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如何保障劳动合同的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52:45 365 人看过

规章制度是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而形成的,两者形成机制不同;劳动合同不能代替规章制度,二者内容不同,规章制度内容较为宽泛,但两者也存在互为补充的关系,尤其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部分,如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休息休假,制度规定较为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劳动合同约定较为原则,具有合同约定力。

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关系

劳动合同成立,必须是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存在二方及以上的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由此可见,只有劳动合同成立,并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方能生效,合同成立是前提。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劳动合同生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法律认可的资格和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注册登记经审核设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合同当事人另一方即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须符合劳动法律对劳动者特殊条件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法定的这样的主体资格,那么劳动合同不能生效。

2、意思表示真实。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这就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不能欺骗对方或者采取办法是对方不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尽管劳动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双方都明确无误地认可,但是,如果这些内容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或者有些内容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劳动合同也不能生效。

4、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未签字或者非本人签字、没有本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也属于不能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三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迟延履行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按劳动合同执行。两者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规定。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为了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属于内控行为;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调解的法律行为,就法律行为的地位合同约定要优于内部规定,当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吗?电话里劳动合同一般都是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应该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口头约定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
    2023-03-16
    471人看过
  • 员工规章制度算劳动合同吗
    不算,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员工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员工管理实施细则。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旷工几天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般是指员工未经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行为,员工无端旷工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比较大的损失,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岗位,又无法及时找到替代员工的,可能会给单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于员工旷工多久,用人单位可以将其开除,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天数,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合理规定。在实务中,通行的标准是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只要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可解雇,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告知员工,法院基本上会支持。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守相应的程序,内容要经过民主协商、不违反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制定后要向劳动者送达或有效公示;如果确实做不到完整的制定程序,至少应保证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违法,还要依
    2023-04-01
    377人看过
  • 如何解决劳动合同法与部门规章制度的冲突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是国家制定的法律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同等效力。但是,根据后一种法律优于前一种法律的原则,如果某些规定存在冲突,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比行政法规更有效,现行国家行政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政策。制定部门规章不能违反和抵制上级法律的有关规定。因此,如果某些规定存在冲突,应以《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为准: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依法订立并在本法实施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连续定期劳动合同的数量,本法第十四条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本法施行后签订后续定期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后,本法施行之日存在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期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
    2023-05-07
    3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规定,如何选择?
    对劳动者而言,不仅需要按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义务,同时还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作为用人单位而言,有时会发生对于同一问题,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而当发生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用人单位自己也无所适从,那么当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规定时,有无相应的处理标准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当发生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规定内容不一致时,如果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时应尽量让二者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保持一致,避免给公司的管理带来混乱,同时也能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3-06-10
    181人看过
  • 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时需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平等、协商、诚实,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为员工提供明确指导。 制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原则: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公平原则:规章制度应当公平合理,不能有所偏袒或歧视,也不能设定过于苛刻的要求。 3. 平等自愿原则:规章制度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不能有任何一方强制或施加压力。 4. 协商一致原则:规章制度应当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另一方。 5. 诚实信用原则:规章制度应当基于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欺骗或欺诈另一方。 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权益,尽量做到公正、公平、平等、协商、诚实。同时,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2024-01-05
    184人看过
  • 劳动法如何保障长期合同的履行?
    三种情况。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入职合同应该签几年?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签订的最低期限做出规定,《劳动合同法》仅仅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理论上,签订1天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协商即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有关,具体可以参考以下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
    2023-07-22
    100人看过
  • 幼儿园劳动保障制度
    老师是园丁,只有规范老师的行为,才能言传身教,让更多儿童受到良好的教育。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职工,既有职责,又有权利。不管是幼儿园老师还是其他单位职工,其都具备劳动者的条件,拥有一名劳动者应有的权利。但幼儿园的劳动保障会与其他劳动者有点不同。国家劳动部制定了《幼儿园劳动保障制度》,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幼儿园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
    2023-04-28
    84人看过
  •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严重违反将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包括内容公示、程度合法以及必须公示等;劳动者应当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即劳动者的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也会对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严重性进行适度审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主要有:1、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2、故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3、以及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
    2023-07-13
    333人看过
  •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
    (劳部发[1996]3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法》实施以来,全国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地区、企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提出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明确。为此,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2)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3)复员、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按照《
    2023-04-29
    184人看过
  • 澳门的劳动保障法律制度
    澳门是只有27平方公里、人口45万的城市,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是《劳资关系条例》,于1989年公布,目前正在修改。澳门没有社会保障法律,主要是政府承担的[象征式供款]社会保险制度,另亦长期设的社会救助。作为葡萄牙的前殖民地,澳门法律也秉承了欧洲大陆法系传统。澳门政府的收益主要来自博彩业、旅游业和服务业。一般来说,当地劳工很少到工厂打工,大部分都转到了博彩业和旅游服务业就业,建筑行业、制造业等所需用工主要由来自大陆的劳工承担。通过劳务输出在澳门从事劳务的大概在2万人左右,当然亦不排除有[黑工]的存在,这样也就出现了本地劳工排斥外地劳工,尤其是非法打黑工者的现象。澳门的社会保障基金近年入不敷出。一方面是人口老龄化渐严重,另一方面是1998年至2002年间澳门整体经济环境转坏(高失业、公司关闭等)所致。从表面上看,最近三数年澳门的GDP上升很快,但财富大都仍集中在少数人身上。澳门的再就业问题比较严
    2023-06-08
    3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可以改变公司的规章制度吗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的,变更也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改变可以得到赔偿在下列情形下变更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能变更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擅自变更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2023-07-26
    485人看过
  • 有没有劳动合同条款变更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由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的条款。该规章制度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而法律规定如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那么需要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而不得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由单位擅自进行变更。一、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
    2023-03-21
    330人看过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相冲突如何处理
    2012年2月,某化工有限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企业生产处在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员工在家待岗期间,公司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生活费。2014年10月,公司受市场影响,产品无销路,企业生产被迫停产,公司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于2014年11月解除了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了其经济补偿金。案例中的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均符合劳动法律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只是一般性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具有特别性规定,当两者的内容相冲突时,劳动合同约定优先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因此,案王某要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仲裁委员
    2023-06-12
    102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度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二、职责负责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一)积极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新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二)对新区参建单位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三)负责受理新区内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举报案件的查处及劳资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四)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及企业劳务用工信用机制的建立情况。(五)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综合执法局赋予的其他监察职责。三、工作标准
    2023-04-13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迟延履行是当事人约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一方逾期仍未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的。对于迟延履行的当事人,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可以在合理催告后解除双方间的合同。... 更多>

    #迟延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保障制度的时间限制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中的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是什么,劳动合同中的规章制度制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4
      规章制度的公示方式一般有如下8种: 1、直接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中专款约定“劳动者已经详细阅读,并愿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让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2、将规章制度以手册形式发给员工,交由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应保留规章制度的发放证据。 3、将规章制度放在公司网站上由员工浏览,通过计算机技术手段记录员工浏览规章制度的情况。 4、将规章制度在厂区公共
    • 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
      凡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就不能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
    • 劳动合同中的规章制度制度不合理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2
      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合理的时候。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尽可放心。
    • 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一样吗,劳动规章制度有什么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一样,即为合法,至于劳动者或工会代表的意见是否被采纳则在所不同。3、公示程序合法、劳动纪律、奖惩制度等进行调整。由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更偏好于通过统一的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休息休假、公示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等具体内容。1、主体合法。劳动规章制度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制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由于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