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一、使用居住权合同一般有哪些条款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等权利;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等。
二、离婚后有没有公婆居住权呢?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如果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签订了合同,则离婚后公婆有居住权。
三、居住权能否要求继承
居住权不能继承。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居住权只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但是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不能转让、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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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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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后可以设立居住权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4-10-02房产在符合特定要求的情形中可被用于提供债务担保,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其有效成立须经注册登记。当房产设定抵押之后,抵押人仍可享有居住权这一房屋用益物权,但是在此过程中必须保障房产的价值不受任何损失,且居住权不能与已进行登记备案的抵押权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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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中设立居住权到何时设立居住权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8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房屋所有权人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即有权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那么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自继承开始时设立。即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不采登记生效主义,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人可在取得居住权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以公示自己的居住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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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人的子女是否具有在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中继续居住的权利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06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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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房屋设立的住房居住权可以转让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30房屋设立的居住权不得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自登记时设立并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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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合同应该遵循什么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5居住权的设立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 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 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 因此,通过遗嘱继承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