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于2008年10月与苍山县某劳务派遣单位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孙某2009年10月被用工单位解聘,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因一时没有用工单位,将孙某辞退。孙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派遣公司撤销辞退决定。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65条规定,“派遣单位解聘员工应符合下列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合同无效的;(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九)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十)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本案中,孙某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规定,故仲裁委依法支持了孙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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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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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裁员派遣单位能解约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8裁员的情况不符合规定,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因用工单位裁员便解雇的做法于法无据,对当事人构成了侵权。所以,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撤销辞退的决定,仲裁委会依法裁决支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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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裁员了,用工单位裁员派遣单位能解约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5不能解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3条,被派遣劳动者不但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而且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可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一样。因此,用工单位虽然不能实施对派遣劳动者的合同解除权,但可以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65条明确,只有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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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应否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作为被告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2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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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可否退回派遣单位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2用工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退回派遣单位的,单位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派遣单位应该重新为员工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未给员工再次安排工作,那么派遣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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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临时变更用工单位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8劳务派遣单位如果与劳动者依法协商达成一致,能够临时变更用工单位。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变更,或者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此外派遣单位还要与新的用工单位、原用工单位依法协商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