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财政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5:51:12 252 人看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晋城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财政集中支付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四月二十日

晋城市政府性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财政集中支付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切实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2004]22号)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晋劳社劳资[2004]2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晋城市承接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政府性投资工程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财政性资金是指: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其它财政性资金;

(二)利用国债专项资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等用于城市公用事业项目资金;

(三)政府通过融资取得的资金。

第四条财政部门在同级商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核算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支付其他工程资金。

第五条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财政部门指定开户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工资卡领取。

第六条办理工资卡需由企业持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到财政指定银行为农民工进行办理,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工资卡丢失后应及时向银行申请补发。

二、政府性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

第七条凡本办法实施前形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由市清欠领导组会同建设局、劳动保障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建设项目单位按确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

第八条市财政在归还历年拖欠工程款计划中按项目将农民工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按集中支付程序办理。

第九条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一律经过市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预算评审,市财政下达预算批复时将建设工程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涉及的人工费作为农民工工资部分从工程款中计提出来,用于拨付农民工工资的主要资金来源。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市财政与建设项目单位对农民工工资部分进行清算,结余部分在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退回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事项。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根据《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定工资支付标准,并按工程项目制定工资计划,每月月初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一式三份由用工双方签字盖章,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和资金年度用款计划填制工资分月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将项目资金中农民工工资部分按进度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明细表,审核无误后按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通知委托银行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上。

第十四条农民工凭身份证、工资卡等有效证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工资。

第十五条指定商业银行应方便农民工就近及时拿到工资。

三、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财政、建设等部门依法对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

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企业与农民工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企业不得随意辞退农民工,农民工也不得擅自脱离企业。

第十九条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三)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四)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直至取消其市场准入。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对农民工工资集中支付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
    发布部门: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市政办发[2008]57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晋中市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2008年5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晋中市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为妥善解决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国有特困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补助范围和对象(一)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市属国有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二)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2023-06-11
    207人看过
  •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集中支付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集中支付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9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和城建资金集中支付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了逐步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强对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城建资金的使用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本级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城建资金的支付,适用本办法,公路建设资金的支付除外。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城建资金,包括各部门、各单位由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基建资金、上级补助的基建项目资金、国债项目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二)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三)纳入财政
    2023-04-22
    483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晋城市关于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已经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旅游事业发展较快,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经济强市、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后,旅游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态。以王莽岭、青莲寺、皇城相府等为重点的旅游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带动了一大批旅游公路的建设。随着旅游公路里程的增加,旅游公路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机制不健全、资金无保障的现象,已很不适应旅游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发展和保护旅游公路建设成果,促进旅游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制定旅游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意见。一、基本情况2003年底,我市旅游公路已达39条(段)594公里。其中:重点旅游公路18条360公里;一般旅游公路21条(段)234公里。重点旅游公路中景区外公路330公里,景区内道路30公里。二、旅游公路
    2023-06-08
    180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抑制通货膨胀平抑市场物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晋市政办[1994]1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严格控制物价上涨,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迅速转消费基金增长过快的状况,遏制物价上涨的势头,保证全市社会安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抑制通货膨胀,加强物价管理,是当前全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整个经济工作中的大事和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确实负起平抑市场物价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把控制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财政、金融、物价、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队伍,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给物价检查人员撑腰,赋予一定权力,对成绩突
    2023-06-07
    70人看过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7〕30号发布日期:2007-4-16执行日期:2007-4-16各区县人民政府: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一、“12号文件”是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市、区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各区县要结合规划管理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二、已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要依据“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城乡规划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规范;未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区县,应尽快按“12号文件”的要求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三、各区县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城乡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运行情况,市政府将对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3-04-22
    80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晋市政办[2008]27号发布日期:2008-3-31执行日期:2008-3-3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0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外交部和商务部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和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五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08年5月30日至6月2日在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充分宣传和展示我市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成果,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根据晋政办发[2008]20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加,参展事项由市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管理局牵头承办。为了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
    2023-06-08
    398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道路公益事业等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晋市政办[2001]89号城区、泽州县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城市道路建设,改善市区环境,保障市民出行顺利畅通,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城市道路公益事业等征地补偿费标准通知如下:一、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按晋市政办[2000]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二、征用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9倍,安置补助费6倍),亩产值按晋市政发[1993]52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补偿标准为:旱地每亩1.8万元,水地每亩3万元,菜地每亩4.5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不利用地的补偿按晋市政办[2000]52号文件的原有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执行。
    2023-04-23
    66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晋市政办[200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晋发(2004)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决定成立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赵学梅副市长副组长:张国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李效先市卫生局副局长郭清洁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斌胜市农业局副局长崔肥立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冯太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梁留柱市畜牧局副局长陈建军市林业局总工程师靳天明市粮食局副局长宁合庆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刘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刘冰(兼)二○○五年一月七日
    2023-06-07
    178人看过
  •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申报审批流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市国土环资局、市建设局给予指导。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2022-04-14
    214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晋城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引进海外留学人才来我市创业服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海外留学人才参与我市经济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对象主要是:我市急需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的海外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国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出国留学者;在国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其他本市产业发展急需者。第三条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城创业服务的主要方式:(一)根据相关条件,分别进入我市各级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二)担任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顾问或咨询专家;(
    2023-04-22
    395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中使用本省民工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在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无业人员问题,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和城市无业人员收入,充分发挥我省劳动力资源充足,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降低建设成本,省政府认为,在我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应当使用本省民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益性、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建设、扶贫开发等建设项目;国家融资或授权、特许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本通知所称民工,包括:农民工、城市无业人员。二、凡属政府投资项目,施工企业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需技术工人可以使用省外人员外,一般技术工人和民工必须从省内雇用。三、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原国家劳动部颁布的《农村
    2023-06-09
    279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工作,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参与创业培训,实现“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国家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实施推广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创业培训的目标和指导思想创业培训是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微小企业创办者提高能力、帮助微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而专门研究开发的一系列小企业家培训项目。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失业人员、尤其是下岗工人的能力和技能,使他们能够创办和发展自己的微型和小型企业,并在此过程中为社会上的其他人员提供就业机会。项目的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要求,从促进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创
    2023-06-10
    305人看过
  •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办事规则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中心,由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公司改组更名而成,是市政府授权经营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的唯一代表,属自收自支、独立的事业法人,隶属市政府领导。一、主要职能与任务1、负责兰州市城市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相关国有资产经营运作的宏观规划、协调支持和外部监控;2、负责审定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财务状况、重大筹资计划、债务偿还机制等;3、负责协调解决兰州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城市资产市场化运作和城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4、履行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业主职能,负责相关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对工程造价进行监督管理;5、受市政府委托从事兰州市市域范围内可经营性土地的开发、储备等项工作;6、负责
    2023-06-10
    203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全市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晋市政办[2004]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晋政发[2004]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我市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的目的和意义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把安全生产真正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进步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各级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通过对
    2023-04-24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