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管辖分为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1:12:50 182 人看过

劳动仲裁管辖分为以下四种:

一、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

三、移送管辖。

四、指定管辖。

一、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方式:

(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合同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有何区别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如下:1、移送的原因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为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发现存在管辖权错误,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的情况为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存在不适宜行使的情况,例如涉及到院长回避等情况;2、处理方式不同,移送管辖发生在同级法院之间,管辖权转移发生在上下级法院或者同级法院之间,可能是级别管辖转移,也可能是地域管辖转移。

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

级别管辖是纵向意义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该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的问题;地域管辖是横向上的,是指具体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域的法院管辖的问题。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够确定一个具体案件的管辖法院。在三大类诉讼中,均需要首先考虑案件管辖问题,确认管辖法院。以民事诉讼为例,一般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在哪里执行?劳动仲裁怎么认定管辖地
    一、劳动仲裁在哪里执行?国内仲裁案件的当事人依照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二、劳动仲裁怎么认定管辖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三、劳动仲裁管辖原则是怎样(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管辖,如发生劳动
    2023-04-04
    279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管辖向哪里申请
    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管辖区域与各级行政区划不完全一致。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同时管辖好几个市辖区,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只管辖一个县或者市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这就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在依法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时候,必须同时划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区域。1、劳动仲裁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申请。2、同时向公司注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申请有时效吗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1
    2023-03-29
    2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仲裁委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保姆与雇主引起纠纷可以起诉维权吗如果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家政公司的,可以找家政公司负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家政人员与雇主纠纷如何处理
    2023-03-15
    184人看过
  • 何为劳动纠纷的仲裁管辖,如何理解劳动纠纷的诉讼管辖
    何为劳动纠纷的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当到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根据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仲裁,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确定。所谓方便当事人,是指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是本法的重要目标,当事人权利行使的便利性同样是本法立法所要遵循的准则,因此,劳动争议仲裁管辖的确定应以为当事人申请仲裁和应诉提供极大的便利、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原则。如何理解劳动纠纷的诉讼管辖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
    2023-04-27
    315人看过
  • 劳动仲裁管辖权证据不足
    劳动仲裁的证据不足,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也能立案:在劳动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内;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在立案后再依法收集更多的证据。一、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起诉还钱吗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但是还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该转账是因借贷而产生的。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则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证据不足的民事案件会如何处理法院可以以证据不足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并且证据不足所带来的不利后果是由负责举证的人来承担的。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在起诉前,起诉人应当掌握充足的可以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因为如果证
    2023-03-05
    281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所在地管辖
    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仲裁最长处理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仲裁最长处理要60日。劳动仲裁处理的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
    2023-03-12
    397人看过
  • 仲裁 不动产管辖法院管辖
    仲裁机构无权直接裁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而是依照仲裁申请人的申请不加审查而直接予以转交。申请仲裁保全的实质性条件为:如果因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仲裁裁决有不能或者难以执行的危险,或重要证据有灭失或难以取得的危险;申请仲裁的程序性条件为: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保全,仲裁机构应将其申请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撤销保全申请后可以再申请吗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申请后,如果出现其他紧急的情况,侵害申请人利益的,申请人可以再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
    2023-03-10
    43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由哪里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在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发生了纠纷的话,这种情况是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帮助的,申请劳动仲裁自己不需要花一分钱,但是要有足够证据,在仲裁程序正式开始之前会有一个调解,调解成功就不需要再进入仲裁了。一、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怎么提出可以对劳动仲裁提出管辖异议。仲裁委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期限:如果申请人发现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该期限一般为10天。
    2023-03-21
    374人看过
  • 什么部门管辖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部门归劳动局管,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1、劳动仲裁委员会属于设立的人民政府管,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负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2)负责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负责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4)负责监督本
    2023-07-02
    405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管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仲裁时效怎么办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劳动诉讼的追诉期是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期限为一年。《劳动争议调
    2023-03-09
    182人看过
  • 一人犯数罪的案件管辖分为哪几种
    一人犯数罪的案件管辖通过以下原则确定:1、次罪随主罪管辖的原则。即由对主罪享有管辖权的机关统一侦查,对次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积极配合。2、优先管辖原则。由最先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另一个机关积极协助。一、最新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最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两个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2、法律条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应当追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
    2023-06-28
    360人看过
  • 仲裁的管辖有哪些分类?
    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我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
    2023-06-06
    231人看过
  • 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管辖法院包括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一、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条件包括哪些?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
    2023-04-04
    298人看过
  •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管辖仲裁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等二、正式员工提前多久辞退正式员工提前30天辞退,员工试用期被辞退仲裁是可以的。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以下事由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
    2023-03-07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哪些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分为两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分仲裁庭跟调解庭劳动争议仲裁庭是根据“一案一庭”的原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肯定流程选择出来的仲裁人组成的专门处置劳动争议案件的组织,亦称劳动仲裁庭。其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庭是由仲裁人组成的,非仲裁人即使有很强的工作本领和其他方面的资格,如律师、法官等,也不能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2、劳动争议仲裁庭的组成需经过肯定的流程。按照《公司劳动争议处置条例》等有关限定,它的组成流程是,立案审批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哪几种,如何理解企业争议仲裁的管辖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哪几种,什么是本地劳动争议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江苏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17条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
    • 劳动仲裁管辖不受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法律议意见】 按照相关规定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 管辖法院是劳动仲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劳动仲裁后,一方不服裁决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争议发生在宁波,不服劳动仲裁的应当向宁波法院提起诉讼。你已经提出管辖权异议,就管辖权问题,上海法院应当先解决这一程序问题。如果已经裁定,但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就裁定提出上诉,那么,上海法院就享有了管辖权。你无故不到庭,法院将作出缺席判决。你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