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对《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实施十年来的情况组织了专题调研,全面地掌握了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分析。调查显示,有93.68%的企业认为可以承受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有91.75%的企业认为“大多数企业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另有75.26%的企业认为应该实行两个最低工资标准。从被调查的个人情况看:86.12%被调查者认为所在企业较好地执行了最低工资制度;87%的被调查者认为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在个人卷和企业卷中分别有72.14%和68.42%被调查对象认为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60%为宜;68.22%的职工认为当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金之间相差300-500元时,人们愿意放弃低保而选择就业;而超过一半的被访企业(51.06%)认为当年的58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5
    429人看过
  •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则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遵从以下几项原则:(一)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经济发展来支持的,它要以经济实力作为基础。因此一般来说,各国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水平不足,使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人们缺乏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往往造成社会不稳定;而保障水平过高又会加重在业者的负担,不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且会使一些人成为躺在国家身上的懒汉,削弱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应很好地吸取其他国家通过几十年实践得来的宝贵经验和教训。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人口大国,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起飞阶段,必须保持较高的积累水平,这样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一般来说只能保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另外,
    2023-05-04
    499人看过
  •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兜底保障是国家为应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而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政策。这种政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这些家庭提供必要的吃饭、用水、用电等生活必需品的救助。兜底保障是国家为应对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家庭和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而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政策。这种政策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这些家庭提供必要的吃饭、用水、用电等生活必需品的救助,以维持当地困难群众全年基本生活的水平。包括以下内容:1、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2、抓好特困人员供养保障。3、抓好临时救助保障。4、抓好医疗救助保障工作,有效遏制因病返贫。 农 村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工 作 的 兜 底 措 施 有 哪 些 ?农村兜底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扶贫政策,旨在帮
    2023-09-16
    408人看过
  • 如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对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救助的制度,是在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生活救济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这项制度最早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仅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进行小规模的探索和试验。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后,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迅速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2007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又明确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强调指出,鼓励已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建立制度,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从而给这项制度在全国的普及提供了强大推动力,到200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所有涉农县(市、区)都出
    2023-06-09
    84人看过
  • 尽快完善工资保障制度
    尤雪云(《人权》杂志社)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保障,是指保障劳动者按时得到应得的全部工资,保障劳动者享有使用其工资的充分自由,以及不容许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任何非法的扣除、扣留、拖欠,从而保证职工得以依赖其工资收入维护本人及其家属的生计。一、我国工资保障立法和实践情况我国2001年批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7条规定,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保证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我国《劳动法》第五章对工资作了规定,其中,第50、51条对工资支付作了原则规定。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
    2023-06-05
    298人看过
  •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办法包括哪些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办法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我国而言,最低生活标准的制定办法一般包括:①热量支出法。即以每人每日所需摄入的热量为基准,按人均生活费用分组,算出各组的热量摄入量,再找出摄入热量最接近于基准热量的组,该组的人均生活费用就是最低生活标准。这种方法简便易行,且相对成熟。但是,仅用热量来衡量人体对营养的需要有一定的片面性。②生活形态法。它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方面入手,来确定最低生活保障线。这种方法比较抽象,难以具体操作。③生活需求法,又称“市场菜篮法”。它是根据当地维持最低生活所需的物品和服务列出一张清单,然后根据市场价格来计算拥有这些物品和服务要多少现金,以此确定的现金金额即为最低生活保障线。它的缺陷是确定基本生活物品难度大,随意性也强。④总支出与总收
    2023-05-05
    208人看过
  • 关于最低工资保障劳动
    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干预分配,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为国际社会所公认。《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规定。国际间最低工资问题的研究很快表明,任何试图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一个统一的最低工资率的想法都不现实。如果国际最低工资率以最低水平国家的工资为基础,对高工资标准的国家则没有作用;如
    2023-05-05
    237人看过
  • 最低工资保障怎么理解?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3、下列各项不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和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其实在遇到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或者劳动者对于法律规定不明确时,最好的方法还是及时咨询律师,律师的职责是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且他们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技巧,能在最大程度上帮助我们劳动者。劳动争议法
    2023-08-17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 更多>

    #最低工资
    相关咨询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能够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确定,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当地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 对象范围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
    • 什么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7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指的是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出现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企业给予最低劳动报酬的一系列原则和办法的总称。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中有什么是什么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5
      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所谓的正常劳动是劳动者按照依法签订的的约定,在法定的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 试用期内劳动者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试用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给试用期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属于违法行为。
    •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8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的制度。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