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9:10:27 51 人看过

一、医疗补助原则

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

(一)适应经济发展水平

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医疗救助保障的是困难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的内容在各个不同的经济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内涵。如果保障水平过低,可能造成救助资金结余,需要救助的人群却不能受益;保障水平过高,不利于费用控制,同时会加大财政负担。因此,医疗救助应该遵循的是低水平,广覆盖原则。首先,要保证救助的低水平能够达到满足受助对象基本卫生服务的要求,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扩大救助覆盖面而不是提高保障水平。

(二)先试点,后推广

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逐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我国,不管是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还是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都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根据各地区的特殊情况,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安排,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为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多方筹资,量力而行

通过发动社会力量资助、医疗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助、医疗机构自愿减免有关费用等多种形式对救助对象给予医疗救助。实施医疗救助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

(四)动态性原则

医疗救助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得到保障。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一方面,居民的经济收入也在发生变化,过去不贫困的人因多种原因可能陷入贫困,过去享受医疗救助的人也可能因子女工作等原因增加收入来源;另一方面,国家财政和各种途径对医疗救助的投入逐步增长,有能力提高救助水平,扩大救助范围。因此,医疗救助制度应遵循动态性原则。

(五)分类纳入,分类救助

我国在进行医疗救助制度探索的过程中,不少地区试点政策中明确提出分类救助的指导原则。由于疾病发生的特殊性,救助对象具有多样性,其实际的疾病经济负担有较大差异,也就决定了医疗救助需求的多样性。根据其差异制定不同的起付线或救助比例,既可以较好地保障三无人员、五保对象等特困对象卫生服务的利用,又可以满足各类人群对救助的不同需求,促进救助的结果公平。实践证明,分类纳入,分类救助的原则符合我国救助实际,也是保证救助资金有效利用的指导思想。

二、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

县民政局:

我叫____-__,今年62岁,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我县习____村村民,我全家共有3口人,丈夫患癌症去世,是大病致贫户。

我于2014年患双膝重度骨关节炎,无法行走,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今年以来,先后到安阳、邯郸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解放军总医院,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加上丈夫前几年住院看病,欠下的外债已经是十八万多。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两个儿子参军,微薄的津贴孩子不舍得花,省下来给我看玻仅有的4亩地,因无能力耕种也给了别人,此外无任何收入。为此,特恳请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我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无任何虚假,如情况不实,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三、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在400元以下的,是不设起付线的;

(二)在二级医院机构就诊,其医疗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75%~80%;

(三)在三级医院机构就诊,其医疗救助比例可以提高到55%~60%;

(四)在省三级医院就诊,其医疗救助比例可以提高至55%。其中,门诊统筹乡、村的医疗补助分别挺高到65%、75%。

(五)儿童先心病等8种常见大病,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为70%,如果是肺癌等12种大病,其新农合的补助病种定额会力争达到7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农村医疗保险的原则
    1、因地制宜的发展社会养老保险,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即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根据各地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缴费能力的不同适时、适当地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只有当地区经济的总体实力能够提供剩余积累,而且从积累中提取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保险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当前的生活消费没有影响时,建立社会保险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决温饱问题时就谈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是不现实的。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与其他保障制度的协调发展原则。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自我保障层次:家庭保障,体现为成年子女对老年人“反哺”;个人储蓄,以青壮年时的个人储蓄养老;土地保障还可以发挥其有益补充作用。政府负责层次:财政与政策支持;集体保障层次,传统的或新型的经济组织给予补助。3、区别对待原则。针对不同的对象,进行不同的管理。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应该灵活对待,能够纳入到城镇中参加养老保险的尽量纳入城镇的养老
    2023-08-17
    486人看过
  • 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医疗补助
    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各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并报同级经人民政府批准。所需的医疗补助资金,仍按原资金渠道筹措。原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资金由单位自行安原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实行医疗补助,具体单位和人员由各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并报同级经人民政府批准。所需的医疗补助资金,仍按原资金渠道筹措。原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医疗补助资金由单位自行安排;对少数资金确有困难的事业单位,由同经财政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参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字[2000]57号)发布日期:2000年11月30日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参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
    2023-04-22
    84人看过
  • 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原则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款明确规定了工亡职工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原则是向工亡职工的近亲属进行分配,并且指出了抚恤金的分配原则是工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非供养亲属无权获得抚恤金。故亲属供养抚恤金有其专属性,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一、工亡赔偿金妻子占多少1、死亡赔偿金分配原则上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2、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3、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
    2023-02-10
    50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判断原则
    以医疗水准作为判断医方过错的基准,已成共识。但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判定医方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非笼统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所能涵括。同时,医学诊断仅能间接地根据病情及症状,辅以其他检验或医疗器材探求相关信息,以此作为判断基础,这就决定了诊断无法达到绝对的确定性。而且基于同一病情,同一诊断,常有多种不同的治疗方案。对于这些不同的治疗方案,医师必须结合自己的医疗经验及医学知识加以选择。不同的选择可能会导致差异较大的后果。医疗结果就具有相当的不可预测性。不能仅因治疗结果的无效或不幸,就让医方承担责任。因此,要结合医学上的一些判断标准对医疗行为的后果作出法律评价,才能保证实现法律的公正。判定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水准和尽到了注意义务,可结合以下原则考虑:(一)“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
    2023-04-26
    186人看过
  • 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规定
    1、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1、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在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2、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3、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或管理,单独建帐,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医药费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参见:《关于企业补
    2023-04-22
    141人看过
  • 怎样才能申请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申请的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问题,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
    2023-07-12
    226人看过
  • 医疗补助费5-10级
    直系亲属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大致是20元/天)。(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
    2023-06-05
    289人看过
  • 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
    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一、医疗事故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法律上对于医疗过失行为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2023-06-25
    370人看过
  • 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投资运营中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安全性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消费性基金,最终是要支付给个人的,投资的第一要求必须具有安全性。投资的基金不能回收上来,就不能实现保值的目标。所以,基金结余运用首先要遵循安全性原则。二是收益性原则。基金投资必须要获得一定的收益,这是基金保值增值的基本要求,因此,基金结余的必须遵循收益性原则。三是流动性原则。基金作为一项具有专项用途的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与医疗保险待遇有关的费用,因此必须保证支付及时。一、如何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机构首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其次,还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等进行审核,对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等;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社会
    2023-02-18
    126人看过
  • 商业住院医疗保险包括哪些补偿原则
    一、分类商业住院医疗保险分为报销型和补贴型。报销型医疗保险一般是指被保险人住院后,保险公司对床位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等费用进行报销的保险产品。报销时消费者需提供发票及其它相关单证给保险公司。补贴型在报销时无需发票,保险公司按照住院的天数在相关规定下按照购买的额度进行补贴,部分保险公司称此类产品为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市面上热销的重大疾病保险也是属于补贴型,按照保额赔付,无需发票。以一个住院理赔案件为例,乔-女士曾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住院费用保险》2份及《个人收入保障保险》5份,2008年12月因桥本式甲状腺炎住院7天,共计账单金额为4992.4元。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理赔明细如下:药品费中自费药合计533.82元;检验费中免赔金额为294.04元;特殊检查治疗费中免赔金额为24元。由于该公司采用住院费用总额报销限额制度,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合计
    2023-05-08
    258人看过
  • 卫生事业补助原则是什么?
    (一)保证政府对卫生事业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支持卫生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在动员社会广泛筹集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同时,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原则上政府卫生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三)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四)兼顾公平与效率,鼓励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3-06-09
    317人看过
  • 医疗期医疗补助金基数按什么计
    一、医疗期医疗补助金基数按什么计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期工资的法律规定如下:《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关于病假医疗期工资的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确定的。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
    2023-06-04
    379人看过
  • 医疗补助费由医保支付吗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医疗补助费由医保支付吗一个年度内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在门诊的补助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在医院结算窗口不能直接结算,要刷医保卡识别身份,然后自己个人支付。年底将财务票据、就医手册、处方、医保卡复印件交到人力资源处社保工作办公室,由相关负责人到省医保局审核监督处核销。在医院结算窗口结算,按照普通门诊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窗口自动计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费用,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2023-05-30
    260人看过
  • 医疗过失责任划分原则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以下几种:(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法律责任分为哪几种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种。具体内容如下: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特点如下: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2023-07-15
    13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补充医疗保险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5
      补充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
    • 医院治疗费用算医疗补助金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工伤住院期间费用和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分开算。职工治疗工伤的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即可结算,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才予以支付,结算时间不同,项目不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办的工作人员不同,应当是分别结算。
    • 职工疾病医疗补助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4
      年度支付额为0-10万元。 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投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大病治疗带来的巨大经济风险而建立的医疗补助制度。
    • 大病医疗报销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保额增加: 据悉,保额增加是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最大的变化。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从原来的33万元增加到40万元,对居民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他们再也不用担心看病贵了,因为据不完全统计,大病保险的自疗费用高达30万元至50万元,而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的出台使得荷包支付更少。 二、抽出资金补充大病保险: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
    • 工亡补助金分配原则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6
      工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如下:1、鉴于丧葬费是用于工亡职工的丧葬,并且数额固定,所以,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2、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3、在工亡赔偿金高于或低于实际应得工亡赔偿金的情形下,应先扣除丧葬费,然后按照依法计算的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的比例,来分割供养亲属抚恤金与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