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多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06:50:20 53 人看过

产假后劳动者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自愿离职。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产假期间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顺延至产假期满后终止。但若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赔偿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并以用人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支付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保险基金。对没有参加相遇保险的职工应当按照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终止了劳动合同,是违法违规的,劳动者可通过相应途径维护权益。

二、裁员不同意公司能强行裁掉吗

用人单位要裁员终止劳动合同,满足《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

一、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一般应当同劳动者协商,且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过错,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无过错,因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劳动补偿。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能被辞退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不能辞退该员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劳动赔偿金。

三、工作10年以上被公司辞退可得到什么补偿

第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第二、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另外,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不赔偿: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高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但劳动者不愿意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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