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存在的弊端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21:41:20 75 人看过

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

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

一、临时工有没有劳动保险

单位需要给临时工买社保。目前,法律中无临时工这个概念,只要是全日制用工,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比如每周工作不到24小时,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新劳动法出台后,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时工)不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以外,其它用工形单位依法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待遇

二、临时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区别

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法律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临时工相关文章
  • 高利贷存在重重弊端
    高利贷是一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它是建立在高利益基础上的借款关系,是不法之债,因而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借贷关系和行为。高利贷是滋生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温床。它不仅危害了国家金融业务的市场秩序,增加了金融风险,破坏了金融信用,而且引发其它犯罪而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正常运作秩序。专家分析高利贷的几种弊端(一)高利贷交易无固定场所,大都是秘密进行,利率双方商定,遇到当事人死亡、破产、亏本等,很容易发生悲剧;还有的人利用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贷出者不能主张权利来强行逃避债务。(二)高利贷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资金在体外循环,不受国家控制,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三)企业贷入高利贷然可解燃眉之急,但由于利息过高,加大了企业成本,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一部份利润以利息的形式游戏。入了个人的腰包。(四)有企业和个体户采用加价办法,把利息支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商品乱涨价起推波助澜的作用。(五)高利贷容易使人增长不劳而获的
    2023-04-23
    349人看过
  • 诱惑侦查存在的弊端问题
    由于侦查手段存在的根本意义在于侦查已经发生的犯罪案件,而不是为查明自己制造出的犯罪案件。所以,诱惑侦查本身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具有实质上的局限性。而且诱惑侦查偏离了政府职能的方向,与宪政的价值取向相冲突。同时,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范围、批准程序、证据效力的认定、不当圈套法律后果的落实及相关的司法救济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及高院、高检司法解释中均未涉及,而诱惑侦查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尤其在涉毒案件,即使限制也是微不足道的内部把握,诱惑侦查基本处于一种被放任自流的状态,难以不让人认怀疑是法外用权。(1)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存在异议由于诱惑侦查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犯罪,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破获犯罪而不可避免的参与犯罪甚至是促成犯罪的发生,虽然侦查机关是处于保护社会治安的目的,但是侦查机关明知并且预见了这种犯罪结果,还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这与《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
    2023-04-25
    499人看过
  • 财产保全在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1、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很少。据笔者了解,由于当事人没有主动申请财产保全,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很少有主动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究其原因,主要原因是普遍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另外,一些主办法官业务水平偏低下,对于什么时候人民法院能够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拿捏不准,害怕承担责任导致不敢为。2、一些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主动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把关不严,对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审查较为宽松,一旦申请人败诉,而申请人提供的财产不能够变现,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财产受损失而要求赔偿的,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很可能被动为申请人买单。3、在立案前或者诉讼中,一些法官往往一揽子对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涉及的财产全部给予了查封、扣押或者冻结,对一些财产权属不明的财产在没有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也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有可能损害案外人利益。4、一些法官对于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没有及时主持有关当事人进行听
    2023-03-22
    389人看过
  • 股票期权可能存在的弊端
    1.加剧社会两极分化,影响劳资关系。高级经理薪酬的大涨与大规模裁员、一般员工收入增长缓慢并存,损害了一般员工对管理层的信任和敬业精神。2.高级经理人员所获股票期权名义上与经营业绩挂钩,但业绩标准过于宽松,形同虚设,股票期权成了单纯的奖励,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与监督机制之间失去平衡。3.经理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操纵股价,经理报酬过多地取决于股票市场可能诱发新的道德风险。4.侵蚀了企业利润、原有股东利益和对原有股东权益的稀释。5.促进员工长期投资的目的常常落空。
    2023-06-09
    455人看过
  • 约定仲裁存在哪些弊端?
    约定仲裁解决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条款要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名称,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但实践中最好不要约定仲裁,理其存在以下弊端:一仲裁机构收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组成,比法院诉讼费要高;二仲裁员随即挑选,办案质量无法保障;三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且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文书的内容。我国劳务市场没有秩序,很多建筑行业的工人都被包工头而承包,农民工一旦受到损伤,其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障,所以,从根本出发切实加大力度改进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存在的问题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有一裁终局、快速处理争议等优点,故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但由于仲裁本身的特点以及其缺乏有效的监督,申请执行仲裁案件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认识不统一。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是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前提。我院在执行仲裁案件中,相当多的被执行人提出了对仲裁协议
    2023-08-15
    206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的弊端
    无过错责任的产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加大了对受害人的法律保护,但在审判实践中,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并存,其不足之处和存在的缺陷愈来愈多地暴露在人们的面前。无过错责任存在着较大的缺陷。首先,无过错责任缺乏必要的弹性。所谓弹性,就是可伸缩性、可解释性和可变通性。之所以说无过错责任不具有这种必要的弹性,理由如下:第一,无过错责任的立法表述为列举式,而非概括性。这种硬性规定致使无过错责任无法作出必要的伸缩解释,当客观现实情况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进行自身的调整;第二,无过错责任的成立一般只要求两个条件即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考虑过错的存在与否。在具体适用该责任时就像做题套公式一样,只要条件具备,就可套用。这使得被告方没有多大的回旋余地,没有充分、有效地保护被告方的合法权益。其次,在实践中,意外事件易与不可抗力发生混淆导致适用无过错责任时面临困惑。意外事
    2023-06-07
    433人看过
  • 自诉案件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诉案件的审理不收取诉讼费,这项规定带来一些弊端:一是不应当立自诉案件而应当立民事案的,当事人非要立自诉案件;二是自诉人起诉不慎重,不管被告人的身份是否真实、基本证据是否存在,草率立案;三是符合立案条件的,自诉人漫天要价,不利于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别不利于调解;四是经其他机构或民间调解解决的案件,又到法院起诉,增加法院工作量,引起诉累。二是自诉案件二审可以调解,导致当事人跟法院讨价还价。被告人本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无论怎样做工作,就是不赔,等一审判决后,上诉到二审法院时作赔偿,就可能导致二审改判。这样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就是再公正,也会被撤销,起不到判决的实质意义,并使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大打折扣。刑诉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20天内结案,但对于自诉
    2023-06-14
    239人看过
  • 怎样理解监视居住存在的弊端
    1.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程序规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对于监视居住的执行,刑事诉讼法和相关部门的实施细则均作了规定,总体来说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居所等活动空间的限制;二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自由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到底限制在什么范围之内,各方面的规定都没有明确,这就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被监视居住者的义务:不得干扰证人作证和不得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但如何在监视居住中发现被监视居住者违反法定义务的情况,却缺乏有关配套措施和规定,在实践中很难杜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行为。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的立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美国和法国的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对被限制自由的人实施电子监控,以防止其逃逸和串供。2.监视居住的规定忽略了对第三者权利的保护。我国对监视居住对象的行为的要求是“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
    2023-06-14
    120人看过
  • 无过当之防卫制度本身存在弊端是什么
    (一)无过当之防卫的设立将会带来对正当防卫的滥用。无过当之防卫制度虽然具有一定的限制实施条件,针对性质严重的危及人身暴力犯罪才可实施,但却没有强度限制,防卫人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都不构成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法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便存在着严重的威胁,防卫人本来为保护国家利益、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正义”行为就容易越过“度”,发生质变,成为“不义”行为。即没有限制的防卫权,防卫行为容易转化为侵害行为,侵害了不法侵害人的合法权益。况且,现行刑法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作了放宽的规定,即“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属防卫过当,当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时,防卫人采取强度较大的暴力去制止暴力犯罪,即使发生伤亡,由于这些暴力犯罪侵害强度大,危害后果严重,不采取强度较大的暴力不足以有效地制止暴力行为,也不属于防卫过当。所以,防卫
    2023-06-03
    466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存在哪些弊端?
    土地出让金制度存在的弊端:一、出售土地换取收入的短期行为各级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没有自主权的财政压力下,土地出让金可使地方政府将后50~70年的土地收益一次性收取,必然造成地方政府运用各种手段扩大出售土地换取收入的短期行为。为了扩大土地批租量,获得短期高额收益,往往突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越权减免税收,以吸引外商或民间投资。这种行为,既有悖于代际公平性即代际之间利益关系公平性,又有损于土地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在代际公平问题上,绝对倾向于任何一个特定时代都是不可取的。也就是说,我们既要防止过高的积累率影响当前消费,从而影响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又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不能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土地资源这个不可再生的资源,更稀缺珍贵,其使用的有效性更关键。二、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土地出让金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土地出让金是若干年土地使用期的地租之和,本届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
    2023-06-10
    358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存在的弊端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存在的弊端有哪些1、私下交易,暂不过户这种交易方式的特征是双方谈好房价,签好合同,付清(部分付清)房款,房主(卖方)先将房子及两证交给买方,买方住进房屋,待房子满期5年后再去办理过户手续。以此来规避营业税。如此方法,买方不能通过银行“按揭”取得贷款来支付房款;更重要的是从法律角度来看,风险极大:如果卖方因为债务纠纷,该房可能会被法院查封;卖方还可能恶意挂失原两证,办理新证后一房二卖,或做抵押,如果此后的行为都履行了相应的法律手续,对买方极为不利。2、签订“阴阳合同”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了房屋的真实交易价格,但在交易市场填写房屋买卖契约时,将房屋价格填少,以达成少交房屋营业税和契税的目的。但由于协议在先,交房管部门存档的契约在后。按照法律契约便替代了原协议。如果在房屋过户完成后,买方坚持以契约约定的价格为依据,少给付房款,纠纷就会产生,诉讼便随之产生。即使是差额款要回,所产生的经
    2023-04-18
    418人看过
  • 协议收购方式存在哪些弊端
    目前上市公司收购一般采取的协议收购方式,存在着许多弊端和不足,其严重性正日益显露出来。主要表现在:1.上市公司股份协议收购中行政色彩浓厚,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保住局部利益,违背市场规律,导致很多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案的形成都是拉郎配的结果。这样,既没有使得包袱企业能够脱胎换骨,反而拖累了优势企业。2.非等价交易现象严重存在,一时间欺诈性重组行为比比皆是。3.由于收购协议通常是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管理层私下形成的,缺乏外部监督,透明度很差,所以其中的自我交易和利益转移行很容易侵害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某些庄家或主力机构利用上市公司的重组题材,进行内幕交易和黑箱作业,借机疯狂炒作,造成股价大幅波动,不利于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持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运行秩序。5.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显得较为滞后。上市公司有关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运作的透明度不高,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2023-04-23
    322人看过
  • 传统考核模式存在诸多弊端
    只要你和领导、同事搞好关系,一般的年度考核基本都能过关!张羽是湖南省浏阳市某政府部门公务员,和各方处理好关系是他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据记者了解,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把考核作为公务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的依据,同时也用这种方式为人事决策科学化提供指导。199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为这种考核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把这一工作纳入到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但是,目前在公务员的考核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以前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进行,普通群众无权参与、监督,公务员自己关起门来进行内部考核,考核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人不敢恭维,从而使这种考核走进图形式、摆架子、走过场的怪圈,影响了考核的公正和实际效果,张羽对记者说。根据中国国情,被处分的公务员大都是因为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比较大的问题,或者工作中出现比较大的渎职或不称职现象。事实也证明
    2023-06-06
    386人看过
  • 临时工存在的问题
    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存在兼职合同和临时工合同吗1、存在兼职合同和临时工合同。兼职只能签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
    2023-08-12
    24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临时工
    词条

    临时工,是非长期性的员工,有的临时工属于派遣性质的劳务工,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有些是因用人单位某项目的需要,临时招聘的员工。不论是哪一种性质的临时工,基本都需要签订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临时工的性质虽然不同于正式员工,但是对合理劳动的... 更多>

    #临时工
    相关咨询
    • 临时工辞职怎么办,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6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 临时工可以正常请辞,用人单位应当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临时工的弊端在两方面,对劳动者来说,临时性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并且临时工单位基
    • 买房阴阳合同存在什么样的弊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5
      1、买房阴阳合同的效力是:阴合同中的价款通常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同,因未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 协议收购方式存在的弊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5
      目前上市公司收购一般采取的协议收购方式,存在着许多弊端和不足,其严重性正日益显露出来。主要表现在: 1.上市公司股份协议收购中行政色彩浓厚,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保住局部利益,违背市场规律,导致很多上市公司协议收购案的形成都是“拉郎配”的结果。这样,既没有使得包袱企业能够脱胎换骨,反而拖累了优势企业。 2.非等价交易现象严重存在,一时间欺诈性重组行为比比皆是。 3.由于收购协议通常是收购方和目标企业的管
    • 约定仲裁存在哪些弊端?
      天津在线咨询 2021-09-29
      约定仲裁解决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条款要约定明确的仲裁机构名称,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但实践中最好不要约定仲裁,理其存在以下弊端: 一仲裁机构收取的仲裁费用由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两部分组成,比法院诉讼费要高; 二仲裁员随即挑选,办案质量无法保障; 三仲裁一裁终局,不能上诉,且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裁决文书的内容。我国劳务市场没有秩序,很多建筑行业的工人都被包工头而承包,农民工一旦受到损伤,其合法权益根本
    • 现行制度存在哪些问题与弊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劳动仲裁与诉讼程序脱节,导致人力、财力和司法资源的浪费在我国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劳动仲裁裁决不是终局性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当事人提起诉讼,法院的审理工作就必须重新开始,原有的仲裁裁决,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按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不发生效力。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