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租赁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00: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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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租赁的区别是:1、前者的出租人是土地所有人,后者的出租人为土地使用人;2、前者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申请登记,后者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申请登记;3、在法律制度用语上,前者定义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后者为“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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