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对前几年征收的土地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20:50:53 123 人看过

1、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事情又不是第一次,实行时点之前的是不执行这个标准的。

2、国家不可能猛提征地补偿标准的,他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

一、征地补偿标准修改内容2013

1、补偿金不落实不得征地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首次审议,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草案在补偿内容方面,除现行47条规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项补偿之外,将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并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

在补偿落实方面,草案规定,“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征地初步考虑按照修正案规定的原则和制度,细化并严格征地程序,加强对政府征地行为的约束,保证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批准前和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权、话语权;明确被征地农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建立对市县级政府违法违规征地行政问责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修正草案删除征地补偿30倍上限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草案删除了现行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

3、草案增加了社会补偿的具体内容

草案在现行第47条规定的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项补偿的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独列出,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

草案着力保证公平补偿原则的落实和补偿制度的实施,增加了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的规定。

草案授权国务院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

4、征地范围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修正案草案”)重点修改了涉及征地补偿的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增加了社会保障补偿的具体内容,并增加了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征地程序的规定。

不过,除此之外,公共利益范围的界定、城镇住宅70年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集体土地能否入市、存量建设用地、土地审评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重要内容,在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均未涉及。

专家认为,征地补偿固然重要,但若能明确征地范围,对公共利益、非公共利益征地作出定义,那政府就可以不干预土地价格,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才能够真正在经济上得到实现。

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征地的范围界定得太宽。也就是说,不论是出于公共利益,还是商业用地,一律都采用了政府征收的方式,把土地变成国有。这样一来,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侵犯农民的土地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土地被征收后土地所有权的处理
    土地被征用后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征收政府所有,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除非原户主获得国家批准拨用或者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购买,否则不管多久原户主都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所有权可以转让嘛1、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根据《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即土地所有权禁止转让,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023-07-11
    4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征地两年多后闲置的土地
    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用地转用审批后,两年内未实施具体征地、用地行为的,审批文件自动失效;已征用土地两年未供应的,在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下达时扣除相应指标。有耕种条件的土地,应当交由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因此,对于实践中“多征少用”和“征而不用”的现象,农民集体或农民可以要求复耕。但这里规定,耕地使用权应当暂时转让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承包经营户耕种,而不是将土地所有权归还给农民集体。国家建设需要时,不再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补偿,只对使用者的苗木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2023-05-31
    316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如何规定土地征用程序
    《土地管理法》对征地程序有何规定?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地程序,如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征地审批程序、补偿方案审批程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公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下列土地的征收,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5-08
    433人看过
  • 土地征收后,如何合理分配组里的土地款?
    土地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征收公示后多久拆除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
    2023-07-15
    191人看过
  • 违反土地征收规定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一、违反土地征收规定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理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哪些征收土地法定程序有: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
    2023-09-24
    386人看过
  •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
    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是需要进行通知、对征地进行调查、听证、提交材料、等待审批。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费用进行补偿。一、新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程序新土地管理法下土地征收程序如下:1.告知被征地村组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编制“一书四方案”材料上报审批。5.将征地补偿费用预存到财政专户。6.依法批准后,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府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之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安置补偿方案公告》。7.三个月内将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地村组。二、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有哪些国家征收土地补偿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
    2022-06-12
    243人看过
  • 土地征收管理制度
    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6、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8、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
    2023-07-05
    425人看过
  • 最新修改土地管理法第47条
    一、最新修改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是由1986年公布的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从补偿原则看,在原用途基础上按年产值倍数补偿,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等。从补偿标准看,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超过年产值30倍的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修正案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
    2023-04-26
    328人看过
  • 未征收的土地出让如何处理
    一、未征收的土地出让如何处理首先应当明确,在土地未依法征收完成、地上还有建筑物的情况下,土地是不能依法挂牌出让的。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均禁止“毛地”出让。也就是禁止未进行拆迁平整的土地出让。因此,如果您家的房屋还未被依法征收拆迁,房屋所在土地就已经出让,那么这个出让一定是不合法的。那么,如果发现土地被出让了,又有什么救济措施呢?针对国土部门作出的拍卖及成交公告等行为,又能采取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根据最高院的相关答复,针对国土部门作出的拍卖公告、成交确认书等,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可以通过复议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二、关于土地应当县征收后转让的法律规定《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十一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一)土地权利清晰;(二)安置补
    2023-06-17
    396人看过
  • 发改委将修订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
    发改委:将开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修订工作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积极开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报告提出,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要严格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占补平衡三个重要指标,加大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继续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利用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结合县(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基本农田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加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力度。加快推进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考核,凡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超出当年计划指标的,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实行耕地先补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台湾土地征收对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有何启示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意义台湾的土地征收也经历了许多类似的问题,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安排,对我们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是土地征收范围。现行土地管理法虽然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但在城市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存的情况下,其中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因此,工业化、城镇化用地主要通过征地取得,这是造成当前土地问题的重要原因。未来10年,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如果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完全采取只允许为公益目的征收土地的做法,就很难平衡各方的利益。台湾将土地征收分为“一般征收”和“政策征收”可能更为可行。对“兴办公益事业”用地,实行一般征收,并在《上市法》中明确了兴办公益事业的项目。对于“需要执行国民经济政策”的公益性土地,应采取政策性征收、专项补偿、土地分配、土地溢价处置等方式,并借
    2023-05-31
    435人看过
  • 土地征收规定的变化:新土地管理法解读
    1、明确征收范围,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2、提高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新土地管理法2020最新新土地管理法2020最新的内容中包括了: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指定的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家所有的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
    2023-07-04
    352人看过
  • 土地的征收程序:依据《土地管理法》有哪些?
    土地征收手续:土地征收手续分为前后连接的两个部分,即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和土地征收实施手续。(一)征地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部门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批后拟定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步报告。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二)征地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一)发布机构: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
    2023-08-18
    205人看过
  • 土地管理法中非法转让土地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转让土地行为会由县级以上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土地管理法2020最新新土地管理法2020最新的内容中包括了: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指定的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家所
    2023-08-17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新修改后土地管理法的几大亮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4
      2020年1月1日,将施行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网上有人发帖说“土地管理法修订是为了农村的房屋上楼”,还有人说“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建房了”,这些都是误读。中国农村自1998年之后,长期实行的是宅基地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面积法定、不得流转的法律规定。这个近似于苛刻的制度之核心是限制流转,其负面影响就是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成为水中之月。人们渴望这方面有所突破,也是情理之中的
    • 对非法批准征收、征收土地的,如何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对非法批准征收、征收土地的。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其批准文件无效、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有哪些土地管理法新修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9
      2020年1月1日,将施行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网上有人发帖说“土地管理法修订是为了农村的房屋上楼”,还有人说“城里人可以到农村买房建房了”,这些都是误读。中国农村自1998年之后,长期实行的是宅基地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面积法定、不得流转的法律规定。这个近似于苛刻的制度之核心是限制流转,其负面影响就是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成为水中之月。人们渴望这方面有所突破,也是情理之中的
    • 土地改革如何处理地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土地改革虽然解放了大量劳动力,为后来的三大改造带来基础,但是土地改革只涉及到了农民阶级和国家的利益,将地主视为敌人,扣除地主的财产,使得地主沦为与农民同级。并且土地改革还有绝对性质,将合法挣得财产的公民同样视为地主:只要有资金的人,就视为“地主”。我的姥爷就是一个例子:由于自己的勤劳肯干,在老家开了一个小规模的水产养殖,手里也比较宽裕,但是自从土地改革法颁布以后我姥爷的日子再没好过,来征地的人天天
    • 如何修改2019年土地补偿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2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三部分。(2)这三种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土地补偿费直接支付给村集体。(3)但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不属于集体,被征地人不能得到:村集体土地补偿费,具体如何分配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中,或所有村民有权平均分配,然后由村分配给被征地人;或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作为补偿,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少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