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对于行政确认可诉吗?
公民对于行政确认是可诉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二、《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对于行政确认事项的作出,是由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或者当事人的行政申请来认定的,
不同的行政事项所认定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但如果公民认定该行政确认事项是不正确的,或者侵犯了个人的有关权利的,是可以申请诉讼来进行维权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四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n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n 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不得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除依法应当退还、退赔的外,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
行政许可属于行政确认吗,行政确认的原则
270人看过
-
行政确认属于行政许可类吗,行政确认分类
202人看过
-
对行政确认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
178人看过
-
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吗
104人看过
-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
416人看过
-
行政确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485人看过
-
行政确认是否可诉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7第一,从行政确认行为的主体来看,行政确认行为必须是由行政主体做出。虽然由于确认行为对象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有越来越多的确定事项被交由非行政主体的组织来承担,但绝大多数的确定事项仍由行政主体来做出。 第二,从行政确认行为的效力来看,行政确认行为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一样都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行政确认行为一经成立,就应当受到其他机关的尊重,对于所认定事实的是与非的结论,在未经合法程序及合法理由撤销或
-
行政案件可以提起行政确认之诉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1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行政确认之诉是行政诉讼中的一种试,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对于行政确认之诉,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
-
对确认行政诉讼的管辖有权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5法律对哪里的法院有权管哪类行政案件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到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下列情况,就要到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管辖规定
-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起诉属于行政确权行为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5号)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
-
对具有行政确认行为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行政复议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