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09:00:41 383 人看过

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

(劳部发65号)

浙江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等问题的请示》(浙劳仲18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作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医疗尚未终结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予延长,直至医疗终结时,企业方可与合同制工人终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制工人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又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处理时,应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劳办力字19号)的规定进行调解,要求企业和职工补办终止或续订合同的手续;调解不成时,其劳动争议依据国家现行规定处理。

一九九四年二月七日

【法规标题】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劳部发[1994]65号

【发布日期】1994.02.07

【实施日期】1994.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关于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生活补助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劳社函〔2004〕358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对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正式职工”身份如何界定的请示》(穗劳社报?煟玻埃埃搐牐担澈牛┦障ぁ>?研究,函复如下:对1986年9月30日以前参军,复员、转业、退粤劳社函〔2004〕358号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对1986年9月30日以前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正式职工”身份如何界定的请示》(穗劳社报?煟玻埃埃搐牐担澈牛┦障ぁ>?研究,函复如下:对1986年9月30日以前参军,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且属首次就业的职工,不分招用工形式,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按照省政府《印发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三十条决定的通知》(粤府?煟玻埃埃长牐矗昂牛┑墓娑ǚ8、?生活补助费,但已领取过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除外。
    2023-06-09
    311人看过
  • 劳动者死亡与劳动合同终止相关问题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劳动合同是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为主给付内容的合同,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劳动合同签订一方主体资格消灭,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3项规定,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风险提示】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终止,这在实践中很容易操作。但是,当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劳动者重新出现,该如何处理?《劳
    2023-04-22
    369人看过
  • 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B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没有
    2023-02-17
    150人看过
  • 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北京市劳动局:你局《关于如何理解无效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仲文〔1995〕11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人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第69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据此精神,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16条规定中所说的职工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有证据表明职工在受到胁迫或被对方乘己之危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指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是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思的基
    2023-06-05
    33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终止问题汇总
    案例一企业能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李某进入某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担任产品销售员。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旦公司销售业绩不好造成库存积压,公司有权选择和任何一位销售员终止劳动合同。案例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何时终止?某会展公司承办了一大型展览,由于公司人手不够,临时招用了10名员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本次会展工作结束,则劳动合同终止。案例三分公司被撤销,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吴某入职某贸易公司在北京的分公司,并与北京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贸易公司战略调整,作出了撤销北京分公司的决定,并终止与北京分公司的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吴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到贸易公司工作。案例四公司投资人变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被乙公司收购,双方在协商收购条件时,乙公司明确表示,只接收甲公司,不接收公司的任何员工。甲公司告知员工,因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将发生变更,
    2023-06-14
    76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复函》的通知
    粤劳法[1996]67号各市劳动局:现将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下称《复函》)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的有关规定及全面实行合同制后的实际情况,对《复函》第四条有关“其他调动”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因成建制调动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工作单位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二、经组织调动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如调动时,原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改变工作单位前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现“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如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金,其现“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应从调入本单位之日起计算。
    2023-04-22
    147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劳动厅:你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请示》(浙劳仲〔1995〕10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有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约定应符合上述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此类劳动争议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问题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但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只要约定内容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其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三、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
    2023-06-10
    425人看过
  • 关于论证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等问题的函
    发布部门:广东省劳动厅发布文号:粤劳关函[1997]155号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劳动部的要求,为了协助劳动部做好《劳动争议处理法》的起草、论证工作,现将需要论证的问题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提出意见及主要理由,于六月十五日前将意见寄送我厅劳动关系处。附:需论证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问题。广东省劳动厅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校对:陈晓晖附件:需论证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问题一、制定《劳动争议处理法》是以《劳动法》为依据,还是以《劳动法》为主要依据,以《仲裁法》为辅助依据?二、制定《劳动争议处理法》是继续遵循三方原则,还是遵循政府一方原则?三、制定《劳动争议处理法》是实行“一裁两审”的单轨体制,还是实行“裁审分轨”的双轨体制,或是实行劳动法院体制?四、制定《劳动争议处理法》是确定在乡镇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还是设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派出办事机构,或是两个机构均设立?
    2023-04-22
    467人看过
  • 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
    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河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劳办〔1996〕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HT〗《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同时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是指现在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87号)中的有关规定,即:凡属国有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劳动合同终止以后
    2023-04-22
    341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对长病休职工劳动合同问题处理的复函
    长宁区劳动局:你局长劳(94)仲字第1号《关于对长病假职工是否应该签订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企业,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长病休的原固定制职工,应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长病休职工的待遇。二、企业对长病休职工的管理,应按照劳险字(1992)14号《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一九九四年九月九日
    2023-06-10
    381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
    吉林省劳动厅:你厅劳动仲裁处转来的辽源市《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既没有续订合同,又没有终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请示》(辽劳仲字〔1991〕00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立即终止执行”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该合同所确定的劳动关系也就终止,企业与职工应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合同的手续。如果合同期满又没有续订,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劳动关系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与职工应尽快补办终止或续订合同的手续。
    2023-06-10
    452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等问题的复函(失效)
    四川省劳动厅:你厅一九八九年一月六日关于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的请示收悉。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并请示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固定职工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银行结算办法》和《银行结算会计核算手续》通知(银发〔1988〕39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当地情况,暂由地方劳动部门与中国人民银行地方分行协商确定。你厅与省人民银行共同商议的解决办法,可以试行。二、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仍按一九八六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执行。三、最近,有些地区询问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收取办法是否改变。这项基金的收取办法,仍按一九八六年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执行。附件:四川省劳动人事厅关于退休养老基金收取办法的请示四川省劳动人事厅关于统筹退休养老基金由银行实行“代扣”结算办法的请示劳动部:四川省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基金和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
    2023-04-22
    200人看过
  •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收取合同制工人服务费等问题的复函
    海南东洋水产有限公司:你司反映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招收合同制工人手续收取服务费及有关问题,经调查,现函复如下:一、你司去年底根据生产需要,招聘临时季节工从事农产品、水产品加工和销售工作,省职介中心依据国家劳动部《就业登记规定》(劳部[1995]356号)和我厅《关于招收职工办备案手续的通知》(琼人劳[1996]158号)规定精神,要求在15日内办理合同制工人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7]411号文规定收取合同制工人服务费每人每次20元(收费许可证号A0103017)是依法履行政府有关工作职能,企业应给予配合和支持。二、你司根据生产需要招聘临时季节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对招聘后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按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保险条例,为从业人员办理四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手
    2023-06-09
    411人看过
  • 关于借款合同公证费列支问题的复函
    发文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文号:[87]建总办字第39号发布日期:1987-8-21执行日期:1987-8-21建设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你行桂建投字(87)第18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建设单位公证费支出可在“待摊投资——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中列支;建设银行经办行的公证费支出,按现行规定,应在“业务费支出——公证、鉴证费”中列支。二、司法部正在研究修改现行经济合同公证收费标准,将于近期下达。建设银行借款合同公证费如何收取,以司法部正式文件为准。中国建设银行
    2023-06-09
    82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一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 更多>

    #终止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合同终止是否劳动关系终止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4
      终止劳务派遣算不算终止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的终止代表项目的终止,不代表劳务关系的终止,劳务关系的终止需要使用者和劳动者协商,但还有一些例外情况。
    • 关于关于合同终止和解除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25
      合同解除与附解除要求的合同,在解除合同的要求成就时,都使合同消灭。两者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多少个方面: (1)附解除要求,是做法人以意思表示对自己的做法所加的限制性附款;合同的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不仅基于当事人商定发生,也基于法律限定发生。 (2)附解除要求的合同,要求成就时合同自然解除,不需要当事人再有什么意思表示;合同的解除,仅具有要求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3)附解除
    •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1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协议应该怎么写的问题: 一、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二、程序: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事由; (2
    • 合同中关于终止合同时间的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18
      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 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
    • 合同到期是否必须终止劳动关系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是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到期不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