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务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7:55:42 340 人看过

主债务到期的,当事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有效。法律规定,保证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主债务到期后,不能签订保证合同,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许可的规则,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则可以签订保证合同,且合同有效。

有保证担保函是否必须签订保证合同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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