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日期:2002-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近几年来,盗窃、走私、贩卖和非法制造枪支的犯罪活动越来越严重。仅被盗、被抢的军用枪支就有2369支至今仍流散在社会上。犯罪分子利用手中的枪支从事杀人、抢劫、强奸、贩毒、绑架人质、劫持出租车等犯罪活动。据公安部统计,去年全国发生持枪杀人抢劫案345起,今年一至六月,全国又发生持枪杀人抢劫案751起,是去年全年发数的一倍多,给社会治安、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针对这种情况,九月十五日,公安部发出《关于收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的通告》。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配合公安机关收缴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的工作,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管理法规的犯罪,以保证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顺利、安全召开和国庆期间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检察机关要集中一段时间,配合公安、法院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管理法规的犯罪。依照《刑法》第112条、第163条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暴炸物;盗窃、抢夺枪支、弹药、暴炸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等犯罪案件,要坚持提前介人,快捕快诉,坚决打击犯罪分子。
二、注意新的犯罪动向,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非法制造、运输、销售枪支弹药的重点地区、部位的清查清理活动,严惩从边境走私军用枪支弹药、非法开办造枪修枪厂点的犯罪活动。
三、近期,各地检察机关应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商公安、法院,抓紧审理,公开审判,造成打击此类犯罪的强大声势。
四、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枪支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被盗、被抢和遗失的枪支、弹药要认真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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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的通知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4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分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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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寻衅滋事, 司法机关怎么判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0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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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审理枪支弹药案件若干具体立案标准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照公安部2008年实行的标准,将仿真枪判断为真枪的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但在此之前,公安部2001年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第3条规定:“对于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下列标准鉴定:将枪口置于距厚度为25.4mm的干燥松木板1米处射击,弹头穿透该松木板时,即可认为足以致人死亡;弹头或弹片卡在松木板上的,即可认为足以致人伤害。具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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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的通告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6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的通告 为了加强枪支弹药管理,消除治安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枪支弹药是指流散在社会上的军用枪支、猎枪、发令枪改装的火药枪、土制火药枪、射击运动枪、钢珠枪、麻醉注射枪、汽枪、催泪枪、电击枪和其它足以致人死亡或者使人丧失知觉的枪支及其所用弹药。 二、任何非法持有、私藏各类枪支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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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的通知 (1990年10月9日高检发控字<199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适应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促进廉政建设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从1988年7月开始,普遍开展了举报工作。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努力下,举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拓宽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渠道,成为直接发动和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等犯罪作斗争的重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