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概念及性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9:44:00 280 人看过

劳动保障可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个人权益以及劳动者所处的社会地位,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劳动保障监察可以更好地优化劳动保障,对劳动保障进行严格的监察活动。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概念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

(1)法定性

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

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

(2)行政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

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劳动保障监察院如何保障劳动者权益?
    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实施,并定期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若发现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应及时受理举报和投诉,并依法进行纠正和查处。为了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需要宣传并督促用人单位确保其实施。(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举报和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监察处理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等行为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机构有权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处以撤
    2023-11-23
    43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意义何在
    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法代表国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它既是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有效保障,也是劳动保障行政职能的集中体现。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有哪些问题(二)监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三)监督用人单位遵守《禁止童工条例》的情况(四)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的情况。(5)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的情况,休息和休假条例(6)监督雇主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监督雇主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监督职业介绍所的遵守情况,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
    2023-05-07
    56人看过
  • 质权的概念、特征、分类及属性
    一、质权的概念是指债务或者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或者以财产权利为标的,作为债权的担保,在不履行债务时,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二、质权的特征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物权;2、质权只能在债务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或者权利上设定;3、动产质权以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动产为必要条件;4、质权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前对质押财产享有留置的权利;三、质权的分类1、依照质权标的物的性质不同,质权可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的质权;权利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可让与的债权或其他权利为标的物所设定的质权2、依照质权产生方式的不同,将质权分为意定质权和法定质权。意定质权是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所设定的质权;法定质权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质权。3、依照质权内容的不
    2023-06-08
    186人看过
  • 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相关概念与差异的探讨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是: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3、劳动行政部门同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间是行政管理关系,劳动仲裁中,仲裁机构是一种“中间人”。劳动监察程序属于劳动仲裁吗1、劳动监察程序不属于劳动仲裁2、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
    2023-07-08
    412人看过
  • 揭露劳动保障监察丑闻
    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起诉,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
    2023-07-02
    154人看过
  •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有哪些体现?
    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二、监察内容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三、劳动保障监察制度重要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保
    2023-06-22
    179人看过
  • 劳动保障所是什么性质
    劳动保障事务所是街道和劳动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设立或确定的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它是国家推进再就业工作、实行劳动保障社会化管理而建立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一、劳动保障所的主要职责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2、在街道(乡镇)办事处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3、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的台帐,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4、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各种形式的就业实体、社区非正规劳动组织。鼓励和协调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开发就业岗位,积极扩大就业。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以多种形式实现再就业,并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落实优惠政策。5、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开展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就业
    2023-02-23
    467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3、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7、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8、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9、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10、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11、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式种的;12、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13、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
    2023-06-10
    362人看过
  • 姓名权概念性质
    自然人的姓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的性质是人格权。有人认为,姓名权具有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双重属性,在这种双重关系中,人格关系与财产没有关系,但身份关系却与财产关系有联系,如身份权中的抚养权、赡养权、继承权都与财产有关系。这种观点不正确。姓名之姓,表明的是血缘关系,但名并非如此。同时,抚养、赡养和继承都依身份关系而发生,但是不是因为叫了什么名字而产生的身份,而是依据亲属关系而产生。姓名表明的是人格,并不是身份关系,将这两个问题混淆在一起,是不准确的。
    2023-06-13
    94人看过
  •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什么性质
    一、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什么性质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注:指雇工在7人以上的)。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监察主体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劳动监察案件受理范围1、私人和非法人组织与雇用的劳动者发生的用工纠纷(如私人与雇用的保姆之间、农村私人建房与请来的工匠或帮工之间、村委会与请来的炊事人员之间发生的用
    2023-05-10
    188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感,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市、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行首席劳动保障监察员(以下简称“首席监察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首席监察员是指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查处过程中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首席监察员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指定,全面负责某一具体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并直接对办案质量负责。第三条首席监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强的劳动保障政策业务能力,熟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各项规定,办案经验比较丰富;(二)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准确运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据实际情况恰当掌握自由裁量权;(三)作风正派、秉公执法、责任心强、勤政廉洁;(四)有担任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参与查办过5件(含)以上行政处罚(处理)案件;(五)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
    2023-06-10
    256人看过
  • 劳动法的概念及权利
    调解委员会
    劳动法概念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明确以下几点:劳动法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
    2023-05-01
    430人看过
  • 什么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保障审计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法规和规定,规范劳动保障审计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国务院于2004年11月1日发表,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3)用人
    2023-08-18
    233人看过
  • 社会保障的概念及历史变迁
    社会保障(socialsec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社会保障的历史变迁:早在古代社会,就已出现各种形式的社会救
    2023-06-09
    186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重婚罪的性质及概念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06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二、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有哪些形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1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和接受举报投诉调查等形式进行。
    • 《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以下行为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 1、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扣押招用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4、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5、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6、违反国家规定廷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7、克扣或者拖欠
    • 无效合同的性质及概念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7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
    • 《劳动保障监察告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种事情很常见,一般来说,企业摊子大了,当地关系硬了,区区劳动监察大队送点钱,就那几个人就摆平了。打工者是弱势群体,在打工过程中要保护自己,进公司后要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以及劳动环境和条件。一旦存在劳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如果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最简单、最经济的方法,但是有时候这个也不是良药,上面提到的,到劳动监察投诉要写投诉书是必须的,起码要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