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坐飞机有什么特殊待遇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1 02:22:44 451 人看过

孕妇坐飞机的特殊待遇有可以申请人工安检。人工安检就是不过安检门,也不用手持探测器照,安排女性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检查。孕妇肚子如果已经很明显,能一眼识别,在乘机过安检时只要口头提出,航空公司就会安排人工安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孕妇是否有特殊法律地位?
    孕妇不可以判死刑的。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老婆怀孕怀的是别人的孩子可以要求离婚吗老婆怀孕怀的是别人的孩子能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
    2023-07-05
    181人看过
  • 无子女退休时有特殊待遇吗
    这方面国家可以救助。独生子女及无子女的退休人员优惠政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一、离休干部死亡后档案如何处理(1)中央、国务院管理的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存5年后,移交中央档案馆永久保存。(2)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管理的司局级职务的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存5年后,移交本机关档案部门保存,并按规定的期限,移交中央档案馆永久保存。(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司局级职务的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5年后,移交本机关档案部门保存,并按规定期限,移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馆永久保存。(4)全国著名的科学家、艺术家、教授和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知名人士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单位保管5年后,移交本机关档案部门保存,并按规定的期限,移交同级档案馆永久保存。二、执业药师和护士资格证可以同时使用吗可以,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
    2023-02-23
    360人看过
  • 机要保密人员的特殊福利待遇
    机要保密人员享受的待遇由签署的劳动合同来确定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待遇享受的办理参保单位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内,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两张,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就医证明。女职工可根据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生育。女职工产假期满或上班后,参保单位或职工本人及家属持分娩医院签署意见的《汉中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卡》、生育服务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日志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住院发票,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生育保险费用,社保经办机构对其审核后按规定及时给予支付。《中
    2023-07-04
    88人看过
  • 女职工的特殊待遇
    一、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包括: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律师特别提醒:女职工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二、产假产假是指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在生育或流产前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带薪或有津贴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把产假规定为98天,其中以预产日期
    2023-04-14
    65人看过
  • 务工人员特殊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十七大报告关于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中强调指出保障外来务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想外来务工子女所想,急他们所急,关爱他们的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全免借读费,让他们按时上学学习,和当地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权,这样既能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在全国顺利实施,又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劳动,促进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保障在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城市建设的一线。他们为城市的发展默默地贡献自己的力量,而自身的权益却容易被忽视。以杭州市为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各项保障制度的创新。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陆续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200多万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居住等多方面保障。一部旨在切实
    2023-05-31
    73人看过
  • 孕妇离婚有没有产假待遇
    一、孕妇离婚有没有产假待遇孕妇离婚有没有产假待遇。产假待遇与婚姻状态无直接关系,女性职工生育有没有权利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二、签署
    2024-01-12
    381人看过
  • 残疾人去监狱会有特殊待遇吗
    一、残疾人去监狱会有特殊待遇吗在法律体系下,每个人都应被视为平等的主体,无论其是否为残疾人。当残疾人触犯刑法时,他们将与其他罪犯一样承受应有的刑事责任和惩罚。对于那些必须接受刑事审判并入狱的残疾人,其判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在现实司法实践中,当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生活无法自理的残疾人无法在监狱内正常生活时,他们有权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以便在其居住地接受服刑,同时由其亲属或朋友负责照顾其日常生活起居。《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二、残疾人打死人犯法吗善待残疾人,但需明确指出:无论何种情况下,残疾人故意杀害他人都是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者通常会受到死刑、无期徒刑
    2024-07-09
    190人看过
  • 妇女孕期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
    一、妇女孕期的特殊保护规定是什么妇女孕期的特殊保护规定是用人单位不能够因为女性员工生育、怀孕就降低工资、辞退。我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孕产期妇女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规定有:(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4)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5)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6)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7)女职工怀孕未
    2024-01-14
    404人看过
  • 飞机上可以使用手机吗,乘坐飞机有什么规定
    一、飞机上可以用手机吗,乘坐飞机有什么规定2018年1月17日东方航空、海南航空相继在其官方微博上宣布,将于1月18日起,开放机上PED使用。搭乘东方航空、海南航空航班的旅客可以使用手机、平板电脑(Pad)、笔记本电脑、电子阅读器等便携式电子设备(PED)。1月18日,厦门航空也宣布将于1月19日起开放机上PED使用。但是,在飞机上玩手机需打开手机飞行模式,关闭蜂窝移动通信功能!东航方面称东航旅客可在飞行全程中使用具有飞行模式的移动电话(智能手机)和规定尺寸内的便携式电脑或平板电脑、电子书、视/音频播放机和电子游戏机等小型PED设备,但需打开手机飞行模式,关闭蜂窝移动通信功能。而不具备飞行模式的移动电话等设备,在空中仍然被禁止使用。二、乘坐飞机的注意事项1、至少提前一个小时到机场航空公司规定航班起飞前30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手续,所以你需要在飞机起飞前的半小时办好手续,因此,最好根据交通情况提
    2023-06-08
    58人看过
  • 孕妇犯罪有什么特殊规定,法律怎么规定的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4-05-12
    322人看过
  • 刑法中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解释】本条是关于不适用死刑的情况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对下列两种人不能适用死刑:一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规定对其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刑事责任能力角度的考虑,不满十八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十八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十八周岁。二是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
    2023-02-09
    265人看过
  • 企业女职工在怀孕期可以享有哪些特殊待遇?
    企业女职工在怀孕期可以享受哪些特殊待遇劳动法中的规定:《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附录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
    2023-06-14
    289人看过
  • 怀孕妇女的特殊刑事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三)罪犯正在怀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刑法》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2023-04-01
    402人看过
  • 女职工劳动保护有“特殊待遇”
    近日,全国总工会调研组一行对威海高区总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华菱光电、联桥集团等两家企业,并与女职工代表进行了访谈。女职工权益保护一直是高区总工会着力的重点,为了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高区总工会创新推出了三同时组建原则,在组建基层工会的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时在全区开展了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目前,4个镇街总工会全部建立了女职工委员会,190家单位单独成立基层女职工委员会,行业和区域工会联合会8家,有女职工委员的763家,是全市女职工组织建制率最高的市区。此外,在《高区报》以及各级工会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多次深入企业指导、开展督导检查,有力地提升了基层对女职工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力地提高了女职工地位。女职工的民主权利、社会保险、四期待遇落实、同岗同酬待遇、安全
    2023-06-09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职孕妇有什么特殊待遇?产假有多少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法律上对怀孕妇女在劳动保护上的规定比较详细,主要有:(一)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三)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 孕妇坐飞机规定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7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中规定了孕妇乘机,应当经承运人同意,并事先作出安排。《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规定在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孕妇提供服务。
    • XX有特殊待遇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少数民族有优待政策,内蒙古户口没有,如果你是内蒙古的少数民族就有
    • 高龄孕妇有特殊照顾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9
      只是针对孕期妇女有相关的保护,并没有说是高龄孕妇有特殊照顾,之前对晚婚有照顾2016年对于晚婚的也改变了相关的政策,法律禁止安排孕期女工从事非密封源放射物质炒作、核事故和放射事故处理,不禁止安排其它放射性作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
    • 怀孕期间的孕妇有什么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25
      孕妇的待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下:1、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产假期间的工资按正常上班工资标准发放,单位每月固定支付的现金补贴和津贴,应当给休产假的女职工支付;单位如有生育保险的话,生育期间的津贴由保险机构支付,没有的话由用人单位发放,并为你支付生育费用