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0:51:59 410 人看过

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一、农村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屋征收决定的定义和理解
    房屋征收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被征收人房屋的重要法律文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一般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以此使被征收人在正常情况下了解自己成为拆迁当事人、了解自己在此过程中拥有的权利义务。另外,征收公告中还应当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要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就需要对征收决定进行公告,征收公众的意见,如果没有意见的,就实施征收拆迁。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
    2023-07-07
    206人看过
  • 如何审查房屋征收补偿费用是否合理
    在征地拆迁中,拆迁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等是需要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的,时间至少是30天。征地拆迁的基本要求是要确保被征收人的现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工作坚持的底线。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必须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协商成,可以通过摇号、抽签、少数服从多数等方式来确定评估机构。实践中,如果征收补偿远远比市场价格要低,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比如周边房价已经上万一平,但是补偿却是减半,那么该补偿标准就有可能不合理。此时,建议被征收人不要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补充: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对补偿和拆迁的先后顺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必须对被征收人先补偿
    2023-05-06
    288人看过
  • 拆迁中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重要性探讨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在依法征收公民房屋时,若未能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申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在没有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做出的,这就避免了公民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得不到补偿,而且决定书是严格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中相关条文做出的,补偿数额依照补偿方案而行,这其中补偿方案的做出要经过严格审查和相关听证的,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决议书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对房屋征收部门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在当事人对决议书不服时,可以提出相关的法律诉讼,可以进一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补偿决议书为强制拆迁提供了借口补偿决定书是为了规定期限内补偿协议达不成时实现拆迁做出的,这
    2023-07-04
    70人看过
  • 谁将决定房屋征收的结果?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该包含哪些内容?(1)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及被征收房屋具体位置;(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3)补偿决定的内容,具体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4)补偿决定的依据、理由;(5)告知
    2023-07-07
    321人看过
  • 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司法救济途径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是否可诉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行为本身,仅仅是将房屋征收决定予以公示和宣传,以及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以公告的方式告知给被拆迁人,由于该行为本身并不处理被拆迁人的权利义务,对被拆迁人利益没有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公告行为本身不具有可诉性。怎么审查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1、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否合法:能够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只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包括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等到达市县级别的人民政府。其他的政府工作部门、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政府的内设机构、其他行政机关均没有批准权限。2、作出征收决定的要件是否具备:征收房屋应该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征收决定应该符合公共利益、征收房屋属于确需征收的范围、符合行政规划和计划、征收
    2023-07-01
    103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是什么意思
    房屋征收决定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而做出的行政决定。具体流程包括: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旧城改造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听证会);6、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
    2023-03-20
    282人看过
  • 如何审查(拟)征地公告的合法性
    第一,公告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一款的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二,公告的时间。已经取得征地批文的公告时间应当是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拟征地公告的公告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知道应当是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第三,公告的范围。(拟)征地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具体征收哪里的土地在哪个范围内公告。第四,公告的内容。征地公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批准信息: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土地现状: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拟征地公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征收范围、土地
    2023-06-23
    176人看过
  • 被征收人如何知道房屋征收决定
    一、被征收人如何知道房屋征收决定1、被征收人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可以从市县各级政府发布的公告进行得知。关于房屋和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要及时将征收的通知和征收的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公告通知,确保被征收人及时知晓征收的情况;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征收决定的内容是什么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
    2023-06-12
    401人看过
  • 如何取消违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如何撤销违法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充分的,可以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订征收补偿方案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清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依照本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讨论,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
    2023-05-08
    43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决定的司法审查
    作者:倪其亚尤飞发布时间:2007-05-1709:22:34城市房屋拆迁是我国在土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的一项制度,也是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争议最大、纠纷最多的一项制度。依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整个拆迁过程实际上是以行政主体的许可拆迁决定为先决条件,并在行政主体的主导下通过一系列的行政行为或者民事行为去实现和完成的。在被拆迁人要求撤销行政机关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时,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司法审查的重点,应集中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作出房屋拆迁许可决定时有无滥用职权、有无违反法定程序、有无举行听证这三个方面。一、有无滥用职权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属于判决撤销的对象。但目前我国在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中都没有对“滥用职权”的内涵作出解释,也没有对其表现作出列举,因此
    2023-04-23
    166人看过
  • 房屋征收计划最新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3、建设项目的立项。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7、修改征收补偿方案。8、听证。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0、讨论决定。11、落实征收补偿费用。12、公告与进场。房屋征收补偿(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宅基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为优化房屋拆迁新秩序,规范房屋征收补偿,杜绝因新区征地拆迁群众无序、违法建房造成资源浪费,达到少盖不少得,多盖不多得的目的,根据近年新区安置补偿情况和农村正常宅院房屋建筑面积,综合农户奖励、过渡费等各方面因素,征收农户宅基地上房屋统一按农户人口每人310000元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鳏寡孤独一人户按330000元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农户房屋及附着物和其他院落房屋及附着物一律不再补偿。1、货币安置对象:
    2023-07-05
    499人看过
  • 房屋征收决定书如何写
    房屋征收决定书:XX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安政房征决〔2013〕2号因XX市街尾片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市政府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1、征收范围:XX市街尾片区,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图为准。2、房屋征收部门:市房地产管理局,电话:6383492.3、征收实施单位:城北街道办事处,电话:6585333.4、签约期限:4月18日至6月3日,具体签约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办理,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房屋腾空。5、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1.6、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7、本决定公告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
    2023-03-03
    163人看过
  • 征收程序决策规定房屋
    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为:(一)房屋决定作出征收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第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条、二十四确定: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2、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3、修改和听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
    2023-07-02
    151人看过
  • 拟征地公告合法性审查技巧。
    第一,公告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一款的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二,公告的时间。已经取得征地批文的公告时间应当是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拟征地公告的公告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可以知道应当是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第三,公告的范围。(拟)征地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具体征收哪里的土地在哪个范围内公告。第四,公告的内容。征地公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1)批准信息: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土地现状: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拟征地公告应当包括如下内容:征收范围、土地
    2023-07-05
    45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房屋征收决定的可诉性,法律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4
      房屋征收决定的可诉性 毫无疑问,房屋征收决定是所有拆迁文件中的重头戏,对此可提起复议或诉讼。 1.重要事情说三遍:法定期间内提起很重要 房屋征收决定的最后一条一般也会作出说明,如不服本决定可在60日内复议、6个月内诉讼。 故,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时要注意时间的把握。 2.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 如有违下述几个原则,都会影响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1)公平补偿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如何查询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决定情况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被征收人可以从市县各级政府发布的公告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关于房屋和土地征收,市县政府需要及时将征收的通知和征收的相关详细信息进行公告通知,确保被征收人及时知晓征收的情况。
    • 被征收人如何审查基本农田的合法性?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9
      审查标准: 1、征地拆迁是否合法首先要知道有没有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含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以及告知土地征收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
    • 如何认定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合法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征收要合法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
    • 房屋征收什么样的条件属于房屋征收决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1
      房屋征收决定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公共利益或公共事业的需要; 2.城乡规划的需要;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4.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5.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