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探望权执行被拒绝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8:52:23 240 人看过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离婚后不按时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按时付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该怎么办

1、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

2、在探望权利方面,法院强制执行一般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

三、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

离婚不支付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相关判决或者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探望权相关文章
  • 孩子拒绝探望,探望能否继续?
    子女拒绝被探望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跟探望权人感情恶化,明确表示拒绝探望,应当尊重其意愿,能作为中止探望的事由。享有探望权的父母不得强行对其进行探望。八周岁以下的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鉴别能力,看子女是否独立地作出拒绝父母一方探望的意思表示,不能作出的,则不能中止探望。离婚探望权可以中止的情况有哪些离婚探望权可以中止的情况如下: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
    2023-08-12
    239人看过
  • 探视权:如何应对孩子拒绝与探视人见面的情况?
    行使探视权孩子不愿意见的做法:1、如果孩子被教唆、利诱、恐吓,表示不愿意接受探视,人民法院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纠正错误行为;2、根据孩子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推断孩子拒绝父母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3、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说服孩子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由于探视权与人身有关,即使一方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不履行,也不能强制执行。为什么要行使探视权呢为了能够切实实现父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沟通、了解,保障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能健康发展,法律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其探视子女的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延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的权利,同时也是父母对子女尽教育、抚养义务的方式。《中
    2023-07-04
    135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确保孩子不会被拒绝探望?
    《民法典》规定了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探望孩子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离婚后不探望孩子民政局抚养权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变更,还有就是通过法律的方式,诉讼变更,抚养权是依法有抚养能力的人才可以获得的,未成年人的成长应当在正常的情况下,没有抚养能力的,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应当具备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
    2023-07-10
    443人看过
  • 拒绝执行调解书如何处理
    不执行法院调解书的后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不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可见,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种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中,只有第四种情况,存在调解书签字生效的问题。达到法律意义上的确认后生效的。这里国家一方面是为了照顾双方的情绪,不因一方处于优势而另一方拒绝执行,也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样在日后的执行中也比较有说服力。《
    2023-07-24
    470人看过
  • 抚养权变更期间拒绝探望
    不可以。如果对方在探视过程中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或者造成对孩子的损害,那么可以申请终止对方的探视权行使。如果被拒绝探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履行自己的权利。一、没有抚养权的孩子可否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是有知情权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未取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是有探视权的,为了更好地保障对方探视权地顺利行使,如果相关事宜产生变化地,理应及时告知对方,比如孩子的住址发生变化会影响探视权的行使的,对方有知情权。二、拒绝对方看孩子影响抚养权吗拒绝对方看孩子对抚养权有影响。如果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对方看孩子,则侵犯了对方的探视权,对方有权利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会因为离婚等原因而消除。抚养权的归属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体分析判定的,是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三、离婚后,一方
    2023-03-25
    314人看过
  • 探望权到期对方拒绝履行怎么办
    探望权对方不执行,按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一、探望子女不给探视权怎么办强制执行探望子女,如果是孩子的一方父或母不协助探视,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人民法院会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法院不会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二、离婚不让看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吗离婚不让看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一方不配合女方履行
    2023-06-23
    301人看过
  • 拒绝行政执法企业如何处理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2023-03-03
    233人看过
  • 何为子女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
    1、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一、离婚后探视权时间规定有哪些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就是探望权。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
    2023-03-19
    331人看过
  • 分割财产拒绝执行如何处理
    一、分割财产拒绝执行如何处理1、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二、中止裁定拒绝恢复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
    2023-06-14
    304人看过
  • 离婚后探望孩子问题,遭拒怎么办,探望权的执行
    一、离婚后探望孩子遭拒探望权如何执行1、如果父母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可以考虑探望权受阻情况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协助执行探望。在我国,妇联和青少年权利保护部门则可以作为法院执行这类案件时的协助单位。由幼儿园、学校和妇联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协助执行,不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创伤。2、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应负刑事责任,虽然实践中极少使用这项规定,没能运用最具强制力的法律手段保证法院判决的执行,使一些“软对抗”的被执行人逍遥法外,使得这项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与阻碍执行者,是可以提起法院适用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3、探望权受阻,可成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行使监护权的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使子女得不到父母双方的关爱,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理应成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定理由,当然在探望权制度上还有一些限制
    2023-06-28
    224人看过
  • 父母行使探望权子女是否可以拒绝
    在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往往都会选择采用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解决子女抚养的问题,因此也就产生了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探望孩子的需求。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双方的陪伴和教育,也因此法律上规定了探望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保障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探望子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起诉来保障自己探望子女的权利,对相关的方法和时间进行安排。虽然在涉及探望权的诉讼当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是父母一方要求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争取探望孩子的权利,但也可能存在子女拒绝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情况。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拒绝父母行使探望权的情形做出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人民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和需要保护的法益来进行判决,本文中将对相关问题进行介绍。一、如何拒绝对方行使探望权?虽然我国的法律原则上来说是保护探望权的,但是权利应当设置边界,不存在可以随意行使的权利,因此法律上为了保障探望权的正确行使,也设置
    2023-06-23
    94人看过
  • 拒绝探望的行为可以做为父母中止探望的事由吗
    根据孩子的年龄和鉴别能力,正确判断孩子拒绝探视的原因,看孩子是否独立表示拒绝父母一方探视。如果孩子8岁以上,有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拒绝探视,应尊重其意愿,作为暂停探视的理由。享有探望权的父母不得强行探望。拖欠抚养费可以拒绝探望吗?抚养费义务与探视权相互独立,即使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小孩,除非其探视会危及子女的身心健康,否则该权利不应被剥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对子女进行探望。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8-18
    167人看过
  • 如何有效拒绝探视权?
    合理拒绝探视权的方法: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暂时拒绝探视权人探视;2、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也拒绝探视权人探视。但是探视权只能中止,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何终止对方探视权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终止探视权的唯一法定理由,以下是终止探视权的情形: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
    2023-07-31
    114人看过
  •  终止探望权利的情况
    探望权中止原因包括权利人滥用、虐待子女、患有传染性疾病、对子女有侵权行为、唆使子女犯罪、借机藏匿子女等行为,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当探望方出现这些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子女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但必须经过法院判决。导致探望权被中止的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对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2.权利人在行使探望权时,有打骂、虐待子女行为,使子女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3.患有严重危害子女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允许其探望可能危及子女健康;4.在探望过程中有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有犯罪倾向的;5.有吸毒、赌博等恶习,道德品质不好或自身精神不健康的;6.唆使未成年子女敌视对方或对方家庭成员,怂恿子女犯罪的;7.有借机藏匿子女企图或行为的。探望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直接抚养方或者子女自己可以到法院要求依法中
    2023-10-30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探望权
    词条

    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探望权
    相关咨询
    • 拒绝执行探望权会产生哪些影响,何种情形下探望权终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拒绝执行探望权会产生哪些影响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
    • 拒绝执行探视权的如何强制执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5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和解协议的内容可涉及探望的方式、时间、地点等。按《民法典》的规定,协商探望是优先适用的方式。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 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
    • 拒不执行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拒不执行探望权有哪些后果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探望权纠纷如何处理? 探望权纠纷怎么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
      1、探望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探望权纠纷的执行方式: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
    • 拒绝执行探望权会产生哪些影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5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