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批复中是否必须有征地红线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1:13:06 40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征地批复中一般是要有征地红线图的,征地红线图就是征地的范围的勘测定界图,但如果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全面及时公开征地信息

(一)加强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市、县要在严格执行征地报批与实施程序的基础上,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征地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市、县征地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

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

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设用地为“一书三方案”,即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

5.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二)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征地过程中,一些不便于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市、县应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由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信息公开.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地报批前征地调查结果、听证笔录;

2.用地批准后征地补偿登记材料;

3.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

4.勘测定界图(国家测绘资料保密规定的涉及军事、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项目除外);

5.其他属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有关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批复相关文章
  • 开发商征地超出红线征地违法吗
    按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当然如果开发商补齐手续,补交完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合法的规划许可,那可以了。征地红线是政府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共同批复的用地边界,征地红线所围的范围面积,是用来计算规划指标的最基本的、有法律依据的基础数据,比如计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而用地红线是我们在建筑设计时使用的。例如,一个四方形的项目地块,它其中一个边的征地范围是征到市政道路的中心线,这时候征地红线从地块周边道路中心线开始算,但用地红线不能包含市政道路,因为市政是公共用地面积,不能纳入单个项目用地使用。开发商征地和政府征地有什么区别1、开发商征地拆迁,在补偿方面就会相应补偿很少,所以就很产生很多土地遗留问题,审计局多少都会审减很多,属于合法的,在费用方面,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政府征地拆迁。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2
    2023-06-13
    267人看过
  • 如何判断征地批复是否有效?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应当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种,也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耕种。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十四)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两年内未提供给具体用地单位的,按未供应土地面积扣减该市、县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征地批复是否可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才有征地批准权,在国务院批准征地后,国土资源部以批复形式通知省
    2023-07-05
    170人看过
  • 征地多久批复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多久批复这个过程啊,差不多得花一个半月左右时间。一旦你拿到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政府就必须在10个工作天之内,也就是一两周以内吧,赶紧把征收土地公告给发出来。公告一出,他们还得在45天之内,也就是两个月多一点的时间里,制定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然后开始正式征收土地。当然了,这一切都得先告诉大家,所以他们会在征地依法报批之前,用书面的方式,把要征收的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等这些信息,全都告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朋友们。而且,如果在告知之后,有谁在这块地上面抢栽、抢种、抢建了什么东西的话,那对不起,到时候征地的时候,这些东西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你赔偿的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
    2024-07-22
    401人看过
  • 听证程序在征地拆迁中是否是必须的
    听证程序在征地拆迁中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参与权的必要程序。不管是征地过程还是拆迁过程中,都会涉及听证程序。听证会的举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公开举行,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会之前的七日内将听证的时间和地点通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在必要时进行公告。如果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听证会的主持人和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进行回避。同时在举行听证会时,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进行质证和申辩。一、在拆迁过程中,什么情况下拆迁户可以提起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3-03-16
    432人看过
  • 未经征地批准征地是否属于违法征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没有取得征地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批准的,该征地属于违法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多余的土地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非法占用土地建造房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
    2023-05-02
    448人看过
  • 报征地是必须要有规划吗
    在开展征地项目时,并不存在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而这类条件通常只会在土地已顺利征收完毕并着手开始建设工程之际,为了确保建设行为严格遵从安全标准和规范,作为强制遵守的规定。具体来说,规划设计条件是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严格控制和规定的条件,其内容涵盖了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绿地率等多个关键指标的硬性规定。同时,规划设计条件也会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重要附件之一,用于评估土地价值,并对土地开发强度进行有效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
    2024-05-22
    484人看过
  • 征地红线标准如何确定?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如果房屋修建早于高速公路,那么只要不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都可以不征收,也就是不撤迁了。如果高速公路在先,房屋建筑在后,那房子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红线30m外修建。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0米。高速公路两边有没有征地红线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
    2023-07-07
    106人看过
  • 高速征地红线怎么确定
    1、一般来说,高速公路在30米范围之内都是不准有建筑的,这是为了保障附近居民的安全和生活环境不受高速公路而进行影响。如果房屋是在30米范围之内的在修建高速公路的时候,国家会根据其当地相关标准来进行征收拆迁。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居民要进行一定的赔偿。2、控制区内、红线外的房屋不一定要拆迁;影响了安全行使或居民生产生活的可以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得到补偿或者拆迁。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1)国道不少于20米;(2)省道不少于15米;(3)县道不少于10米;(4)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2023-03-28
    474人看过
  • 征收林地时先行占用再补征地批复是否合法?
    一、征收林地时先行占用再补征地批复是否合法?依据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林地的首先要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征收,所以先占用再被征收批复是违法的。《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寞补助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
    2023-04-16
    154人看过
  • 征地过程中哪些程序是必须的?
    土地征用有以下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依法征地拆迁的对策(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同时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要
    2023-07-16
    5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是否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我国为保护农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条规定明确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包括两个环节,一个是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一个是集体土地征收。对此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或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用地时,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拟征地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
    2023-03-29
    229人看过
  • 在征地中对设施农用地如何补偿,征地批复流程
    一、在征地中对设施农用地如何补偿对土地进行征收时,被征收土地是的农作设施,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
    2024-01-11
    247人看过
  • 高速公路两边有没有征地红线
    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零道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一、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市区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政府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二、如何做好高速公路征地补偿工作?1、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征地拆迁主体职责
    2023-07-22
    113人看过
  • 征地是否审批后才能征地拆迁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需要经有关人民政府审批后才能进场征地拆迁程序。一、拆迁征地的法律程序有哪些征地拆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有以下程序:1、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审批通过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审查申请材料,拟定征地方案;4、逐级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政府;5、得到批准后,公布征地方案;6、进行补偿登记;7、拟定并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实施补偿安置方案。9、按照计划开始进行拆迁二、征地补偿的要求有哪些土地征收的法定条件是:(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
    2023-02-18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批复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征地申请的批准和审核结果,是征地过程中的重要文件。 征地批复通常包括对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内容的审核,以及对征地合法性的确认。 征地批复是征地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在征... 更多>

    #征地批复
    相关咨询
    • 办理土地使用证必须要红线图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3
      看看房产证上写的是不是“房地产权证”,如果是的话证书里面会有房子和土地的信息,属于房子和土地统一管理,不需要再单独发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一般都需要单独再办理一个土地使用权证。 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方法: 1、直接询问,是不是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书,如果有,一般都是去土地管理局(或是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2、问问本地区朋友或是亲戚,是不是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如果都没有那就说明这一
    • 征地红线内的土地可否于红线外调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用地单位对已经省政府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调整的,新增部分用地必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具体你可向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或反映。
    • 车路征地有多宽红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1
      依据我国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的,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高速公路一般不少于二十米。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一般不允许新建构筑物,原有的建筑物只能保持现状。各省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不一样,一般最长的是高速公路两侧50米为控制区,匝道、收费站200米为控制区。
    • 土地规划图和红线图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土地规划图,指的是这块土地规划,比如说一块地,规划出住宅,商业等等形式,具体的位置和楼层等要素;红线图是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的图,也就是说这块地的具体范围,红线内的地方是地块,外面就是公共用地,不属于地块内;地籍图是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的统称,是表示土地权属界线、面积和利用状况等地籍要素的地籍管理专业用图,是对在土地表层自然空间中地籍所关心的各类要素的地理位置的描
    • 土地红线图怎么得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8
      土地红线图申办流程如下:1、项目经办人向窗口提出申请;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交分局业务科室;3、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业务会办,形成会办意见向市局报批;4、在规定时间内,市局接受到分局的会办意见,及相关材料后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会办记要发到分局;5、分局根据市局记要相关规定和要求形成答复意见,或设计要点及红线图转交到窗口;6、窗口联系经办人取走答复意见或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