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关系的建立所追求的目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8:04:42 134 人看过

目的是保护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权益,并不是肯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法律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劳动关系的建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

劳动关系的建立:

1、很多人都会认为劳动关系只有签了劳动合同才会是构成了劳动关系,其实并非如此;

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1)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3、劳动关系的建立的三种情况:

(1)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但是: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单位发生纠纷时,想要维权,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证明自己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往往否认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自身也很难证明,这就直接导致劳动者的诉求得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那劳动者就没办法可以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存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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