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不需要公证,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 与 合 同 中 赠 与 人 的 撤 销 权 如 何 ?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因自己的意思表示发生改变而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赠与人的撤销权存在可能会影响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因此需要重视。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以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改变为条件,具有溯及力。也就是说,赠与人的撤销权可以追溯到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因此,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因自己的意思表示发生改变而撤销赠与行为,这种撤销权是有效的。
然而,赠与人的撤销权也存在例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助老、助弱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如果赠与合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的撤销权将受到限制。
赠与人的撤销权是赠与合同中一项重要的权利,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赠与人的撤销权不适用于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否则将会影响到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是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因自己的意思表示发生改变而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赠与人的撤销权存在例外,不适用于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的撤销权可能会影响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因此需要重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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