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是否解除必须履行通知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8 09:41:55 168 人看过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必须履行通知义务。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4: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解除租赁租赁合同必须用原件吗
    一、租赁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
    2023-03-07
    333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有哪些必须履行的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双方需承担以下义务: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其他。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
    2023-07-06
    156人看过
  • 租赁合同到期后必须提前解除吗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多长时间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三个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二、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遇到延期交房能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
    2023-03-23
    289人看过
  • 合同附随义务必须履行吗
    必须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一般情况下,不履行附随义务仍然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附随义务指的是合同当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按照常理推断就可以知道,债务人应当履行或者协助履行的义务;该也是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仅仅是未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而已。合同附随义务必须履行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2022-06-15
    468人看过
  • 交通法律法规里的告知义务是必须履行吗
    对于交通法律法规里的告知义务,交警是必须履行的。以违停为例,对于违停的车辆,交警必须要指出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也就是违停行为,同时告知违停人立即驶离。交通法律法规里的告知义务是必须履行吗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
    2022-06-19
    292人看过
  • 合同解除通知必须书面么
    一、合同解除通知必须书面么如果合同当事人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口头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口头解除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合同解除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但是证明力有一定的问题或难度。最好有书证,只有证人很难能让法院确信债务的真实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二、民法典对解除合同情形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情形:(
    2023-04-12
    247人看过
  • 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的合同可否解除?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不定期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不定期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具体如下:1、在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2、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协商之后,用人单位同意的,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同,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不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当事人要解除的话,是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的。因为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22
    300人看过
  • 是否必须约定合同履行地
    一、是否必须约定合同履行地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约定合同履行地必须是书面约定。如果双方不约定的话,按照法定,一般在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是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二、合同履行地纠纷如何起诉1.要准备起诉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证据材料等,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2.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或等候法院通知再缴费。3.该案会通过正常的工作流程分配到承办法官手里,由承办法官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以及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三、合同签约地会是履行地吗合同签订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
    2023-10-18
    199人看过
  •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与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随时解除权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具体期限,如何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租赁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的损失由谁承担对装饰装修费用问题,可以分为经过出租人同意与未经过出租人同意两种情况进行考虑: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装饰装修,那么,装饰装修所花费的一切费用,都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果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对房屋造成了损害,出租人还可以请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在经过出租人同意时,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因合同到期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装饰装修的费用由承租
    2023-06-09
    82人看过
  • 口头租赁合同提前通知解除是否合适?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口头租赁合同是合理的。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擅自转租承租房屋;(二)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他人或者转让使用的;(三)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四)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六)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七)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口头租赁合同怎么解约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
    2023-07-02
    133人看过
  • 是否必须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行为,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不需要提前通知。是否必须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2022-07-09
    67人看过
  • 对方不履行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合同
    (一)单方解除的程序单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解除权属形成权,不需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权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二)协议解除的程序协议解除实质为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因此,应遵循由要约到承诺的一般缔约程序及其他相关要求。以实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一、租赁合同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通知承
    2023-06-21
    353人看过
  • 买卖合同解除通知书是否必须要送达
    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二、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
    2023-04-12
    167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必须诉讼方式吗
    一、解除租赁合同必须诉讼方式吗视情况而定,租赁合同解除如果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房屋租赁协议的解除方式有三种:第一,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第二,如果房屋
    2023-05-06
    1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解除通知义务履行不当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30
      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根据法定解除条件解除合同时,必须通知对方,这种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采用书面通知方式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固定手段,若企业通过口头通知解除合同,则可能出现对方不予理会,继续要求履地合同,同时企业没有及时行使解除权,对方为履行合同的支出则可能要求企业赔偿。为避免该法律风险,应当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能够签收的尽量取得对方的签收。
    • 签合同人必须履行告知义务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3
      签订合同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义务的表现如下: 一、保险、合同签定之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需要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三、商家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
    •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必须履行什么义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租赁合同到期了必须提前通知解约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4-21
      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是否续签,而租赁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约定到期不租要提前通知,所以不用支付违约金,即对方不能扣押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否要提前通知那么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因为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都可以预见到合同到期日,都知道合同过期不续签就自然终止。一般来说最好提前通知,但是没有约定的就不是必须提前通知。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必须要履行送达义务才可解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4
      用人单位只有要履行送达义务即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