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一、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发放工资是合法的吗
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产假哺乳期内不得解除女员工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三、女职工三期指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着保护妇女职工的原则,所以女职工三期是一般就是指孕期、产期、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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