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为2%。
(四)非住宅预征率为2.5%。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纳税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采用核定征收率的,方式具体为:
(一)普通住宅(包括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为5%。
(二)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为7%。
(三)非住宅核定征收率为8%,其中车位核定征收率为5%。
三、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主要内容解读
(一)关于预征率
1.关于房地产分类:依据四川省地税局2010年第1号公告的分类方法并结合征管实际,将房地产分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其中:普通住宅判定标准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中普通住房标准的批复(川地税函〔2005〕457号)执行。
2.关于预征率的确定:在四川省地税局2010年第1号公告确定的幅度内,结合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现状和房地产项目增值水平,维持普通住宅预征率1%,非普通住宅预征率2%,非住宅预征率2.5%不变。
3.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预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等土地性质为划拨、出让的保障性住房开发项目,由于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土地增值率普遍较低,按照四川省地税局2010年第1号公告的规定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4.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认定:保障性住房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要求或计划,进行开发、销售的项目,保障性住房的认定依据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
-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区分
397人看过
-
昆明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2%
95人看过
-
厦门: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本月起调增
439人看过
-
北京:翻倍调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38人看过
-
广东:珠海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
193人看过
-
河南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预征依据是什么
224人看过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更多>
-
土地增值税征收率如何制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7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
如何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6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
-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地税的增值税税率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5增值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60%。
-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哪些情况下,按照预征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费目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七、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
-
土方及农资源增值税税率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n财税字〔1995〕52号):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已由17%调整为13%。(二)畜牧产品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