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目前法律的规定与实际操作衔接不紧密,各地法院对工伤赔付的主体认识不一致。若想明确诉讼主体,建议在处理此类案件之前,先了解管辖法院的操作惯例。
如果不幸或有幸遇到该地无类似案件判决的首个案例,则需要加强与法官的沟通,交换彼此意见,以期案件的处理方式既不违法,也更有利于当事人。
工伤案件中由谁举证
(1)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第19条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办法》(2003)第14条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职业病认定的举证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第42条第2款规定,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确认为职业病。该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这都表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用人单位有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患病是否由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导致的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对其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患病不是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而劳动者对其提出的用人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使劳动者患病的主张,不负有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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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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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中为什么不将被害人列为原告?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公诉案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管理秩序,是社会危害性相对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在刑事诉讼中,得有人民检察院代替国家来行使公诉权;而被害人的诉权权利也得维护,故,列为受害人,若在遭受侵权过程中,遭受了财产损失,还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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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单位自诉案件被告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30是的。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自然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一起参与刑事诉讼。代表涉嫌犯罪单位参与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直接负责犯罪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由被告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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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起诉列被告条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