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的特殊业务怎么核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8:42:58 279 人看过

受托代理资产、负债的核算

行政单位受托代理资产,是指行政单位接受委托方委托管理的各项非货币性资产,分为受托转赠物资和受托储存管理物资,不包括受托代理的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受托转赠物资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需要转赠给受赠人的物资;受托储存管理物资指接受委托人委托储存管理的物资。受托代理资产会计确认的时间为行政单位收到受托代理的资产时。

新制度在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设置了“受托代理资产”和“受托代理负债”两个固定对应科目。

受托转赠物资核算。收到受托转赠物资时,应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或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成本。借:受托代理资产,贷:受托代理负债;为受托转赠物资支付相关税费时,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等;将受托转赠物资交付给受赠人时,借:受托代理负债,贷:受托代理资产;取消捐赠物资的转赠要求且委托方不再收回时,应将转赠物资转为其他资产核算,借:受托代理负债,贷:受托代理资产;同时,借:存货、固定资产等,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

例,某行政机关2014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7月15日收到A企业指定转赠给地震灾区的救灾物资一批,发票载明含增值税金额65万-元,单位按要求准备分两批送往灾区。8月6日派专车送往灾区第一批救灾物资50万-元,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救灾物资运输费(项目资金)1.7万-元。8月20日接上级通知灾区已转入重建阶段不再需要救灾物资,剩余部分留给单位另行使用。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7月15日收到A企业救灾物资时,借:受托代理资产———救灾物资65贷:受托代理负债———救灾物资658月6日将救灾物资送往灾区时,借:受托代理负债———救灾物资50贷:受托代理资产———救灾物资508月6日支付救灾物资运费时,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救灾支出1.7贷: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救灾拨款1.78月20日剩余救灾物资转留归单位时,借:受托代理负债———救灾物资15贷:受托代理资产———救灾物资15同时,借:存货15贷:资产基金———存货15受托储存管理物资核算。收到受托储存物资时,应以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作为入账成本。借:受托代理资产,贷:受托代理负债;支付相关费用时,借:经费支出,贷:银行存款等;按委托人要求交付受托管理物资时,借:受托代理负债,贷:受托代理资产。

待偿债净资产核算

待偿债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因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对应冲减的金额,属于净资产的减少。新制度在净资产类设置“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该科目借方记录因发生或增加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减少的净资产,贷方记录归还或减少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增加的净资产,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而冲减净资产金额。

在行政单位发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借:待偿债净资产;贷: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偿付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时,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贷:待偿债净资产;同时,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确是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核销时,借: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贷:待偿债净资产。

资产基金核算

资产基金,是指行政单位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和预付账款等非货币性资产的净值,是行政单位净资产的一部分。新制度在“资产基金”总账科目下分别设置“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预付款项”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资产基金确认的时间与各项资产确认的时间相同,它随资产的增减而增减变化。

在取得各项资产时,借:有关资产科目,贷: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同时,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在因购买物资发生预付账款时,借:预付账款,贷:资产基金———预付款项;同时,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收到预付账款购买的物资时,借:资产基金———预付款项,贷:预付账款;同时,借:有关资产,贷:资产基金———有关资产。

在存货、政府储备物资领用或发出时,应在减少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的同时,冲减存货、政府储备物资对应的资产基金。

在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时,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在资产无偿调出或捐出时,区分两种情况处理:属于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的应按账面余额冲减该资产对应的资产基金,借:资产基金———存货、政府储备物资,贷: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等;属于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的的按账面价值冲减该资产对应的资产基金,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已计提折旧、摊销)贷: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预付款相关文章
  • 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怎么核算
    事业单位收入(一)补助收入1.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2.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二)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三)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事业单位支出(一)事业支出的核算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事业支出
    2023-06-12
    115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1、对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上述两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税务机关、组织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1、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2、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3、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
    2023-06-06
    329人看过
  • 一般单位犯罪与特殊单位犯罪
    一般单位犯罪,是指任何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可能实施的犯罪。例如,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刑法第42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主体。特殊单位犯罪,是指刑法对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作出特殊限制的单位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特殊单位犯罪主要有以下情况:(1)单位具有特定的所有制性质。例如,刑法第327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本罪主体不仅只能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有的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2)单位具有特定的职能性质。例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这是从单位的职能性质作出的特殊规定,而不问其所有制性质。再如,刑法第396条第2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只
    2023-02-25
    144人看过
  • 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核算工作
    一、如何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的核算工作行政单位会计应在应付职工薪酬总账科目下设置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单位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计提和缴付情况。在其他应付款总账科目下设置代扣个人养老金和代扣个人职业年金明细科目,用以记录和反映工作人员个人部分养老金、职业年金的代扣和缴付等情况。行政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部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个人部分职业年金科目。行政单位分配(计提)工作人员工资时,借记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科目。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养老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养老金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行政单位为工作人员按月向社保机构缴付职业年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
    2023-04-30
    209人看过
  • 单位合同解除特殊工种怎么办
    争取赔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因劳动者特殊工种有特别待遇,按辞退原因确定是否享有补偿。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
    2023-06-22
    260人看过
  • 怎么查询单位给特殊工种备案
    在单位里的档案、劳动部门的备案存的档案都可以查到。1、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等等。一、退休教师补贴三十年如何领取教师三十年退休政策: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
    2023-03-16
    274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特殊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分配的基础是公平原则和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公平原则要求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之间的分配应当符合各自的能力要求,符合权利义务要求,并给予弱者一定的保护。在通常情况下,由原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先提供证据,原告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供了证据并使用这些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被告对原告的主张予以反驳时,才由被告对反驳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但是也有一种例外情况,在某些特殊侵权案件中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举证责任的倒置,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案件事实的特殊性,法律在确定举证的顺序时,免除了由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首先进行举证的责任,而确定由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它是基于现代民法精神中的正义和公平原则,而对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进行的补充、变通和矫正。这是举证责任分配中的一种特殊情况,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1)因被害人对由加害人控制的危险领域里发生的侵权事件难以知晓,也难以举证证明;(
    2023-06-10
    143人看过
  • 事业单位“应付账款”的核算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FA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明细账。
    2023-06-05
    282人看过
  • 特殊劳动岗位实行特殊劳动制度
    很多企业在实践中遇到一些用工困惑,比如对一些报修人员的加班时间如何计算及司机的工作时间如何考核等,因为报修人员属于随时待命的工作岗位,没事时就休息,有事时就不论是周末或正常休息时间均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对这些特殊岗位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就会有很多问题,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计算就会让企业很头疼。其实对这些特殊工作岗位法律是有相适应的特殊工时制度予以规范的。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这一标准工时制度。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制而言的,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主要有:缩短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计件工时制。1、特殊工时制度的定义(一)缩短工时制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少于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少于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
    2023-06-05
    362人看过
  • 特殊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归属是什么
    一、特殊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归属是什么法人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都属于单位所有,职务作品可以是作品分类中的任何一种作品形式。认定职务作品时应考虑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特征:(1)作者和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作品的创作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二、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1、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1)法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著作权法》第16条此时作者对该作品仅享有署名权、奖励和报酬的权利:a、须是职务作品b、须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创作c、须由该单位承担责任d、须是图纸作品或者计算机软件,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意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情形。若单位与作者签订合同约定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由于属于私法自治的范畴,当然有效。2、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情形:除上述由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
    2023-04-27
    247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特殊公务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
    一、为了满足政府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决策、宏观规划和科学管理的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践,制定本暂行办法。二、政府特殊公务员岗位(以下简称特岗)是指政府部门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需通过特别设置的岗位。特岗受聘人员根据政府工作的特殊需要,在一定期限内,专事特定政府工作部门某项专业技术工作。三、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宏观经济管理、规划、科技、信息、软件、法律、环保、城建、金融、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人才需求设置特岗。四、特岗聘任面向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包括本市现职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大专院所、科研院所中的专业骨干,海外学有所长的留学人员。五、特岗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为:拥护国家现行方针政策,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
    2023-04-24
    474人看过
  •  行政事业单位租车业务规定:租车申请、审核与审批
    该规定的主要思想是,如果本单位保留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无法保障使用,可以考虑租用公务车。但只有在自治区及以上层面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才可以使用租用的公务车。此外,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举办或组织多人参加集体性会议、培训、集会、参观、党建、群团等活动,不便个人单独前往的,应按就近原则从出差目的地附近市县城区租用车辆。最后,公务租车类型的标准应根据乘客人数、经费预算、使用地点等因素进行考虑。按照自治区本级应急、机要通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如果本单位保留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无法保障使用,可以考虑租用公务车。经过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准,只有在自治区及以上层面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才可以使用租用的公务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举办或组织多人参加集体性会议、培训、集会、参观、党建、群团等活动,不便个人单独前往的。为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接待外宾、应对紧急公务出差和处理突发情况的。前往乡镇及村
    2023-10-11
    235人看过
  • 危化品押运员没有单位算不算特殊工种
    一、危化品押运员没有单位算不算特殊工种在我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要求拥有相应的证件,以确保他们能够安全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有危险品运输押运员所持有的证件,并不能因此认定其岗位属于特殊工种。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请广大读者务必理解二者之间的区别。特别指出,需根据参与采矿、高空施工、高温环境作业以及完成过繁重体力劳动等有害身心健康工作的从业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他们的法定退休年龄标准,男性应达到55周岁,女性则应当满足45周岁的年龄门槛。对于各类企业中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岗位,将依据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有关申请批准文件予以执行,而这些批准文件中则详尽列出了被明确认定为特种作业的职业种类名单。只要这份名录中有相关职业的名称,那么它们便会被认定为特种作业,反之,如果名录中并未包含特定职业名称,那么该职业便无法被判定为特种作业。各级别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的人事薪
    2024-03-30
    131人看过
  • 特殊职务作品单位是否享有署名权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所以特殊职务作品,署名权由作者享有,而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一、职务作品的种类及权利归属1、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
    2023-03-31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付款
    词条

    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 更多>

    #预付款
    相关咨询
    • 特殊行政单位贪污500万会判刑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
      受贿500万元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适用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条有哪些特殊情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4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 事业单位结余怎么核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事业单位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1)事业结余的核算。①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十上级补助收入十附属单位缴款十事业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拨出经费十事业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十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十对附属单位补助)②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
    • 行政事业合并时单位的债权债务特别大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9
      问题说得太简单,具体哪个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的条条块块不一样的。就拿医院来说,有的地方已经搞了医疗集团设立了公司,那你这个医院就属于公司法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一般来说合并后的单位承接合并前两单位的债权债务,但这是粗略一说,具体操作要看你具体的债的性质,文件怎么签的,双方的主体资格等等。另外如果不希望把原有债权债务带到新单位上,那么就涉及到资产整合的问题。首先说债权,如果能实现(即收到钱)不成问题
    • 什么是特殊税务行政复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特殊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