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秦某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1 14:04:48 376 人看过

案情简介

当事人

原告周某,女,汉族,1985年8月20日出生,住济南市历下区

被告秦某,男,汉族,1984年3月6日出生,住济南市天桥区

原告诉被告变更抚养权一按与2014年4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审理终结。

案情介绍

原告俗称,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毛毛有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知道孩子独立生活为止。离婚后孩子毛毛一直跟随原告生活,被告也没有履行先关义务,现在原告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孩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900元。

审理查明

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协议离婚,孩子毛毛于2008年出生,协议约定婚生子有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离婚后至今孩子一直有原告抚养,先原告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认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0年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孩子毛毛有被告抚养,被告应道按照协议履行抚养义务,尽职尽责的抚养孩子。在原被告双方离婚后,被告并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同样也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既然原告一直在抚养教育孩子,已经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而且自离婚后孩子一直跟随原告生活期间,仍能正常健康成长,从维护孩子利于原则考虑,法院准许原告提出的变更毛毛抚养权由其抚养的诉讼请求。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是较为典型的变更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产生此类案件的原因在于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而双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抚养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可以产生、变更、中止、消亡,抚养权也是一样。如足以影响孩子的利益要求时,可以变更抚养权。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离婚后,被告作为孩子的一方抚养人,并没有尽到自己的抚养义务,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深深地忏悔,经过此次诉讼被告本人也上了一堂法律课。

律师提示

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做出的物质和精神一定会比另一方多,但是作为抚养子女的一方,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尽职尽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因身患疾病货其他原本确实无力照顾子女,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应当及时与另一方沟通协商。如果父母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那就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尽量协商解决此类纠纷,以免给孩子的心灵在造成一次伤害。

裁判结果

孩子毛毛有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6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刘某某子女抚养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
    上诉人朱春花因与被上诉人刘志亮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不服鹿邑县人民法院(2008)鹿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上诉人朱春花及其委托代理人尚承君、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尚守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原、被告于2003年1月1日举行婚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于2006年农历8月生育一男孩。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原、被告所生男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主张共同财产楼房十四间,原告提出系其父亲刘敬清所有,被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08)鹿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所争执房屋的所有权。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没有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是按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非婚生子不满3周岁且其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为了有利
    2023-06-11
    295人看过
  • 何某某诉何某抚养费纠纷判决摘要
    原告:何XX男委托代理人:张XX(系原告之母)女被告:何X男原告何XX与被告何X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X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XX、被告何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我父母于1992年离婚,我由父亲抚养,1993年经法院调解变更为由我母亲抚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150.00元。由于我2001年7月自费考入XX市第一中学,一次性缴纳教育基金费18.000.00元,请求被告承担9,000.00元。另外我现在的学费、伙食、书费等每月需900.00元,请求被告每月给付抚养300.00元。被告辩称:原告自费考入XX市一中学,当时没有与我协商,二年后向我索要我不同意给付。关于抚养费,现在原告已满十八周岁,我不同意再承担抚养费,另外我后又有一个孩子,现已无能力支付。经审理查明:原告的父母于1992年离婚,原告由其父亲抚养,1993年经调解
    2023-08-16
    234人看过
  • 江某诉王某 李某名誉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本案系由本站方-俊律师主办的一起名誉权纠纷诉讼。江某某与王某某、李某某因工作及生活问题产生纠纷。某日,江某某在百度贴吧等网站发现有对自己的不当言论的帖子,并认为是王某某、李某某所发,于是江某某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某、李某某,要求王某某、李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万元。王某某、李某某遂委托本站律师应诉。同时,王某某、李某某亦在百度贴吧等网站发现有对自己的不当言论的帖子,并认为是江某某所发,在本站律师的指导下,王某某、李某某提起反诉。经本站律师的有效应诉与反诉,南山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本诉请求,同时驳回了被告的反诉请求。本站律师的代理结果已经成功的达到了委托人王某某、李某某的要求,律师代理工作成功完成。本站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场名誉纠纷得到平息。附:本案判决书(部分)一、什么时候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如果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2023-06-21
    180人看过
  • 周某某诉赵新龙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周科军,2010年11月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20万元,并于2010年11月1日向原告出具借条,原告通过银行向被告汇款12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年利率13%,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被告无力偿还,要求续借。被告2011年11月10日再次出具借条,约定年利率13%,期限自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后原告遇到急事需要资金,与被告口头协商还款事宜,被告2011年11月底偿还原告60万元,剩余60万元本金借款期限仍为一年。除该笔借款外,被告向原告还有其他几笔借款未偿还,原告有理由推断被告不具备还款能力,要求被告提前还款。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按照年率13%支付利息至本金付清之日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是朋友关系,被告因公司经营向原告借款。2010年11月1日被告向原告借款120万元,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2010年11月2日原告通过银行
    2024-01-05
    202人看过
  • 邹某某诉殷某析产纠纷案
    苏民终字第1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邹某某,女,1931年1月1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合肥市第二棉纺厂退休。委托代理人朱某,男,安徽省美菱电冰箱厂退休。(系邹某某之夫)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殷某,男,1957年3月8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常熟市经委干部。委托代理人任迈克,男,46岁,江苏省常熟市联运公司职工。原审原告邹某某,女,1902年出生,汉族,退休职员。原审原告陶aa,女,1935年5月28日生,汉族,常熟市石梅小学退休教师。原审原告陶bb,女,1936年生,汉族,西北工业建筑设计院上海分院退休。原审原告陶cc,男,1937年生,汉族,天津染化三厂退休。原审原告庞某某,女,1923年生,汉族。原审原告邹a,女,1928年生,汉族。原审原告邹b,男,1916年生,汉族。原审原告邹c,男,1926年生,汉族。上诉人邹某某因与被上诉人殷某析产纠纷一案,不
    2023-04-25
    398人看过
  • 某公司诉陈某,鲁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一)基本案情**雷有限公司系“BURBERRY”25类服装系列注册商标的持有人。2012年3月20日,公安机关侦破了陈-凯、鲁*敏销售假冒上述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并于次日要求**雷有限公司协助对涉案假冒商品进行了辨认。2012年8月24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缓刑)和罚金。2014年8月15日,**雷有限公司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00万元。两被告陈-凯、鲁*敏认为,**雷有限公司2012年3月20日已知晓侵权行为存在,其2014年8月才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二)裁判结果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雷有限公司的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被告陈-凯、鲁*敏构成侵犯**雷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应连带赔偿原告**雷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及合理费用1.5万元。鲁*敏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知识产
    2023-12-15
    468人看过
  • 娄某诉方某债务纠纷案
    法律综合知识
    案情简介:娄某和方某2003年秋后开始做花生生意,2004年春节前二人算账后,娄某欠方某5000余元。2004年春节后,娄某自己继续收花生,收了一车花生米后被侯某赊欠卖掉,2004年3月13日,方某将侯某给娄某所打的欠条夺走,2004年3月15日,方某持侯某给娄某打的欠条从侯某处将花生米款取走。2004年3月13日,娄某到派出所报案称方某抢劫,派出所认为有他们之间有经济纠纷没有立案。后来,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方某和侯某还款并赔偿损失。代理:娄某接到诉状后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李律师要求代理,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情,娄某和方某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账目,没有任何手续,合伙时没有协议,散伙时也没有任何清单,因此,对事实的查清,提供相应的证据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李律师认为,举证责任、举证规则是本案的关键。李律师利用娴熟的证人发问技巧,充分阐释双方的举证责任,法庭最终接受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娄
    2022-04-27
    344人看过
  • 邵某诉薛某离婚纠纷案
    --网恋时代,更应惜缘(一)基本案情(略)(二)裁判结果(略)(三)典型意义(略)年轻人本身感情经历少,心气过重,对待婚姻关系不太严肃,稍有矛盾就诉诸离婚并不是明智之举,法院在审理时亦应当以引导当事人互相谅解、共同维护婚姻关系,不应轻易判决年轻夫妻离婚,而更应注意给闹矛盾的双方留下缓冲和解的空间。(略)律师说法:薛某杀妻自杀事件郎慧君律师执业20年,擅长工程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医疗事故纠纷等领域。薛某杀妻,杀人罪名是否成立郎慧君律师:因为薛某已经死亡,随着主体的消失,薛某的杀人罪名也不能认定成立。这类事件公司是否应该负一定的责任郎慧君律师:海员这一职业因为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很容易引起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对于海员来说我认为应当加强心理引导,这个事件有职业病的成份!这不排除其恐惧出海,造成的!我认为家属应当获得适当的赔偿!但是按现行法律操作起来又很难。我国的法律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这个方面更
    2023-08-18
    93人看过
  • 曾某抚养权、扶养费纠纷
    上诉人刘翠芳因与被上诉人曾佳抚养权、扶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一初字第21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增加抚养费。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婚生子女曾丽嫦(1995年9月22日出生)、曾德鹏(1996年9月20日)由被上诉人曾佳抚养并承担抚养费用。二、被上诉人曾佳返还上诉人刘翠芳先行垫付的曾丽嫦、曾德鹏学杂费和医疗费4088。80元(已支付)。三、被上诉人曾佳向非婚生儿子蔡礼鹏支付其最后一年大学的学费、住宿费5150元及一年的生活费7200元(已支付)。四、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上诉人曾佳承担。经审查,上述协议符合自愿、合法原则,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023-06-11
    341人看过
  • 高某某诉张某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原告高**,男,1958年3月4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颍上县***,暂住上海市崇明县***。委托代理人徐**,男,1980年3月1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崇明县***。被告张**,男,1956年2月19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颍上县***,暂住上海市崇明县***。本院在审理原告高**诉被告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高**于2010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以双方纠纷业已自行解决为由,自愿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撤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150元,由原告高**负担。审判长黄学锦审判员沈辉
    2023-04-24
    374人看过
  • 某公司诉肖某增等股权纠纷案
    深圳市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诉肖某增等股权纠纷案原告深圳市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元。被告肖某增。被告胡某华。被告吴某光。被告杨某真。上述原告与被告股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某生、被告肖某增、被告胡某华及其委托代理人胡某志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吴某光、杨某真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作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肖某元和杨某真是深圳市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其中肖某元占股55%,杨某真占股45%。肖某增和杨某真负责公司日常工作的管理,肖某元审核公司业绩时,发现公司业绩下滑,通过了解,才得知肖某增与胡某华、吴某光在2008年8月时签订了一份《合同书》,三被告均不是金某得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在《合同书》却以股东身份自居,且还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包括公司利润的分配。杨某真也将公司利润人民币数十万元支付给了胡某华。肖某元
    2023-06-05
    398人看过
  • 姜某诉曹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川民终字第179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姜某(系恒昌家具太平园经营部业主),男,汉族,1972年6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西路。委托代理人雷某,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何某,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曹某,男,汉族,1966年2月23日出生。住四川省仁寿县文宫镇前哨村。委托代理人邓某,男,1975年10月28日出生,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职员。住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跃进村7组30号。委托代理人蔡某,女,1970年10月11日出生,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职员。住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胜利街龙冲居委会四组。上诉人姜某因与曹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6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6年3月1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
    2023-06-08
    87人看过
  • 唐某诉李某某、唐某乙法定继承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唐某,女。被告:李某某,女。被告:唐某乙,男。原告唐某因与被告李某某、唐某乙发生法定继承纠纷,向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唐某诉称:唐某甲于2011年9月16日在外地出差期间猝死,未留下遗嘱。名下财产有位于某某处财富中心某房屋(以下简称财富中心房屋)等多处房产、银行存款、轿车等。唐某甲的继承人是配偶李某某及子女唐某、唐某乙。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由唐某、唐某乙、李某某共同依法继承唐某甲的全部遗产。被告李某某、唐某乙辩称:认可李某某、唐某、唐某乙作为唐某甲的继承人参与继承,但登记在唐某甲名下的财富中心房屋并非唐某甲的财产,不应作为其遗产予以继承。虽然该房屋是以唐某甲名义购买并向中国银行贷款,但根据唐某甲与李某某签订的《分居协议书》,财富中心房屋属于李某某的个人财产,之所以没有变更登记至李某某名下,是因为有贷款没有还清。这份协议书没有以离婚为前提,属于双方对婚后共同财产的安排,
    2024-01-20
    162人看过
  • 邹某与邹某名誉权纠纷案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渝民初字第00448号原告邹某,男,1958年9月20日生,汉族,江西新余市人,农民,系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库陂村委下库陂村支支书,住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库陂村委下库陂村。委托代理人江某,**弘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邹某,男,1966年10月15日生,汉族,江西省新余市人,农民,住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水西镇库陂村委下库陂村。原告邹某(下称原告)与被告邹某(下称被告)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3月12日立案受理后,于2007年3月28日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郭*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邹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江-伟、被告邹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06年,被告为了达到损害原告名誉的目的,以书面的形式,先后到各级人民政府、机关等单位粘贴《告知》几十张,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原告不属实的问题,经有关部门调查被告反映及粘贴
    2023-06-13
    23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婚生子女归哪方抚养——黄某诉张某某抚养费纠纷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1-28
      黄某诉张某某抚养费纠纷案   ——非婚生子女归哪方抚养问题   【案情】   原告:黄某,男。   被告:张某某,女。   原告黄某与被告张某某于1996年5月认识,同年10月发生两性关系,张某某于1998年6月29日生育一女孩黄××,是其与黄某的非婚生子女,后双方因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经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张某某、黄某的非婚生女儿由张某某抚养,黄某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 赵某某、李某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继承纠纷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1-22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某某,女,1967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冯某某,男,1949年7月 15日出生,汉族,登封市司法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丁银州,登封市嵩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女,1998年9月 24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诉人赵某某。   法定代理人赵某某,基本情况同上,系上诉人李某某之母。   诉人(原审被告)张某某,男,1990年8月
    • 周某某是谁办理的他项权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8
      他项权证是等买受人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拿到房管局办理抵押后的产物。 这个他项权证是由银行掌握的,因为这笔购房款是向银行申请的,所以是由银行掌握的,他项权证是放在银行内部,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后,会有工作人员带上他权与借款人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注销的。 办理应该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场。
    • 王某诉某村遗产继承纠纷案的内容包括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 有哪些争议变更抚养权,抚养权变更纠纷诉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抚养权案件一般面临的纠纷主要集中在抚养费增加变更,以及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