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受伤算不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08:41:06 356 人看过

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休息时受到他人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有哪些情形要认定为工伤

如果职工有以下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单位工作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

二、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否属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由于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关键因素,只要劳动者的受伤行为与履行职责相关,我们就可以认定其是由于工作原因所致伤害,同时,“因工外出期间”包括职工外出期间的休息时间。

三、工伤怎么算, 工伤怎么报?

一下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下情形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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