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就业指导队维护职工就业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8:05:55 175 人看过

【编者按】《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职工发展规划》已经正式颁布实施。其中,职工的就业权、收入权、安全权、保障权、参与权和职业发展权6项权益被作为衡量职工权益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那么,在实践中工会将怎样结合具体工作维护职工的上述权益?本报从今天起连续分6次解读。

就业权是指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即劳动者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而受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就业权是实现职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解读:《规划》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范职业标准、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立专职就业指导人员队伍5个方面作出了阐述,为促进职工就业权的全面实现提供了有力指导。

为保障职工就业有机会平等,北京市总工会紧抓要点指导实践工作。首先是不断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相关统计数据表明,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获得技能培训、文化培训等都有积极作用,同时,签订合同的职工对单位的总体满意度及福利待遇满意度相对较高。

此外,市总还将加大力度建立市区(县)两级分行业、分地区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机制和劳动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促进专业化人力资源机构的发展,培育人力资源配置和择业辅导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工会组织首先提高为职工提供就业指导与辅导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进而提高对职工就业能力与就业质量的指导水平。(午报记者刘欣欣整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在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
    (一)从2003年9月起,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均须按照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技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9号)要求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切实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掌握求职方法和技巧,提高求职就业能力。(二)为促进职业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厅将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分期分批对职业指导教师进行培训。今年内,每所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及就业训练中心要拥有1名以上职业指导教师;技工学校逐步达到每校有3名以上职业指导教师的要求。(三)各地要将职业指导课程开设和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评估和民办培训机构年检内容;引导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时、主动地为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和训练中心提供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城市要按照要求,健全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有
    2023-06-05
    387人看过
  • 海南鼓励非公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维护职工权益
    在今天召开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二次提交大会审议,提出了在中小型非公有制盈利性经济组织量多而面广的海南,要鼓励和引导广大非公企业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真正有效地维护职工权益。在海南省,中小型非公有制盈利性经济组织发展迅速,同时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又呈现出了集中态势。近年来,海南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在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中取得了一定成效,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发展,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建立健全,然而,由于有关职工民主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多制定于1980年代和1990年代,已明显滞后于形势发展,迫切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完善。为此,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形式民主管理的企业,根据职工人数召
    2023-06-09
    120人看过
  • 年毕业就业指南
    一、就业手续办理问题(一)报到证办理与档案托管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由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的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重要凭证。办理步骤:1、正常情况:由就业办将毕业生信息同当年录取审批表上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专业等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输入就业库。在毕业当年的7月中旬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就业报到证》。2、特殊情况:(1)、对无转学手续的毕业生,等手续完善后再办理《就业报到证》。(2)、对与录取审批表上姓名不一致的毕业生,须学生本人上报系部,经系部汇总统一报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将更正信息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能更改姓名。否则就业中心只能按录取审批表上姓名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托管办法: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
    2023-06-14
    307人看过
  • 劳动者在就业中遭遇就业歧视该如何维权?
    第一、就业歧视的含义是什么?所谓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等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因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超出职位本身需求的就业障碍,都属于就业歧视,但是这个东西非常隐蔽,而且不易为劳动者掌握。比如要求前台文员必须会唱歌跳舞,普通男员工要有篮球特长,这些歧视都超出了工作职位本身的要求。第二、通常用人单位哪些做法构成就业歧视?首先,网上言论是否代表企业的正式意见有待商榷,没有通过正式的场合所做的评价、意见,往往不能视为正式的录用单位的官方意见。其次,在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劳资双方在网上的相互评论、辩论,是不严肃的。在正式录用之前,双方就开始了网战,很容易影响今后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建立。通常情况下,招聘单位的考察意向,或许有婚否字样,但是
    2023-06-09
    234人看过
  • 进城就业农牧民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一)劳动合同须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协议,它用来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的依据。农牧民工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提示:劳动合同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二)无效劳动合同不签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中受伤概不负责,就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是否属于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提示: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了无效劳动
    2023-06-24
    166人看过
  • 如何让农民工就业维权不再难
    日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扩大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改进农民工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同时,针对农民工就业和维权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建议。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条件差,建议———出台措施加大处罚责任企业健全城乡平等就业保障机制【报告摘要】目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以及工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工伤、职业病和劳动争议较多。雷鸣球委员认为,当前农民工有三个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缺乏归属感。他们候鸟似的生活方式,就业、收入、生活和家庭都不稳定;二是缺乏安全感。安全没有保障,发生纠纷没人管,赔偿难、打官司难;三是有的老板对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缺
    2023-06-05
    211人看过
  • 昆明企业工会职工倡导再就业应对危机
    “我们呼吁广大企业不要因暂时的困难裁减员工、降低薪酬、拖欠社保,增加社会矛盾和负担。”近日,昆明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昆明个体私营经济工会联合会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时,号召广大企业在困难面前勇担社会责任,确保职工就业岗位和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各级工会组织在企业行政的领导下,组织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团结职工与企业共渡难关;企业职工要立足本职,发扬爱企业、爱岗位的工作作风,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该活动还将全力倡导就业和再就业等。
    2023-06-05
    347人看过
  •  劳动者的就业权利:法律保障与权益维护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劳动者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任何人不能加以阻止。同时,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者,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方式区别对待。因此,我们应该尊重劳动者的权利,促进劳动者的平等就业。劳动者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权利,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专长、喜好等选择自己想要从事的工作,任何人不能加以阻止。用人单位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者,不能采用不公平的方式区别对待。 劳 动 者 就 业 权 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多种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其中,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
    2023-10-02
    462人看过
  • 毕业生就业维权中违约怎么办
    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是进行劳动统计的重要依据。对于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尚无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但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当事人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特别提醒1、要慎重签订协议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2、已签订协议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向就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学校就业部门,学校就业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
    2023-06-13
    439人看过
  • 转变就业身份:从灵活就业到职工社保
    (1)灵活就业人员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原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2)办理转移当月仍需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缴费的,可由本人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到银行网点,填写《缴费申请书》,申请对当月应缴款进行即时扣缴并实时到账;(3)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后,在《转移单》上盖章;(4)职工及时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移单》交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由其从起薪之月起办理续保手续。转入单位后按单位职工办法参保缴费。河北省灵活就业社保缴费截止日期河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社保的特征如下: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
    2023-07-06
    150人看过
  • 办理就业登记对职工的就业有何影响?
    不登记的话将:1、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工作。2、无法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统招生)。3、无法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粮油迁移手续等。4、无法证明具有毕业资格。5、无法证明档案内存在。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跨统筹地区即一个统筹地区中的所有单位和职工按照另一个统筹地区的制度参加所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统筹地区也叫统筹单位。原则上确定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包括地、市、州、盟,达到一定人口数的县和市也可以作为统筹单位。所有单位和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
    2023-07-07
    320人看过
  • 病情影响职工就业
    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务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个人缴费满15年,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职手续。退职待遇:符合退职条件的,可按月享受退职生活待遇,退职生活费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储存额120)。其中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增发调节金120元。退职生活费以后按当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80%进行调整。与年满45周岁的正常病退差距就是一个是按当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80%进行调整,一个是按100%来进行调整的,还是有差别的。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有哪些?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待遇有哪些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1、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
    2023-07-03
    199人看过
  • 加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内容提示:转移工作重心,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做好摸底调查、建立服务网络系统建立企业空岗报告制度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发挥就业服务体系的主渠道作用(一)转移工作重心,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落实之后,各地劳动部门要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向下岗职工再就业,积极主动地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确保年度再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今后3年每年要保证当年下岗职工再就业人数大于新增下岗职工数,全省3年内要组织60万下岗职工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帮助下岗职工了解社会,认识自己,转变就业观念。(二)做好摸底调查、建立服务网络系统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及区街基层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下岗职工的情况调查和就业服务工作。要建立和联通两个新的工作支点,一是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的服务网络;二是以区街基层组织为依托的社区服务网络,从而形成多层次、
    2023-06-05
    149人看过
  • 下岗职工职业指导
    再就业培训
    (一)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应积极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其中女39周岁、男49周岁及以下的下岗职工,都应参加培训。(二)各级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下岗职工选择培训专业并参加培训。(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每月应定期组织下岗职工到劳动力市场选择就业岗位和培训专业,及时向下岗职工提供培训信息。针对每一位下岗职工的素质和特点,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助其确定择业方向和培训专业,并指导下岗职认真填写《再就业培训意向登记表》。(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参加培训,根据其培训意向,指导下岗职工填写《下岗职工免费培训登记表》,同时编写《下岗职工免费登记花名册》,报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中心汇总后由市劳动保障局培训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参见原青岛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下岗职工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1999年5月6日青劳[1999]56号)]
    2023-06-05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权益,代理诉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依法委托专业律师办理相关物业管理维权事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 女职工就业法律保护的完善建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06
      对于女职工就业法律保护的完善建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西方国家的劳动妇女在社会地位、就业机会、劳动报酬等方面,受到种种歧视。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才陆续制定和颁布了一些特殊保护的法律。在改善女工劳动条件方面,日本、英国、瑞士、美国等国规定,原则上不上夜班;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联邦德国等国规定女工负重的最高限度,分别为50磅、20公斤、30公斤、10公斤、25磅等,超过受罚。荷兰、瑞士等国一般禁
    • 徐州市复工就业人员就业指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徐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省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基金。二、就业的残疾人享受与其他职工同等的待遇,用人单位应根据其
    • 下岗职工职业指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下岗职工职业指导(一)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应积极参加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其中女39周岁、男49周岁及以下的下岗职工,都应参加培训。(二)各级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下岗职工选择培训专业并参加培训。(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每月应定期组织下岗职工到劳动力市场选择就业岗位和培训专业,及时向下岗职工提供培训信息。针对每一位下岗职工的素质和特点,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帮助其确定择业方向和培训专
    • 和就业协议书的区别及就业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书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一旦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