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
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范围: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县(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包括:
(1)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本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本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本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的申诉;
3、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国家刑事赔偿的案件;
5、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检察长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
6、本院认为需要自己复查的其他刑事申诉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第十四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承办和查处下列控告、申诉案件: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四)刑满释放人员不服从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虽经法院复查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五)上级机关和检察长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
(六)认为需要自己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
二.刑事申诉主体义务有哪些要求
(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
(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
(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按照级别来划分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自然是最基本的一级,之后依次是市级检察院、省级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不同级别的检察院,对案件的管辖范围并不一样。自然作为全国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全国范围内所有的案件都行使管辖权。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
194人看过
-
刑事申诉的理由有哪些,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
47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哪些刑事申诉
20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可以管辖哪些刑事申诉案件
47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管辖经
275人看过
-
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哪些刑事申诉
481人看过
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出申诉需要提交三项材料:第一,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的申诉书;第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更多>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27《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一是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办理的。主要包括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及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事项申诉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25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范围: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县(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包括: (1)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本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本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本院其他处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3县(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包括: (1)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本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本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本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的申诉; 3、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 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什么申诉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6关于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 1、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5、人民检察院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检察事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1、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①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 ②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 2、县级人民检察院以外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①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 ②被害人不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在七日内提出的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