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接受租赁物和返还押金、担保物义务的判断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11:43 239 人看过

租赁合同终止后,双方之间既已无租赁关系的存在,则占有对方之物自然应各自返还。

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的,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拒收的,承租人有权提存;无法提存的,经承租人催告而出租人不接受的,承租人不再对租赁物负保管和照顾义务,出租人应当自己承担无人看管出租物的后果。

如出租人收取有承租人的押金,且在租赁期间未充抵租金,而由出租人一直占有的,租赁合同终止后,出租人应当返还给承租人。有担保物的,出租人应当返还给担保人。出租人不及时履行此项义务的,其占有为非法,应负不当得利返还或其他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租赁人死亡租赁物如何返还
    一、租赁人死亡租赁物如何返还承租人死亡租赁合同可以继承。《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出租人的义务有哪些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还有维修义务。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出租人对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中派生的义务。维修义务是指在租赁物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租赁物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维修义务也包括对租赁物的正常保养。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就是要使租赁物发挥其效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就要求租赁物本身应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具备它本身的性能,发挥它本身的效能,当该租赁物出现妨碍使用的情况时,就要对其进行维修。法律将维修的义务加诸于出租人是从租赁合同的特点出发的,一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出租
    2023-05-06
    300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责任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它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灭失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也当然终止,但承租人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租赁物系承租人的原因而灭失的,承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非因承租人的原因灭失的,承租人不负责任。二、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由于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于租赁期间届满须返还原租赁物,从本质上讲,承租人应在不消费租赁物的条件下达到使用目的,
    2023-06-09
    424人看过
  • 租赁合同能不能判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能判返还租赁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所以在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应该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另关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这一义务,还有以下三层含义:(1)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2)承租人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及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其它义务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除了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外,还有以下义务: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或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按约定的方法或按租赁物的
    2023-03-01
    419人看过
  • 怎样履行租赁物出租者的义务
    关于出租人履行交付租赁物义务的规定是: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一、分期买车租赁到期是自己的吗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二、租赁合同终止的范文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
    2023-03-08
    485人看过
  • 使用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是承租人的一项义务。承租人租赁该物并占有它的目的就是使用它。使用租赁物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的一项基本权利,但由于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是获得使用权和收益权,而并没有所有权,最终还是要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的,这样承租人就有一个保证租赁物自始至终符合其本身的品质和效用。同时任何物都是经过使用有正常消耗的,不断折旧,最后丧失其价值。只是不同的物使用方法的不同其折旧率也不同,因此,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各国民法对承租人的该项义务都有所规定。例如,法国民法规定,承租人应依照租赁契约规定的目的使用租赁物;在契约无规定时,依照当时情况所推定的目的使用之;如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于非约定的目的,或者使用的方法可能对于出租人发生损害时,出租人得斟酌情形,请求解除契约。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承租人应依约定方法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无约定方法者,应以依租赁物之性质而定之方法为之。承租
    2023-06-09
    150人看过
  • 租赁物损坏了出租人有义务维修吗
    若是租赁物发生损坏,出租人一般是有义务进行维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一、租赁物质量问题毁损怎么处理在实践中,租赁物损毁,承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承租人导致租赁物损毁的,要赔偿。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自驾游租赁了一辆小汽车,那就有义务保管好汽车,要是因驾驶不当导致汽车损坏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2、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不需要赔偿。因不可归责
    2023-02-16
    73人看过
  • 出租人应怎样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一、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怎么办买卖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二、租房合同未到期能
    2023-06-21
    210人看过
  • 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吗
    在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是有义务承租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租赁物的,另外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1、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2、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3、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一、承租人的权利包括那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3、经出
    2023-02-28
    157人看过
  • 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租人应担保第三人对租赁物不得主张权利,从而保证承租人能够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发生了第三人就租赁物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的事实。这一事实的发生是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前提。(2)第三人就租赁物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的事实发生在承租人租赁期间。第三人主张的权利可以是所有权,也可以是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应当指出,第三人主张权利时,并不一定引发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如果第三人仅仅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而不进一步实现权利,则不发生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有人认为,第三人就租赁物向承租人主张权利的事实发生在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之前,才会发生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我们认为,这一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在租赁物交付之前,当事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导致承租人无法取得租赁物使用收益的,可能发生出租人的履行不能,此时由其承
    2023-06-09
    470人看过
  • 承租人请求部分返还租赁物价值
    根据本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这是由出租人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所决定的。但是出租人所有权是一项受其租金债权严格制约的权利,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风险与收益实质上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出租人所有权只具有抵押权的意义。因此,当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融资租赁实践中,损害赔偿金是以相当于残存租金额或者以残存租金额减去中间利息计算的。这样出租人不仅收回了租赁物,而且可以获得一笔相当于残存租金额的损害赔偿金。而在融资租赁合同完全履行时,出租人仅可取得全部租金及期满后取得租赁物的残余价值。由此可以看出,出租人中途解约取得的利益,比合同全部履行本应得到的利益还要多。这不仅不公平,而且由于利益驱动,会使出租人尽量使用解除合同的办法,不利于融资租赁合同关系的稳定。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
    2023-06-09
    202人看过
  • 关于承租人的租赁物妥协保管义务的规定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租赁物时,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承租人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一般应包括以下四点要素:1、承租人有过错(包括过失的故意)。2、承租人的责任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3、责任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等。4、责任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一、民法典对承租人的规定有哪些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出租人应当按
    2023-02-22
    165人看过
  •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如果租赁物是建筑物或者构成建筑物的一部分,因倒塌、脱落等致人损害的,出租人作为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承租人作为租赁物的管理人,均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对租赁物只拥有名义上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实际上是出租人为保证其收回投资的一种抵押担保物权,承租人则拥有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一、委托租赁合同无效的后果融资租赁合同无效,需要处理租赁物的归属及因合同无效产生损失赔偿问题。一是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二是合同无效涉及的损失赔偿,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合同被确认无效的除外。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合同
    2023-03-29
    323人看过
  • 民法典的租赁物价值返还及租赁物无法返还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租赁物价值返还及租赁物无法返还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是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请求相应返还。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合于他物致使承租人不能返还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二、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实际占有租赁物,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使用的义务。这是因为,承租人需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而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人为自己使用收益的需要,为保护出租人利益的需要,都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只得自己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而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更不得处分租赁物。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2023-04-13
    330人看过
  • 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承担吗
    一、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承担吗租赁物侵权责任出租人承担。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二、承租人承租的房屋遭到第三人侵权怎么办承租人基于承租权而对房屋具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的行为影响其承租权时,承租人基于占有人的地位,可以相应地请求排除妨碍、损害赔偿。但承租人所主张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因占有地位享有的权利,而不得主张属于所有权人的权利。不过,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权利与承租人对房屋的权利有时是会有交叉的。三、租赁物的保管维修义务应当由谁承担呢租赁物的保管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应当由出租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
    2023-05-06
    21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承租人、次承租人返还房屋租赁物的义务各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6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 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 融资租赁时出租人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融资租赁时,当租赁物由承租人占有时,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维修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有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并承担在自己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是指: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承租人请求部分返还租赁物价值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1、您与房客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擅自将您的家电卖掉导致租赁物损耗的,您可向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保管及维修的义务由谁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保管及维修的义务由承租人承担。附注:《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的义务,并且负有维修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为自己使用、收益得需要,应负保管义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只能由自己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不能处分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