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提高对在粤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偿还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结汇、售汇、付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简化广东省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偿还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汇贷款”是指营业地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外资金融机构(含其在粤分支机构,下称“债权银行”)对注册地在广东省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下称“借款人”)的外汇贷款。本规定所称“外汇局”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及辖内各中心支局。第三条外汇局授权符合条件的债权银行,自行核准其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及费用的偿还。偿还外汇贷款的本金仍须凭外汇局核发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核准件”办理。第四条债权银行向外汇局申请授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债权银行外汇贷款管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
3、经外汇局培训并经考核的内控人员(不少于2名),以及该机构相关业务主管名单。第五条债权银行应当在外汇局授权的范围内,自行核准本行外汇贷款项下的付息以及相关贷款费用的支付。第六条债权银行在核准本行外汇贷款项下的付息以及相关贷款费用的支付时,应当审核以下材料:
1、对应贷款的外债登记凭证;
2、付息、付费通知书;
3、对应贷款的本金提款凭证;
4、企业自有外汇确认书(见附表1)。第七条债权银行在核准上述利息及费用偿还时,应当开立“外资金融机构付息/付费核准件”(见附表
2,下称“核准件”),并严格按照核准件为借款人办理利息及费用的划付手续。债权银行应将第六条所列资料的复印件和核准件相应联一并归档保存。第八条债权银行不得早于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到期日5个工作日为借款人办理相关购、付汇的核准手续。第九条借款人应首先使用自有外汇偿还外汇贷款项下利息和相关费用,不足部分可以购汇偿还。第十条债权银行不得为借款人办理未在外汇局登记的债务的付息以及相关贷款费用的支付。第十一条债权银行应当按规定填写“银行外汇贷款变动反馈表”(见附表3),并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报送所在地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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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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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及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5外债、外债转贷款提款登记管理。提款登记是指已办理签约登记的境内机构于提款后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 审核原则及要素: (1)现汇贷款提款登记时,外债资金确实已存入对应的外债专户。 (2)买方信贷、卖方信贷和融资租赁等实物融资提款登记时,需在已经外汇局核销部门核对且未对外支付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上,在“中国电子口岸”中核注相应金额后加盖“已办理外债登记,未经核准不得对外付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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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外资金融机构发生下列重大事项需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及时报告:(一)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出现重大问题;(二)总管理机构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三)总管理机构的重组、分立、合并和主要负责人的变更;(四)总管理机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中出现重大问题;(五)总管理机构注册地监管法规的重大变更;(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外资金融机构应当在其总管理机构公告重大事项后1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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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机构是什么机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需要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进行“核准”(实际就是审批)。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项目,由省级发改委核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改委。高于前述金额的须报国家发改委甚至国务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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