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的概念及其所需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9:21:02 104 人看过

实现质押所需的条件如下:

1、质权必须有效存在;

2、质权实现: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包括未清偿全部债务和未清偿部分债务;

4、债务未清偿不是债权人造成的。

股权质押怎么实现质权

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但最终质权人能否实现债权尚不得知。因为要想实现股权质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且采取法定的方式进行,即使在操作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各项事宜,稍有不慎债权人就有可能无法实现质权,若严重的话还有可能“鸡飞蛋打”。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是质权人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落实,是设立股权质权的最终归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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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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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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