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前按揭财产如果是婚前用一方个人财产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属于首付方财产,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首付方要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一、婚前购房婚后办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前买房,并在婚后办理产权登记,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2、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还贷,并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房产;
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为登记一方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一方买房婚后买二套新房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婚前一方在银行贷款买房,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三、婚前买房婚后交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期房婚后交房,如果是婚前一方交首付并且还贷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怎样分割离婚按揭房?
499人看过
-
婚前一方所买按揭房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
77人看过
-
离婚时怎么分配按揭婚前房
106人看过
-
离婚按揭房财产分割(全额) 怎么算?
252人看过
-
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割分割按揭房分割流程
182人看过
-
婚前房产婚后按揭离婚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266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6夫妻按揭共同买房的,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夫妻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首付,婚后按揭,离婚如何分割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9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并要求损害赔偿。以下信息请参考。 1、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主张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抚养和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离
-
离婚财产分割按揭房产,婚后离婚怎样分割房产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81、婚前买的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只要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婚后是你独立承担按揭则按揭部分也是你个人财产,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则婚后发生的还款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3、如果该房产是为你俩结婚所买,则属于共有财产,若配偶因此主张有关这套房产产生的任何权益,则本着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配偶方需提供证据以证明当时确实是因为双方的婚姻才买的房,如不能证明,则还是个人财产。 4、如曾就房屋按揭贷款双方达成
-
婚前已经买了按揭房,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31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抵押房屋离婚分配如下:婚后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共同承担后续贷款的,双方各占50%%比例分配;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共同承担后续贷款的抵押部分分配给夫妻。
-
婚前买的按揭房离婚财产可以分割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5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